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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購投資型保單的12大迷思(轉)

最近,有許多朋友問筆者有關投資型保單10月1日新制的問題。因為隨著新制實施日期的逼近,舊的投資型保單即將停賣之際,許多保險公司業務員莫不卯足了全力,向一般大眾推銷這些投資型保單。 
業務員的普遍說詞是:如果不趕在新制實施之前,買到一個具有強力節稅效果的「投資平台」,未來,買投資型保單的節稅效果就會變得很差,或是投資型保單將嚴重喪失其「投資」的功能。 

老實說,業務員們五花八門的說詞〈其實也包括一般媒體〉,多半都是似是而非的說法。因此,筆者想藉此機會,將幾個普遍聽到的行銷話術,向廣大讀者一一解說。 

不過,在分析之前,筆者還是那句老話:「保戶首先必須確定自己的『目的』」,否則根據筆者的了解,驟然砸下大錢去購買這類保單的保戶,事後少有不後悔的。以下是筆者整理,最容易引起讀者誤解的一些內容及事實:

迷思一、選投資型保單應該選保險公司資產規模大者?→不一定正確。因為投資型保單是採分離帳戶,如果是以保障為主的保戶,由於純保障部分還是由保險公司負擔,所以,在選擇上是可以參考保險公司資產規模,當做重要的評選指標之一。 

但是,如果是純投資的保戶,特別像是變額年金這類完全沒有身故、全殘保障〈只有少數保單在年金累積期,提供保戶不同金額的身故、全殘保障〉,由於是採分離帳戶,就算是保險公司倒閉,保戶也不必擔心這筆投資金額會不見了。

迷思二、所有的投資型保單都可以彈性繳費?→錯,理論上只有變額萬能壽險才真正具有「要繳就繳,要停就停〈彈性繳費〉」的功能。撇開「躉繳繳費」的保單不論,大多數投資型保單跟傳統保單一樣,是採取「定期繳費」的方式。 

但是在「定期繳費」部分,還會依照「目標保費〈有的保險公司叫做計劃、基本、最低…保費,為了說明方便,本文之後統稱為「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有的保險公司叫做額外、逾計劃保費,本文之後統稱為「超額保費」〉」的名目不同,而擁有「固定」或「彈性」繳交的差別。
  • 在正常情況下,不論是變額壽險或變額萬能壽險,其「目標保費」是定期繳交的,同時每一期金額都不得改變。唯一可以例外的,是購買變額萬能壽險的保戶。 

    舉例來說,假設保戶在開始時,就與保險公司約定「定期繳每期最低〈目標保費〉是3萬元,超額部分是2萬元。也就是說,保戶最低要繳3萬元,但是最多也可以超過5萬元。 

    其中,只有購買變額萬能壽險的保戶,才能夠選擇暫時不繳那最低的3萬元;購買變額壽險的保戶,只能選擇不繳那2萬元,卻不能不定期繳交那3萬元的。

    迷思三、所有投資型保單都可以彈性調整保額?→錯,只有「區間型」變額萬能壽險才可以免體檢增加保額,同時也不需要多繳保費。理論上,只有變額萬能壽險可以彈性調整保費。但是筆者曾經在過去的專欄中提醒過讀者:國內所發行的變額萬能壽險,事實上有兩種不同的類型,一種是「保額固定型」,另一種是「保額區間型」。 

    每一張保單在銷售之前,都是經過壽險精算師,根據多項假設,訂出相關費率〈危險保費、附加費用率、保單行政管理費用…〉,以及「保額」與「目標保費」間的關係。 

    為什麼要訂出以上兩種不同名目的保費?目的就是做為「保險公司向保戶收取附加費用率」的依據。一般來說,業務員銷售保單的佣金收入,都是來自於「目標保費」這一塊。
  • 不論保單中,對於「保額」與「目標保費」間的公式如何訂定?當同一位保戶〈假設同性別、年齡〉的保戶,願意付出的最低「目標保費」相同時,不同保單所換算出來的保額卻會出現「保額固定」及「保額落在一個區間」的差異。 

    舉例來說,當一位30歲男性,每年願意繳交2.4萬元的「目標保費」時,他在甲公司的某張保單,只能買固定100萬元的保額;但在乙公司的某張保單,卻可以在50~300萬元保額間,任意決定一個投保金額。 

    前者,就是所謂的「保額固定型」變額萬能壽險;後者則是「保額區間型」變額萬能壽險。當這位男性在35歲想提高保額到200萬元時,兩種不同保單的增額方式就完全不同─「保額固定型」必須調高目標保費,還可能需要參加體檢;至於「保額區間型」的保單,目標保費不會變動,也極少需要進行體檢。


