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ㄧ問?
因為之前在這間公司的時候
老闆有簽訂ㄧ張"離職前需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就等於是假設我4/24號提出離職~要5/24號才能走
可想而知要是這樣做的話~這段時間會常被雕
(因為我們老闆是非常機車的)
我想請問一下
要是我不管簽訂的這張(因為他並沒說違反會有怎樣的規定)..直接做到5號領錢走人~
那老闆可以跟我追究啥責任嗎?在法律上應該是不成立的吧~頂多是那五天的錢我不要嚕
還有,因為現在倉庫的貨都是我在管
當初進公司的時候也並沒簽定說有短少需要我負責之類的文件~
如果盤點真的有少~我可以表明我只負責管理不負責保管之責吧~~??
其實我也不是很想這樣不負責任的離職法
可是我們老闆真的是非常的機車
(真的已經到了無言的地步)
請各位大大幫我回答ㄧ下吧^^
老闆有簽訂ㄧ張"離職前需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就等於是假設我4/24號提出離職~要5/24號才能走
可想而知要是這樣做的話~這段時間會常被雕
(因為我們老闆是非常機車的)
我想請問一下
要是我不管簽訂的這張(因為他並沒說違反會有怎樣的規定)..直接做到5號領錢走人~
那老闆可以跟我追究啥責任嗎?在法律上應該是不成立的吧~頂多是那五天的錢我不要嚕
還有,因為現在倉庫的貨都是我在管
當初進公司的時候也並沒簽定說有短少需要我負責之類的文件~
如果盤點真的有少~我可以表明我只負責管理不負責保管之責吧~~??
其實我也不是很想這樣不負責任的離職法
可是我們老闆真的是非常的機車
(真的已經到了無言的地步)
請各位大大幫我回答ㄧ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