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連署吧!!推動鞭刑立法嚴懲惡狼

ETtoday  2007/07/10  17:20  記者: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林口一名5歲女童,慘遭母親同居人夥同兄弟性侵害,一個禮拜凌虐六次,甚至還玩3P
直到隔壁鄰居看小女童下體渾身是血才送醫報警,母親身心煎熬,在警局掩面哭泣。 

坐在右邊的是媽媽的同居男友,小女童叫她乾爹,左邊右手斷臂的她叫大伯
兩人竟然聯手對5歲的女童性侵害,媽媽在一旁掩面哭泣、傷心欲絕
她明明知道同居人對女兒下毒手,卻害怕同居人暴力相向,六天來不敢報警。 

7月3日凌晨,大伯趁媽媽去洗澡,把熟睡的女童抱到客廳性侵害,媽媽發現後大哭大叫
卻被男朋友恐嚇不准報案,沒想到第二天輪到男友下毒手,六天來兩個人從家裡到公園
把小女童當作發洩工具,甚至還玩3P,每次聽到女兒哭著叫「媽媽,叔叔欺負我!」
做母親的卻無能為力,直到大人們都不在,女童下體沾滿骯髒的血跡跑到大街上
才被鄰居送醫報警,把她可惡的乾爹、大伯移送法辦。 

現今的社會有太多這種敗類,
目前有一個薛凌委員一直在推動鞭刑立法嚴懲惡狼,
姐姐妹妹大家一起發揮力量,
到這個網站去讓立法院聽到大家的心聲
http://www.850.idv.tw/img/newpeopl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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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性侵害事件實在太多
晚上都不敢一個人走在小路上了
悲哀a~
水水.帥帥們大家來連署哊~
為了我們和國家的小幼苗

  • 討論區看到的
    氣死我了

    主題  :如果要通過鞭刑性侵之狼的話,女人就必須先服完兩年的海軍陸戰隊的戰鬥兵役


    憲法第七條(平等權)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二十條(兵役之義務)「人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 
    邏輯推演一:不分男女,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皆稱為中華民國人民。 
    邏輯推演二:中華民國男性人民是人民,中華民國女性人民是人民。 
    邏輯推演三:凡是中華民國人民,不分男女,皆應有服兵役之義務。 
    問題:中華民國男性人民與中華民國女性人民皆為中華民國人民。為何社會現實只有男性人民受法律約束,需受法律強制力服兵役?為何中華民國女性人民既是人民,卻又不必接受法律所強制賦予之兵役義務? 
    請問:人民可否聲請大法官解釋「中華民國女性人民」免服兵役是否違憲? 
    如果女性不用服兵役沒有違憲,請問男性人民是否也可以不用服兵役?如果男性不可以不服兵役,請問為什麼女性可以不服兵役,男性就要服兵役?那請問男性之平等權是否有受到不法侵害? 
    義務不平等,請問還談什麼男女平等? 
    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兵役法第一條明顯違憲。 
    如果憲法第二十條修改成「中華民國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中華民國女性人民無論成年與否,皆有免服兵役之特權。因為中華民國女子無論成年與否,皆是弱者。」 
    如果憲法第二十條修改成這樣,那我王建豐就無話可說。

    如果女人不願意服兩年的義務役兵役學習防身術的話,那麼女人被性侵根本就是活該!而且被性侵代表妳還有幾分姿色!被性侵的女人應該感到光榮才對!!!

    前幾年有一則新聞報導,一位恐龍妹性侵一位未成年少男,法官居然說:女性的性器官沒有『侵入』的功能。所以判那位恐龍妹較輕的刑責。

    這算什麼狗屁女男平等?!
    為何當初薛凌不提倡要鞭刑那位恐龍妹?!
    而且那些騙錢(人)的援交妹(或在網路上釣魚的骯髒警察)也應該受到鞭刑!!!

    既然要鞭刑,就所有犯罪者都要受到鞭刑!不應有性別或罪責之分!!!

    『不用服兵役』已經讓妳們女人夠爽的了!才被性侵一下下而已,就在那邊亂吠,女人如果不想被性侵就先去服完兩年的海軍陸戰隊的戰鬥兵役啦!

    我王建豐絕對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我王建豐的手機號碼:0918173115

    ===============================
    機車勒
    先給我裝    人工子宮  在懷胎10月
    從直腸  給我自然生產
    男人真自私


  • 既然要鞭刑,就所有犯罪者都要受到鞭刑!不應有性別或罪責之分!!!

    『不用服兵役』已經讓妳們女人夠爽的了!才被性侵一下下而已,就在那邊亂吠,女人如果不想被性侵就先去服完兩年的海軍陸戰隊的戰鬥兵役啦!

    我王建豐絕對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我王建豐的手機號碼:091817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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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死啦!!!
    假設施暴者被雞*看他們做何感想

    騙錢和被性侵那種被傷害程度如何比擬
    如同皮肉傷和斷臂之痛如何比較

    女生不用服兵役.但女生要生小孩a
    生小孩的痛沒生過的人無法體會的(雖然我也沒生過)
    其實要將心比心
    假設今天這種事情發生在施暴者的家人上
    他們會做何感想

    討厭不尊重人的偏激者
  • 不是我 不要打我
    不是我 不要打我
    下體渾身是血
    我不是來亂的
    只是  為什麼  下體=渾身

    記者越來越奇怪
  • 『不用服兵役』已經讓妳們女人夠爽的了!才被性侵一下下而已,就在那邊亂吠,女人如果不想被性侵就先去服完兩年的海軍陸戰隊的戰鬥兵役啦!

    我王建豐絕對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我王建豐的手機號碼:091817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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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車勒
    先給我裝        人工子宮    在懷胎10月
    從直腸    給我自然生產
    男人真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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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咧  靠咧  也太賤了吧這個人
    如果他女朋友週遭的人遇到同樣的事情
    看他可不可以講拿那麼輕鬆(真的是  不想說  如果換成他媽呢)
  • 那兩個禽獸!!!賤!

    這位媽媽真的也很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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