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收到這是幹嘛用的

因為家人有在吸毒
今天忽然收到一封行政院執行處寄來的公文,上面是寫違反了毒品防治條令,所以要繳29XX元

問題是:
((爲啥要繳這筆錢?))
之前報警處理都沒有抓到我家人吸毒(沒找到毒品),沒驗尿、沒拘留、沒勒戒,也沒法院開庭審理

家裡有個吸毒的就很糟糕了,每天都會跟家裡拿錢,吸毒更是猛挖猛要
結果來了封莫名其妙的公文說違反了毒品防治條例
這個最後不也是要我們家要幫他繳???!!!
又不關、又不判刑,這筆錢到底算是在罰"我們"還是在罰"他"啊?


這算是政府變相的收"稅"嗎?

PS:為了怕這是詐騙集團寄來的,我有上網去查行政執行處的網站裡PO的電話,也打電話去確認過真有這個執行命令
問他們是由原因也不清楚,要我去問承辦的書記官
問了書記官他也不清楚,說要調閱卷宗才知道法院判處的理由

總之,這筆罰金真是來的莫名其妙...........

  • 你們可以不要繳,
    不是寄給你們的不是嗎?
    吸毒犯愛繳不繳隨便他
  • 收件的人名稱是寫誰呀?

    如果不是吸毒的人本人不就很奇怪嗎?

    保險一點你們拿去警察局問一下可能比較妥當!!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