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逃過了華岡之狼

那晚我逃過了華岡之狼 

華岡之狼出獄了,在他受監12年之後,在我險遭狼吻的13年之後。 
根據資料,楊姓受刑人性侵超過40名受害者,而我,不在其中。因為當年文化二年級的我幸運地佯稱「心臟病發」,逃過一劫,也因為報案時警察發現我未遭性侵、年幼可欺而吃案。 
警竟斥「又沒被怎樣」 
永遠忘不了,19歲那個天色灰暗的清晨四點,睡夢中華岡之狼欺身壓住我的身體,用外套蒙住我的頭,並以刀抵住我的脖子。在他命令我閉嘴的當下,女研社讀書會「當強暴發生時」的逃生步驟一二三如跑馬燈在眼前放送,想到桌上放著聖經與一包感冒藥,急中生智,向意欲強暴我的陌生人哀求商量「求求你,我有心藏病,我是保守的基督徒,你這樣會嚇死我,我什麼都沒看到,你快走,我知道你不想殺我,你不願意看我心臟病發,害我做鬼,我做鬼你也不會好過…。」
糾纏的十來分鐘猶如數個世紀,我又哭又求,稱讚歹徒是「不會存心害死小女生的好人」。之後,華岡之狼用心愛的小藍花上衣自瀆,我用塑膠袋裝著沾有精液的證物,向華岡派出所報案,心裡只有一個念頭「警方有精液應該可以抓到色狼,保護其他女生」。
當時值班警員不情願地起床,不耐煩地做筆錄,並喝叱我「妳又沒被怎樣,財物也沒損失,連強制猥褻都不算,他什麼都沒做。妳認識樓下鄰居嗎?對面住誰?妳的交友狀況怎樣?妳的門窗有鎖嗎?」一連串質問讓驚魂未定的我慌張失措「對,我的確不認識所有的樓友,對,我真的不知道對面住誰,但是,我是那個被強暴犯用刀抵住脖子,差點被強暴的人…。」以為歹徒精液是警方重要證據,豈知警察說「妳那個東西拿來我要放哪?拿回去」。
懷著對文大最後一絲敬意,我主動跟教官室報備,並指出校外租屋環境不良,導致華岡之狼輕易入侵房舍。值班教官同情地看了我一眼,隨手拿根棍子「喏!拿去頂在門邊,住外面自己要小心點喔!教官很忙,不可能一一去看外宿同學,女孩子自己要注意安全。」
隔年華岡之狼落案,我看報紙主動去找檢察官,自願作證,想不到,案發後身心俱疲地做了兩個小時筆錄,竟然被值班警察吃案了。檢察官說,警方沒有我的報案紀錄,而在我之後,另有一位文大同學被性侵,休學回鄉。 
女性主義薰陶救一命 
女性主義的薰陶救了我一命,無緣接觸婦運能量的女孩,卻沒這麼幸運。
造成文大女學生慘遭性侵的人是誰?華岡之狼?吃案的值班員警?光顧招生而無充足宿舍的學校?還是官僚且鄉愿的教官?
如果不是警紀廢弛,華岡之狼早就該因證物齊備而落網;如果不是當年警方長期忽略性侵案件、無視婦女安全,警員豈敢如此目無法紀;如果不是文大校方無視大量中南部學生外宿安全,華岡之狼怎會如此來去自如;如果不是文大教官官僚顢頇,從未提供安全資訊,女學生可有更多自我保護的能力。
楊姓受刑人再壞,少了國家機器與教育體系的共犯結構,能否一再犯案得逞?
監獄再大,關不了所有的惡人。我不知道同意楊姓受刑人假釋出獄是否明智,但我很確定,當年深深傷害我的人,絕對不是將刀架在我脖子上的那個惡人。 
作者為文化大學校友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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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看到犯案超過30起以上的強暴犯被放出來
我真的覺得很無奈也很害怕
這篇是今天的蘋果日報
坦白說
我也覺得政府是幫兇
如果今天強暴犯放出來
又有女生受害
有誰會負責?誰負起了責?
  • 吃案的值班員警?光顧招生而無充足宿舍的學校?還是官僚且鄉愿的教官?
    ======================

    這些都是幫兇!
  • 這是很嚴重的指控
    才過十三年  應該還沒過法律追訴期
    而且也都還找得到當事人
    應該立真相調查委員會  把學校  警方  檢方全部都查清楚  一個都別想跑
  • 真的太可惡了
    (╯‵□′)╯︵  ┴─┴  姑息養"姦"
  • 人民的保母--我胚!!
    我們繳錢就養一帶推廢物!
    國家腐敗~唉
  • 其實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防微杜漸
    但是該做事的人不只眼睛被蒙蔽了
    連心都賣給撒旦了
    每次發生事情時再檢討
    然後也檢討不出結論
    週而復始....
    真可恨啊.....


