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貿易)關於5%營業稅的問題

請教熟悉貿易的朋友
我們公司在大陸有工廠
現在台灣一家公司跟我們以FOB  Shanghai購買海運回台灣,consignee也都是做台灣的這家公司,運費&清關
動作都是客戶處理負責

問題來了~請問我們還需要客人charge  5%的營業稅嗎?因為我被告知貨進台灣都要加5%稅,可是consignee跟清關都是客人,這樣他們不會被charge兩次嗎?

另外,又有人跟我說,FOB  Shanghai屬台灣境外交易,我們責任是在上海即完成,ship  to  寫境外地址就好,就不會有5%的問題在,可是可以這樣做嗎?Consignee  ship  to的地址不是都一定要最後收貨地址(台灣客戶收貨地址)嗎?

5%營業稅跟進口關稅等,是否有人可以幫忙釐清一下,先謝謝大家囉~



  • 1.  請教  會計師  報關行
    2.  打電話  請教  國稅局  海關  有客服務電話
    3.  查看  法規

    希望能幫到妳
  • 直接打電話問國稅局

    會得到最正確的解答
  • 如果你台灣客戶是下單給你的台灣公司
    台灣公司是必需要給台灣客戶收取5%的營業稅的,台灣公司也要開發票給台灣客戶,這樣才有一進一出,不然到時候查帳會有問題。
    如果不要這5%營業稅,台灣客戶應是下單給你的境外公司(一般做貿易都會有一個所謂OBU的戶頭及公司),且台灣客戶必須把錢付到境外戶頭,台灣公司也不用開發票給台灣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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