  • 迷思四、所有投資型保單的保額,都可以由自己訂?→錯,保額與保戶所繳的「目標保費」間,是有一個固定〈或是一定區間〉的密切關係,不是那麼自由地由保戶來決定。

    在三種投資型保單中,除了大多數變額年金因為沒有身故、全殘保障,不會有保額購買的問題外,變額壽險與變額萬能壽險都有一定的購買規範。其中,所有變額壽險以及「固定型」變額萬能壽險的保戶,購買的保額一定是「目標保費」的一個倍數。 

    以30歲男性為例,假設年繳「目標保費」是2.4萬元,他在甲公司保單所能購買的保額是90萬元;乙公司保單會是800萬元;丙公司則是70萬元。雖然上述保額在不同公司間或有差異,但是都是一個固定的數字。也就是說,保戶要繳多少「目標保費」,他就只能買到一個固定的保額,不能多也不能少。 

    假設是在「區間型」的變額萬能壽險上,保戶所能購買的保額會落在一個區間之內。同樣以30歲男性為例,一旦他只想年繳2.4萬元的「目標保費」,那麼他在丁公司保單所購買的保額是50~300萬元;戊公司則是30~200萬元…。儘管保戶可以在這個區間內購買所需要的保額,但事實上也是不能超過或低於此一區間的上限與下限。
  • 迷思五、同一性別年齡、同一保額,投保同一張投資型保單的「目標保費」都是一樣的?→錯,有的保險公司在「目標保費」的規定上,是採取「區間式收費」,而非一個固定的金額。 

    其中,「目標保費固定」的保單比較沒有爭議,因為只要保戶所繳交的每年總保費,是超過以上的數字。那麼,超過的部分都算是「超額保費」。只不過,有些保險公司在「目標保費」的規定上,卻不全然是一個固定的數值,而是一個區間〈例如丙及丁公司〉。 


    如此一來,保戶所繳總保費當中,到底有多少會被分到「目標保費」,或是「超額保費」,就有賴業務員「自由心證」了。因為可能同一家保險公司的不同業務員,會向同一位保戶,推薦出不同的「目標保費」及「超額保費」的組合
  • 但是讀者不要忘了,「目標保費」的附加費用率在最初的幾年是相當高的。假設保戶所繳保費中,「目標保費」所佔的金額比較多,那就表示保戶用於投資的金額相對較少。 


    好在這個規定,即將在金管會發文規定保險公司在9月1日之後「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157條「投資型保險商品之目標保險費,應與投保金額有合理對應關係,且其金額不得超過依下列精算基礎所計得之20年限期繳費終身壽險年繳總保險費」條文中做調整。 


    未來,每家壽險公司還是可以對「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的比例有彈性,只是空間會變得更小,至少不會如以上舉例這般,差異如此之大。對保戶來說,這也是一種保障。 


    迷思六、每一張投資型保單都能當做「投資」?→錯,那要看什麼類型的保單。在金管會的分類當中,可以被歸類為「投資型保單」的標的,只有「變額年金」、「變額壽險」與「變額萬能壽險」。但是,雖然都被冠上「變額」兩個字,投資人如果買不對,是不可能產生與原先預期相同的結果。
  • 《三種投資型保單名詞簡單講》 

    變額年金─可領取金額不固定〈視投資績效而定〉的〈遞延〉年金 

    變額壽險─保障金額不固定〈視投資績效而定〉的終身壽險 

    變額萬能壽險─保障金額不固定〈視投資績效而定〉,也可以選擇彈性繳費的終身壽險 


    不論是變額壽險、變額年金或變額萬能壽險,由於它連結了一個可以投資各種類型基金、結構債、ETF…等標的的分離帳戶,讓它成為許多業務員或保戶心目中,一個「投資味重於保障」的投資平台。 


    只不過,假設牽涉到「投資」,保戶應該考慮的不該只是「有哪些基金可以投資」?或是「會被抽掉多少成本〈附加費用率〉」?而應該仔細比較一下,自己付出去的保費,到底有多少金額是紮紮實實用於投資? 


