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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 / 被強暴了,但事情已經過了快九個月,可以告他嗎?

請問各位大大,可否幫我看看下列這個事件,如果我要告某男,可行嗎?勝算多少呢?

事件的原由起自95年12月31日,那天我北上看我男朋友,想跟我男朋友一起跨年,但當天男朋友因為要開會,沒時間陪我,所以請他的表弟代為照顧我,當下我非常地不悅,因為我完全不認識這個人,我害怕危險,但男朋友向我擔保,他表弟人很老實,是個公立大學的大學生,人很好,不會有問題啦。沒有辦法,我只好接受這個提議,男朋友也有陪我到他表弟的住處,一起待了十幾分鐘才離開去開會,起初我也覺得他表弟不像想像中的恐怖,於是我放下心了,但當天晚上依然發生了我意想不到的事,我被他表弟強暴了,我一直反抗,堅絕地說不!!但他完全聽不進去,說著他忍不住了,不管那麼多了!!我一邊哭,一邊想著我怎麼會遇到這種事,隔天我試著向我男朋友說為什麼你要讓我一個人跟你表弟獨處,難道你不怕我被強暴嗎?男朋友說不可能啦!!表弟人很老實耶!!我心裡想,我說實話應該也沒人要相信我吧!!於是我一個人傷心地回家。事後幾天,那個表弟連續打電話給我,對我講很多很多我男朋友的事情,當然都是不好的話。也對我講很多甜言蜜語。之後,我男朋友跟我分手了,因為一些原因,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表弟跟他講了什麼,後來表弟就問我,要不要跟他在一起,當時我心裡想的是,我都已經被他强暴了,也許他是真的喜歡我,也許他會真的對我好,所以我在這件事件後幾個月跟表弟在一起。但事後的交往,一直令我感到奇怪,因為我們很少約會,如果有,也只是因為做愛。約他出來吃東西或看逛街,他就會跟我說家裡管的嚴,不能外出。後來,我們就因為這種事常常吵架。後來,他用了一個更爛的理由,跟我提分手,因為父母親反對。但他跟我說,表面上分手,私底下我們仍可以出來約會,但事實上卻還是因為做愛。就這樣事情拖了快九個月,被强暴的夢魘一直困擾著我,但他會跟我說他是愛我的,於是我心軟,但我又覺得我好像是炮友。我一直不敢跟我家人說,也不敢跟朋友說這種丟臉的事情,這幾天我因為這件事情緒真的崩潰,很想去自殺,朋友得知後,勸我去告他,但我不知道這樣子告的成嗎?事情發生至今,已經九個月多了,我手上也沒有什麼證據。
另外,我還知道他之前也對另一個女生做過同樣的事,但沒有成功,因為那個女生一直哭著求他不要。他父母親得知他強暴我,不但沒有責怪他,反而馬上命令他不要跟我有任何來往。我想是因為要趁當初我什麼都不懂,不會告他兒子的情況下,趕快擺脫我。的確,當初我不知道要去告他,但現在這件事情困擾了我好久,我好想重新生活,也想替自己找回一個公道。也不希望別的女生再遇到這種事情。

各位幫幫我吧∼∼
  • 草莓乖乖
    草莓乖乖
    其實這個部分是可以告得成的,只是勝算多少?已經過了9個月,手中的證據剩下多少,這一部分很險.

    因為強制性交罪,除了夫妻間是告訴乃論之外,其他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不管發生時是否成年.所以這部分是可以告的,只是.....後續的發展,是很難讓人信服的,也會讓對方有辯駁的餘地.

    如果要告的話,那就去警局報案吧,後續會有檢察官介入偵辦,但是是否會有有利的證據讓檢方提起公訴,這部分就看有力證據剩多少了.
  • 看了覺得很傻眼..@@

    希望版主可以找專業的人士協助你..
  • 可以告,不過要告贏很難
    首先..證據呢?
    沒有證據,告了,只是讓自己二度受傷而已..

    另外,版主這應該是很典型的斯得哥爾摩症候群,如果真的很難過,走不出來,就去看看心理醫師吧!

    版主應該還很年輕,睜大眼睛,下次找個值得的人,會好好待你的人好好交往吧~加油!!

  • 版主  如果真的不干心

    你要不要去找社會局的人看看

    也許他們可以幫上你的忙.
  • xmen2
    xmen2
    喵..............的話:
    整個故事的發展只能用高潮迭起來形容哪!




