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蕩巴比倫的話:
N年前,我在某個網站上發表一篇文章
有個家暴的受害者上網發洩她的心情
她年紀蠻小的
我以曾經是過來人的身分說了一些自己家的事
然後給她一些建議 叫她別因為這樣而衝動做了無法挽回遺憾的事
後來我在別的主題裡留下自己的電子信箱給一位網友
那個異性朋友是用GOOGLE找到我在別的主題留下的電子信箱的那篇文章
得知我使用的暱稱後
再用該網站的搜尋功能查我之前所有的文章
我只有告訴少數極為要好的朋友關於我小時候被爸爸家暴的事情
這對我來說是很難過地往事
沒想到被翻出來
我真的太笨了
順便告訴大家
GOOGLE的搜尋功能真的很恐怖
如果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事情
還是不要隨便放在網路上
即使用的是暱稱也是很有可能被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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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 為什麼總有些人吃飽撐著,沒事挖人家的私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