    在三種投資型保單中,「躉繳(彈性)繳費」形式的變額年金與變額壽險很容易比較,因為這些保單並不分「目標保費」或「超額保費」,保戶所繳保費一律在扣掉2%~5%左右的附加費用率後,就直接進入分離帳戶中進行投資,算是比較符合以上「適合投資」前提。 


    至於「定期繳費」的變額壽險與變額萬能壽險,就顯得有些複雜了。因為這兩種保單都有分「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再加上每一張保單有關上述的分配比例不同,實際落入到分離帳戶中去投資的金額,也可能有非常大的差異。 
  • 所以,如果是「重投資」的保戶,應該認真比較各家保險公司的保單中,對於「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間比例的規定。不是每一張叫「投資型」的保單,就一定具有強大的投資功能,那要看各個保單的規定,以及目標與超額保費間的比例設定。 


    迷思七、想要投資多,就應該買「保額門檻最低」的保單→錯。事實上,許多投資型保單「表訂」的最低投保金額,卻不一定能讓保戶真正買到。原因就在於:「每期最低應繳保費(必須大於或等於「目標保費」)」,以及「同一性別、年齡所對應的目標保費,到底可以買多少保額」才是決定保戶能不能買到「表訂」最低投保金額的關鍵。 


    舉例來說,某張保單「表訂」的最低投保金額〈保額〉是10萬元,但是公司規定:保戶每年最少必須繳交2.4萬元以上。假設一位30歲男性的「目標〈基本、計劃…〉保費」就定在2.4萬元,所換算出來的最低投保金額,必須界於312~408萬元之間。那麼,這位保戶的最低保額必須由312萬元起跳,根本不可能買到那「表訂」的10萬元保額。 


    迷思八、原有保障買得不夠多,保戶就應該提高保費中「目標保費」的比重→不一定。有些業務員會告訴保戶:現在你的保障不足,應該多放一些錢在「目標保費」上頭,去提高你的保障,所以不要把「目標保費」降得太低。事實上,那要看保戶買的是哪一種類型的保單。 


    假設保戶買的是「目標保費」與保額間關係固定的保單,例如變額壽險與「固定型」的變額萬能壽險,那麼,以上的說詞是正確的。不過,假設是「區間型」的變額萬能壽險,那就是嚴重的錯誤了。 


    因為「區間型」變額萬能壽險的保額,只要落在規定的上、下限區間內,保戶都可以隨意調整,差別只在於「保額調高後,分離帳戶內將會多扣一些『危險保費』而已」,並不會影響原訂的目標保費金額多寡,更不必強迫保戶拉高每年總繳保費(請見《表三》)。至於「保額區間型」的業務員,為什麼要這麼說?就請讀者自行體會! 
  • 迷思九、想投資獲利,就要選擇總附加費用率低的保單?→不一定正確。乍看之下,「目標保費」的附加費用率很高,而「超額保費」的附加費用率比較低。但是,保戶最應該看的玄機,就在於「附加費用率是怎麼收的」,以及各公司最低「目標保費」的門檻。因為附加費用的金額多寡,與所繳保費是屬於哪一個名目〈也就是「目標保費」或「超額保費」〉,以及「總共收多少年」為標準。 

    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的投資型保單,在「超額保費」部分所收的費用率,都在3%~5%之間,差異其實並不大。其中差別較大的,就在於「目標保費」部分的附加費用率。 


    假設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是「長期持有」,而非短線贖回,那麼,保戶繳費超過20年應該是很正常的。但是,目前各壽險公司做法分為兩種,一種是只收前幾年〈通常只收到第六年〉,之後的「目標保費」就可以百分之百進入帳戶內投資;另一種則是「前高後降,但是每年都收」。 


    有的保險公司會告訴保戶:只要選擇「附加費用率只收前幾年」的保單,長期下來就會比「附加費用率每年都收」的保單划算。話是沒錯,但是保戶還應該考慮業務員是怎麼訂定「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間的比率。
  • 決定所扣成本高低的因素,不完全是總附加費用率的數字,而是「總共收幾年」以及保戶總繳保費中,「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間的比例。特別是後者,才是決定保戶所繳的保費,能夠有多少錢用於投資的重要關鍵。 


    迷思�怴B後收型投資型保單一定比較划算?→不一定。一般來說,投資型保單除了附加費用率之外,每月還會收取一筆保單行政〈維持〉費用〈通常是每月80~150元,或是依照帳戶價值的一定比率收取〉。但是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還會再依照保單帳戶價值,收取一筆「保單管理費用」。 


    對保戶來說,依照帳戶價值一定比率扣費,是比較符合公平原則〈有賺錢才扣手續費〉;但是到底前收或後收的成本較高,還得要看投資績效,並且經過實際計算結果而定。 


    此外,筆者也在前面兩篇文章中一再強調: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間的比例分配,是投資型保單是否具有強大「投資」功能的重要關鍵。也就是說,如果拉高前收型變額萬能壽險中,關於超額保費的金額〈例如年繳10萬元,超額保費大於目標保費〉,同時降低後收型變額萬能壽險的超額保費,就算前收型保單的附加費用率很高,以投資為重的保戶,前收型保單的整體投資收益,還是有很大機會能夠超過後收型保單的。 


