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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糾紛.房東兒子要來住?!

事情是這樣的..(文長.抱歉喔~)
去年7月底我和朋友共三位年輕單身女生
一起在台北市大安區找到一層電梯公寓出租
當時是透過仲介看到這間公寓.大約60坪有5間房間
房東夫婦平日少來住.只有他們兒子來台北時才會住
那時仲介說房東只是想找人住在裡面.最好是夫妻或女孩子
可以幫忙照顧房子等.但是條件是保留2間房間
讓”房東太太”大約幾個月-半年一次上來台北可住
時間大概1-2天.來之前會先電話告知我們

於是我們3個歡天喜地的租下這層公寓
以房子大小.附冰箱.洗衣機.廚具.沙發.客廳電視等房東原有的家具
我們付出的租金的確算便宜.簽約時有房東太太與仲介
當時也當面確認會來住的只有”房東太太”而已
沒想到搬進去後才是惡夢的開始….

搬進去後不到一個月.我們發現房東兒子告訴我們
他半個月就會來台北一趟.所以等於一個月他要來住個2-3天
當時就已經不太愉快.跟仲介還有房東太太也有聯繫溝通
房東太太還表示他兒子東西都搬回家.並沒有要來住這房子
總之他們一家人都活在自己世界.溝通半天還是在講他們自己的邏輯
後來我們自己跟房東兒子當面談.也是在不太愉快又尷尬的氣氛下
房東兒子之後大概1-2個月才會來住一晚.或偶爾自行進來拿東西信件等

當初我們是簽一年的合約.簽約時其實沒有註名只限房東太太來住
這個部分只有寫來住會先電話告知.其它是口頭談的
現在租約剩3個多月..最近房東太太又打電話來
說她”另一個兒子”從國外回來.要住這間房子大約2-3星期
期間還會出差到大陸之類…
我們也是到現在才知道有另一個兒子的存在
其實當初若知道有此情形.再便宜也寧可不租阿@@”

現在我們是想確認是否有續約可能
若沒有就強硬一點告知房東太太我們不能接受
但房東太太含糊其詞.說他們家男生都反對.因為很不方便
又說房子那麼便宜租給我們.我們卻都不讓他們來住.她還要回去問問看..等
我們真的很困擾.這種情形到底該如何解決阿?
  • 快搬家
  • ..@@我在想房東可能是那間屋子很少用到
    所以才考量出租
    因為有傢俱這些全套
    所以才會想只租給女孩子
    畢竟女孩子比較小心也比較細心
    我想要房東他們應該還是想說
    他們想保留兩房供應他們自己方便使用
    所以那兩個房間    在當初說明時是表示他們自己要使用
    雖然事後有兩個兒子會跑來住
    以版主都是女生而言  !會覺得不方便
    不過我覺得要在大安區找到有傢俱
    房子還ok  又不貴的  很難得
    雖然他們兒子會偶爾回來住
    不過你們有三個女生  vs  一男^^"
    他兒子應該也很尷尬吧
    要是房東的兒子算有禮貌    知分寸
    版主也就別想那麼多囉
    雖然會不方便
    不過租房子  真的有時就是這樣
    很麻煩    除非他們那層真的是全租出去
    自己用不到這樣
    不然目前現在這樣子 
    我想房東也是因為他們偶爾會用到所以房價才算比較便宜
    要是他兒子不太規矩 
    那為了自身安全  就搬吧.....
  • 另外找地方搬家  這樣真的很不方便  而且很危險吧!

    只要租給女生  可是卻讓自己的兒子去住  很怪...
  • 租屋不是連房東本人都不能任意進出房子嗎?
    一個家給人進進出出的哪有保障
  • 搬家吧

    我在外租屋這麼久
    如果遇到這狀況
    當然就是搬

    因為現在房東會跟你說
    他們只是"偶爾"住住
    但是偶爾是常態還是其他的

    萬一這偶爾中
    其中一個兒子帶女友回這房間住
    哈~那更熱鬧了...
    更不要想,其他尷不尷尬的問題了
  • 新莊阿賴的話:
    租屋不是連房東本人都不能任意進出房子嗎?
    一個家給人進進出出的哪有保障

    ~~~~~~

    開題者有說
    契約上有寫


    這個部分只有寫來住會先電話告知.其它是口頭談的
    在打契約時已經有明說
    是被雙方的同意的當然就可以進房子住
  • 看見未來的話:
    新莊阿賴的話:
    租屋不是連房東本人都不能任意進出房子嗎?
    一個家給人進進出出的哪有保障

    ~~~~~~

    開題者有說
    契約上有寫


    這個部分只有寫來住會先電話告知.其它是口頭談的
    在打契約時已經有明說
    是被雙方的同意的當然就可以進房子住
    -----------------------------------

    這樣不太對,要找法條,即使他有自訂,但仍違反了房客權益。
    就跟離婚協議一樣,有的自訂協議若違反了什麼什麼一樣不能成立...
  • 所以妳們是租雅房  不是幾個人由一人代表承租一整層吧??就是其他是大家共用  客廳廚房等為公共區域嗎??  那除非合約上有載明  否則怎麼限制房東另兩間房要租誰或給誰住呢??  好險約期快到了  但妳們若覺得不便就不需要再考慮續約了吧??
  • 這就是所謂便宜沒好貨~貪小便宜是要付出代價的~
    省那點房租卻要付出更多的不便跟擔心~值得嗎~
    回歸契約精神  當初契約白紙黑字  有註明妳們必須配合女房東"本人"的使用權嗎
    契約怎麼寫  就怎麼遵守  誰不遵守  誰毀約賠一個月  然後搬走
    拿出對妳們有利的法律部分去跟對方談
    不過看結果  要對方不來共同使用很難 
    不管協調結果  此地不宜久留啊
  • 租約滿了    就不要住了啦
    沒奇怪的房東
    假如你要在這點跟他爭論
    說實話不要說想續約問題    搞不好約滿就謝謝不在聯絡
    意思就是不要續約囉
    住房子要住的開心    沒跟一點錢過不去
    搬家啦
  • 沒奇怪的房東
    ---打錯
    蠻奇怪的房東
  • 醬有違正常法律的話是不是可以去申請無效啊
    像之前新聞說的做一次扺多少債的這種有違正常的好像就算簽訂也是會無效耶
  • 我是版主..感謝大家熱心回覆
    其實我們也是抱著不住下去的心態了
    (看她態度大概也是如此)

    只是不滿都要搬家了.他兒子還要來長住..
    之前一兩個晚上我們忍一忍就算了
    2-3星期未免也太過分了!@@"
    而且只住一年就要搬家其實很痛苦
    搬家都是要花錢的.以投資報酬率來說真的很虧
    真的是當作花錢買一次教訓
    天下果然沒有白吃的午餐阿...唉
  • 別住了,真的不方便
  • 不要租了+1票  ˋ皿ˊ
    看女生好欺負唷!!
    再住下去.有要求越來越過分的可能吧!
    (以房東要求進化來看)
    (也遇過以軟的態度來逼迫房客接受要求的房東)
  • 60坪大安區....... 
    聽起來很有錢∼∼
    房東的兒子長得醜嗎?
    不醜就你們之間的那一個把他吃了吧
    搞不好以後就可以房客變收租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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