    版主顯然是~~~~~第一次有了高潮

    所以才捨不得告

    於是繼續當炮友

    享受那~~~~高潮迭起
  • xmen2
    xmen2
    會強姦女人的男人∼∼∼是個沒出息的貨

    會選擇跟沒出息的男人在一起∼∼∼那妳自己活該了



    眼睛放亮一點吧∼∼∼女人
  • 先回應板主的題目:
    九個月了 可以告嗎
    答案是 可以

    刑法221條妨害性自主
    最輕本刑是三年以上 非告訴乃論
    故無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他的追訴期是二十年

    配偶間都可以成立妨害性自主了
    男女朋友間當然也可以

    證據的部分不要太擔心
    實務上 妨害性自主的案子 很多都是沒有直接證據 也成立的
    但是建議板主還是要蒐證 
    如果有疑問  可以留言給我
  • xmen2  你講話很難聽
  • 想破頭的話:
    對不起我錯了
    葡葡
    ------------------
    耶  正名成功

    其實很多人都會看錯啦!  真的習慣了

    另外那個xmen2講話真沒口德    祇敢用UID   
    沒擔當的爛men
  • 美眉    你幾歲  ..沒出過社會ㄛ
    跟你說  你男友根本就知情  送你去羊入虎口..不要問為什麼  就因為  你給他們  隨便玩玩  的錯覺  醬的實話  你信不信...不看重自己身體的下場 

  • 你好奇怪喔
    怎麼會沒馬上跟男友講
    還跟他表弟交往
    我看你要告他  只是想報復而已吧
    報復他跟你分手

  • 無言
    雖然很同情你的遭遇
    不過後面還跟人交往就很扯了...
  • 若真的診斷出來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請醫生開證明再去提告說不定比較有幫助。
     
    但正常來說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會想去告對方嗎  =  =
     
    總而言之還是去求助律師比較有用啦
     
  • 我認為你可以告~也應該告~

    其實你之所以跟這各表弟在一起~
    應該是因為你不想承認自己被他強暴的事實吧~
    捫心自問看看.....

    很多事情不是你不承認...就可以當作沒發生過的~
    也許太過殘忍~但是
    如果始終不去接受~才是對自己殘忍~
    其實你這種情況在學理上應該是一種心理疾病~
    我不太清楚名字~是一種受到傷害不想承認而欺騙自己ㄉ症狀~你降子算很典型的了~~
    建議妳先去找心理醫師協助~
    讓心理醫師先診斷你確切ㄉ病情~
    以這各病例加上你的提告~
    勝算會比較大~

    過程你依定會遭受到很多打擊~
    堅強點~~~加油
  • 嗯~應該告不贏耶...

    當初妳不該跟她交往的! 

    現在說這些也來不及了..
  • xmen2      你嘴巴要放乾淨一點
    尊重他人也尊重一下你自己
  • 我覺得你告不成
    因為沒有證據
    法律一切都是講證據的

    而且我也認為你最大的傷害是來自於那表弟不真心對你
    只是玩玩你
    把你當炮友
    我想當初強暴的傷害應該比感情被玩弄還淡吧
    被欺騙感情玩弄感情的人很多
    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

    我是覺得你要堅強
    把這次不好的感情經驗當成你認清人性的過程
    然後學會保護自己
    感情上身体上  都要好好的保護自己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原諒寬恕對我們不好的人  然後遠離他們
    且 
    讓自己憂愁的事情  不要牢牢記住 
    免得影響心情
  • 暱稱: xmen2  時間: 2007/9/17  下午  12:33:05 加入我的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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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的話:
    整個故事的發展只能用高潮迭起來形容哪!




    版主顯然是~~~~~第一次有了高潮

    所以才捨不得告

    於是繼續當炮友

    享受那~~~~高潮迭起
    --------------------------------------------------

    你講話真的很賤~!  沒口德~!  把嘴放乾淨一點~!  你這種落井下石的人看了就令人火大~!
  • 基本上我也不了解 
    版主的男友跟表弟真正的個性
    (只有版主最清楚)
    只是單就版主所寫的一切判斷
    如果這一切是事實的話
    我覺得要告  應該很難告的成
    畢竟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更何況後來還有情侶的事實
    也許版主是創傷症候群
    但無論如何
    已經走到這個地步了
    可以做的應該是求助心理醫生
    我記得之前看過謝震武那個節目
    林小樓也提及她不幸遭到性侵害的往事
    雖然她多多少少也有所謂的症候群
    她有提說``其中某位歹徒對她還不錯...``
    不過  至少  她有報案 
    而且她還是個名人
    更有影響自己的可能
    她還是勇敢的報案了
    版主這個告訴
    能不能成功我不知道
    但是  至少你可以詢問家人
    去求助律師 
    無法告成的話
    至少去看一下心理醫生..
    老實說
    這件事的後半段  讓我有點傻眼....
    我只能說
    如果當初版主選擇的是立刻報案
    妳勝訴的機會比今天大很多
  • 會因為反正都被強暴了    而跟他交往..那在分手過後才說出這樣的話..會不會讓人家覺得你是在分手過後才說他壞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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