    理論上來看(請注意嘍,一切還需經過實際驗算才是),假設投資報酬率非常好,「附加費用率只收前幾年」的前收型保單,應該是比「每年都收」的前收型,以及多一筆「按保單價值一定比率收取保單管理費」的後收型保單要划算。
  • 迷思�怳@、新制之後節稅空間減少?→不一定,那要看是要節哪一種稅?根據會計師的歸納整理,一般保戶會面臨的稅,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被保險人生存時」,另一個則是「被保險人身故後」。

    所以,�怳@新制之後節稅空間是有所縮減(因為當保戶保單價值高於保額一定倍數之後,必須增加保額,也就是多繳「危險保費」),但是一般大眾不要忘了,節稅的最高境界,並不是什麼稅都不要繳,而是「用較低的稅率,去換取較高的稅負」。 


    事實上,不論是「被保險人身存時」,或「被保險人身故後」,未來受益人的課稅稅率有多高,是取決於「個人綜所稅�癏繰ㄤ|」與「最低稅賦制」兩者稅率較高者。 


    舉例來說,如果受益人原先要繳遺產稅稅率高於20%以上,就算透過保險理賠金進行節稅規劃,超過3000萬元的部分要開始課徵「最低稅賦制」的20%,新制之後也要負擔更多的「危險保費」,但還是比較划算的合法節稅管道之一。 


    只不過,上述節稅方式的另一重要前提,還是在於「真正用於投資的錢有多少」?  因為對於單純想投資的人來說,最在意的是「投資本金」與「投資報酬率」,另外再加上一個時間複利效果。 


    所以,如果投資型保單真正用做投資的金額不高,就算投資報酬率還算可以,時間也還夠長,仍然不太可能有非常驚人的財富累積效果。當財富累積效過不大時,就算保戶搶著在九月一日前買進,那也只不過是給自己一點心理安慰而已。
  • 迷思�怳G、未來壽險保障部分,真的只需要這一張投資型保單就可以了嗎?→錯。因為首先,保戶必須買對投資型保單,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可以彈性調整保額」的變額萬能壽險。 


    因為只有變額萬能壽險,才能夠隨著保戶不同時期保障金額多寡的需要,適時加以調整。但是,為了讓保戶在調高保額時,不必增加目標保費(這樣會被扣掉較高的附加費用),最佳選擇標的應該是「目標保費所對應的保險金額」是「區間型」(對此處文意不是很清楚的讀者,可以對照前面「迷思三」與「迷思八」的解釋)。 


    當然,每一張保單同一性別、年齡與保額的「區間型」變額萬能壽險,其同一「目標保費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區間」並不相同。所以,只想求保障的,可以選擇「同一目標保費對應保額最高」的保單;如果是以投資為重的保戶,則應該選擇「同一保額下,所繳目標保費最低」者。 


    不過,就算保戶如此精打細算,投資型保單也絕對不能完全取代傳統壽險的功能與定位。這是因為投資型保單的保障,完全是以投資績效高低為準。一旦投資失利,保障有可能與當初預期產生嚴重落差。 


    就算保戶購買的是甲型或A型〈最後理賠金額是以「保單帳戶價值」或「投保金額」較高者計算〉,一旦保單帳戶價值跌落到原投保金額以下,保戶依然可以拿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保戶等於是用較多的錢,去換到一個最低限度保障的保險,算起來不見得一定划算。 
  • 事實上,投資型保單它所能替代的,並不是傳統終身壽險的部分,而應該是保戶在不同工作期間〈例如22歲開始工作,到65歲退休前〉,因為責任加重或減少而購買的定期壽險,以及一個預先準備的退休基金帳戶。 

    所以,一般保戶應該要認真思考:是否真的需要買一張投資型保單?還是乾脆直接用這筆錢去做投資?當然,到底哪一種較為划算,仍然是需要經過試算,而不只是隨口說說。 


    除此之外,目前投資型保單雖然是終身保險,但是仍然無法附加「限期繳費的終身保障附約」,只能附加一年一約的附約。也就是說,能夠附加的附約險種實在太少。因此,從保障週延性的考量出發,保戶也不可能如許多業務員所說,這一輩子就只買一張投資型保單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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