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同居,錢怎麼算?

我們兩在台北市找了一間小套房
一個月加水電6500    不含水電
他說他一個月付4000    其餘我付(水電...)
我們是按收入來付
其實那間套我們也不會天天住
因為他目前房子是租給別人
他沒認識我前他都住他朋友那
因為我覺得老是住別人家或HOTEL也很花錢
也不想一直麻煩人家
所以我才提了這個要求
他大多時間不在台灣
一個月大約有8~10天會在
我本身也有宿舍  所以他回台北時我才會去住
不知道大家有同居經驗的人
日常生活的開銷是怎麼算?
我最近才換新工作
一個月大約35000
他每個月不固定
看帶團的情況
但至少也會有40000多的收入
我是覺不得要按收入比來分
但不知各位覺得呢?
  • 談錢傷感情
    既然沒有常常去住
    那就不要花這個錢
    就各自住自己原來住的地方就好了

    為了省錢而同居
    就我身邊看到的
    結果都不是很好
  • 我建議你千萬不要什麼他付多少然後剩下你付這種方式,最好什麼都是一半一半(房租水電等等),包括買菜,出外吃飯可以一次他付一次你付,或是男的不介意就出去吃飯他付。
    賬算清楚了,感情才好持久。
  • 你的就是我的
    我的還是我的
    大錢他出
    小錢我出
    不過每件事都是大錢

    某女性友人的的信條
    xd
  • 如果是這樣  建議你們不要租房子
    錢留下來上hotel還比較單純
    別給自己找麻煩
  • 我覺得他沒有誠意,
    一開始就明說只付4000,其餘妳付,這留太多伏筆了,
    表示他根本沒有要和妳好好規劃未來的打算,
    如果有,應該會想到許多細節,生活開銷及家事上面等等問題才是。

    既然他一個月待在台灣的時間不多,她也有自己的宿舍,
    在感情、價值觀上還沒達成雙方共識前,還是別同居的好。

    妳待在fg也一陣子了,也應該看過很多類以的倩況,
    好好想清楚在做決定,一旦做了決定可是妳要去承受接踵而來好與壞的問題。
  • 我覺得一人一半  比較好吧~
    再加上你自己也有宿舍@@ 
    這樣分擔  我覺得有點吃不消耶...
    感覺以後很容易有紛爭...
    我現在跟我男友一起分擔菜錢
    都有不一樣的意見~  你在考慮一下嚕!!
  • 房間不常住為什麼要租?
    常住的房子陽氣才重!
  • 我覺得你好像對同居這件事的細節並不是很滿意捏
    如果在同居前就有些不開心的感覺了
    那同居以後問題不是會更多嗎???
    我覺得可以分開算
    月租費他付,其他的大小支出你來付;或是相反
    要不然就是一人一半囉
    我是覺得都住那麼少天了,沒必要在另外租小套房啦
    可以把錢省下來∼∼多去外面走走逛逛
  • 版主應該是覺得與其花費在HOTEL上的錢
    都可以租一間小套房,整體來算還比較划算
    但是感覺..你的男友神經很大條
    同居的瑣碎細節...到最後一定是你在一頭忙..
    勸你還是各住各的..
    反而不用為了這些小事煩心....
    畢竟只是男朋友..而已...

  • 最後花的錢
    可能會比住hotel還貴
  • 就一人一半省麻煩
    省得你不滿意他又不高興
    其實妳也很多不滿意想計較
    兩個人都很計較
    為什麼賺得多的得多出呢
    這想法只不過建立在
    有人是體貼的一方願意這麼做
  • 如果是這樣    建議你們不要租房子
    錢留下來上hotel還比較單純
    別給自己找麻煩

    ..........................
    +1
  • 嗯,要嘛就照舊
    不然就房租+水電平均分攤囉
    畢竟租房子是你們的共識
    所以要一起分攤才好
    另外,我覺的平常吃喝花費,他不在時,當然版主要自己負責丫,自己吃喝的東西,當然要自己付
    他來時,吃飯的錢,在跟要平分還是讓他請囉
  • 不要同居比較好,除非你遇到的是個好男人
  • 你們講好就好。
  • 我不贊成同居!

    之前我家老大來找我,每次也都花了很多錢在住宿費上,然後他就有在唸說,想租個房子或是買間小套房(用我的名字)!

    可是我是覺得,像我們一個月才頂多見個兩次面,過兩夜,有必要投資在買或租房子上面嘛??

    而且,用我的名義買房子,跟他也只是男女朋友關係,我才不想接受呢!

    所以,我們現在就會固定的找一間乾淨一點的MOTEL,每次他要下來我就先訂房!

    男女之間還是不要有太多金錢方面的牽扯,真是很麻煩呢!

    何況,不管你到最後出多少錢,總還會感覺矮人家一截!
  • 我個人是覺得~
    房租他負責,水電由妳來負責!其餘的~ 
    休閒(玩樂、約會):2人每個月拿3000元出來!
    生活雜費:2人每個月拿3000元!
    這樣~  就很公平啦!
    且他不常在台灣,妳也不常住他家!只有他在妳才會去,
    所以~  就不會覺得對誰不公平了!
    若不小心分開的話!那間仍是他的家,且生活上的錢都是每人一樣!不會算不清!
    也不會爭吵著誰付出的比較多!
  • 去找間乾淨的小旅社...
    然後跟老闆談租一個房間...
    (比方一個月5000含水電之纇的)
    比方說好一個月大概會來住個10天...
    其他時間老闆可以讓別人住...

    通常小旅社的老闆會覺得ok..因為多了筆固定收入~
    前提是...這間旅社的生意不能太好才能這樣談

    這是我自己異想天開的想法...哈
  • 開一個共同帳戶
    他存四千
    妳就也存四千
    你們一起租的地方
    他有去住
    妳才去住
    帳戶裡的錢領出來時記下用途
    用完了,再一起存進一樣的數目
  • 換一間吧
    只租女生
    ...那不就男賓止步或不能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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