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證等經濟狀況好再宴客好嗎?

如果公證不要昭告天下
雙方父母知情就好

一年後再公開結婚宴客  人家會不會覺得你是要賺紅包錢?

可是現在請客如果沒算好會賠個十幾萬  我朋友就是這樣

我也想有儀式阿
  • 如果妳不是為了賺錢的話
    我覺得請一些真的熟的親朋好友吃個飯就好了
    不用到辦桌請客那樣

    省錢又方便
  • 今年從五月起    婚姻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了
    夫妻兩人一起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就有效力了

    修法後  連公開儀式都可以省略了
    等妳經濟狀況好些    又想要有個美美婚禮
    一年後可以改以『結婚紀念日』的名目宴請親友啊
    也是一種務實的選擇方式呀

    不管如何!!    都祝妳結婚幸福唷!!   





  • 就算是你想賺紅包錢
    也是應該啊
    你也包出去不少了
    大家互通有無
    喝喜酒是喜事
    不要想這麼多
    你只是現在不想再經濟不優的狀態下舉行而已
    大家朋友的不會想這麼遠啦
    放寬心.....

    先祝你百年好合幸福美滿啦
  • 先恭禧你.
    但前提下你要公證,你父母同意嗎?
    因為有些爸媽可是很注意儀式的.

    我身邊滿多朋友都是先公證再補請,  倒不會覺得他們要賺紅包錢.  只覺得他們要把這喜悅分享給我們^^
  • 若是經濟不好,

    就只公證好了,

    想穿婚紗可以拍照時穿個過癮。


    現在辦桌了不起打平,真的很難賺啦
  • 我有朋友也是先公證再請客~~

    不明白為什麼請客是用來賺錢的...

    這樣好像不是請大家來分享喜悅的
  • 我父母和他父母都不重視排場

    而且我爸更不想發帖子給他覺得不熟但是卻有包過給人家的 他說桌數太難算了 

    公證是他媽的提議

    而我男友真的包很多紅包出去  所以他覺得一定要宴客

    只是他說一年後再請很奇怪

    目前還在觀望中  也不知還要多久  他才覺得準備好

  • 都可以吧
    還是要以經濟考量為主  畢竟  宴客後的收支平衡都是自已要負責。

    我公司同事有人就是這樣    我們覺的沒關係
    畢竟  對方的經濟也是考量之一。
  • westpureland的話:
    若是經濟不好,

    就只公證好了,

    想穿婚紗可以拍照時穿個過癮。


    現在辦桌了不起打平,真的很難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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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除非你們本身包出去的紅包都很大一包才有可能會賺唷
    不然現在結婚宴客的有多一些出來就已經很不錯了

    因為物價漲什麼都漲
    就算是流水席菜色不好的也是4-5000要唷!
    去餐廳至少都要6-8仟了!而且這些都還是普通的菜色還不含酒水錢唷!

    所以我覺得你們可以視個人經濟情形來評量才不會傷了荷包又傷裡子

    因為如果你本身包出去的紅包就不是很大包的那種
    能打平就已經算不錯的了!


  • 如果怕賠錢,就別請客,事隔一年後才宴客,多數人都會想著你們是要賺紅包錢∼
    若我結婚∼我連帖都不想發,只想花個三至五萬請至親老友吃飯,没打算宴客∼我弟更簡單,只打算公證後,請雙方家人到君悅飯店吃飯,算算不到十人∼

  • 我有朋友也是這樣

    年前先公證,擇日再宴請


    其實沒有什麼啊

    現在很多新人都是這樣的
  • 不然你就意思意思依下之後在稍為請一下
    就是不要辦的太豐盛這樣  一切以省錢為主
    或是先工作跟老公存點錢  在請客
    因為其實請客這種東西我覺得大家都是吃氣氛的
    有那個心就好了
    以自己能力為主阿
    真的不要太免強
  • 為什麼大家都把結婚宴客當做賺紅包錢?

    以前包出去的難道不是打從心底祝福對方的嗎

    為什麼還會想到收不收的回來?

    如果是這種想法    那我覺得包紅包這件事是惡習

    冤冤相報何時了

  • 這很正常啊!!
    現在很多人都先公證再請客...讓人家分享你們的喜悅有甚麼不好呢?
    而且如果真的怕人家多想,也不用讓人家知道妳們已經公證了啊
    應該不會有人問說你是不是先公證才請客的吧!!
    請客是分享喜悅啦..我覺得和想賺紅包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很喜歡參加朋友的喜宴耶.....
  • 藍天和白雲
    藍天和白雲
    草綠色的花的話:
    如果公證不要昭告天下
    雙方父母知情就好

    一年後再公開結婚宴客    人家會不會覺得你是要賺紅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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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客怎麼會是在賺紅包錢呢?
    平常別人結婚妳也是會包的啊
    而且說真的
    宴客不一定是會賺錢的
    我朋友還收過9人合包5600
    根本一桌的錢都不夠...
     
    不過還是恭喜妳囉~~
  • 蘭伊人的話:
    今年從五月起        婚姻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了
    夫妻兩人一起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就有效力了
    修法後    連公開儀式都可以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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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還是要有公開儀式比較好耶!
  • 櫻蘭的話:
    如果怕賠錢,就別請客,事隔一年後才宴客,多數人都會想著你們是要賺紅包錢∼
    若我結婚∼我連帖都不想發,只想花個三至五萬請至親老友吃飯,没打算宴客∼我弟更簡單,只打算公證後,請雙方家人到君悅飯店吃飯,算算不到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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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弟的婚禮是確定這麼辦了
    還是只是他自己想的呢
    很羨慕可以遇到會接受的另一半及其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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