  • 除非受害人是達官顯正的女兒

    不然除非老百姓死

    警察才會理吧

    我很不喜歡警察  非常不喜歡

    什麼人民的褓母

    真正要他們保護時,卻互相脫推,或是吃案
  • 更可惡的是尚有許多"垃圾狼"未被抓到,前幾天不是有發生2匹狼輪流性侵一位女子嗎???為什麼不嚴懲那些惡劣的狼,未來還有多少女性朋友會遭受到性侵害???
    真是可悲的政府      可憐的女性      可惡的惡狼
  • 台灣的警察真的很糟糕....
    只有在開罰單的時候才敢凶巴巴...
    遇到真正的歹徒懦弱到屁股被開槍...唉~
  • 淺羽毛的話:
    人民的保母--我胚!!
    我們繳錢就養一帶推廢物!
    國家腐敗~唉

    =======================

    唉唉
    拿我們的錢去養一堆沒用的廢物
    很可悲  真的
  • 我也超極討厭警察!!
    幸好我周遭沒有人是警察
    不然我會引以為恥
  • ~~小公主~~的話:
    吃案的值班員警?光顧招生而無充足宿舍的學校?還是官僚且鄉愿的教官?
    ======================

    這些都是幫兇!
    =====================
    +1

    我好佩服這個女生的勇氣!!!
  • 再重申一次“我們只是平民”
    我們在經濟那麼爛的生活下!死命的賺錢繳稅養那些廢物!
    而我們得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也許真的就像大家所說的:別人家的小孩死不了~
  • 看到一堆白癡在批評警察

    難道文化之狼落網不是警察抓的

    是你自己抓的

    外國就沒有連續強暴犯只有台灣有

    別以為警察是超人

    還有

    警察也有繳稅

    繳稅並沒多了不起

  • 這篇文章真的很不錯
    二度傷害就是如此

    警察竟然吃案
    還說又沒怎樣
    如果積極一點
    就能少一點人被侵犯
    華岡之狼太晚被抓到
    才那麼多人受害
  • 坦白說
    就因為沒有一個政府官員或制度
    可以百分之百保證這些壞人不會再犯
    最好的方法就是這些性侵害犯
    無論得逞或未遂的
    一旦抓到都一律判死刑
    真不懂..
    為什麼社會要花這麼多成本在這些人身上
    shit!
  • 天氣晴~
    天氣晴~
    我也覺得幹嘛要放出來呀
    這種人放出來真的很可怕
    誰知道他管不管的了自已的慾念啊
    而子電子監控又不是戴一輩子
  • 來個強暴犯強姦犯一律化學去勢怎樣咧

    我不只討厭警察  我更討厭人本
    因為死人不是死他家  受害也與他無關
    所以可以盡情的提倡人權  犯人有人權  受害者就沒有???
    不是說沒有好警察  不是說沒有盡責的警察
    而是現在看到的真的沒辦法跟人民保母連在一起
  • 說真的,我對台灣警察很反感
    先前室友在公寓電梯遇到色狼(幸好她後來沒事....不過也算強制猥褻吧?!),當初是我陪他去做筆錄
    結果過了N個月之後,此人被逮(到處犯案)
    警察要找室友去指認,結果居然打電話到我手機,和我要她的電話!
    有沒有搞錯啊!警察居然可以把"被害者"的資料弄丟,而我不過是陪她去作筆錄的路人甲.....台灣警察在幹嘛?!(後來才發現連很多當時備份的電梯影像資料,警察都弄丟了!差勁地要命)
  • 我覺得很多案子都是在鬧大之後

    警察才會積極破案.

    所以~我看以後不如直接向媒體投訴算了

    看警察辦不辦呢?

    當然也有好的警察

    但是我遇到的~~

    大部分都很爛.........

  • 真的佩服妳的急中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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