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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盜刷,請問我要付錢嗎?

我發現信用卡不見了
有被盜刷,而且是在盜刷後,才發現不見的
卡片已辦掛失~~~~~
請問銀行會要我付錢嗎??
金額是2萬多塊~~~~~~
卡片應該已經不見一個禮拜了
今天才發現="=
我會破財嗎??
嗚~~~~~~~~~~
  • 被盜刷後~你要舉證證明不是你刷的
    這筆金額銀行會負擔
    之前有看過新聞報過!
  • 報案拿三聯單去給銀行查記錄

    然後調畫面..
  • 不過你是在被盜刷後才發現不見掛失....
    這點~銀行會跟你魯~
    我猜想~這一筆...
    你要自付的機會很大
  • 銀行也這樣跟我說~~~~~
    說會寄資料來讓我填寫
    舉證一定會成功嗎??
    唉~~~
    從新發卡已經先損失1000了~~~~~~
  • 冰~ICE的話:
    不過你是在被盜刷後才發現不見掛失....
    這點~銀行會跟你魯~
    我猜想~這一筆...
    你要自付的機會很大
    =====================
    我就是擔心這樣
    畢竟銀行是以自先利益為考量

    我實在太脫線了~~~~~~~~~
    有人知道這方面的資訊嗎
  • 要報案喔~~~~~
    有用嗎??
    我不相信警察耶~~~~~
    如果金額還好
    我可能自認倒楣了吧~~~~~~~~~
  • 我的建議是~把你被盜刷那天的行程
    全部都記錄下來

    寒後跟銀行拿到被盜刷的時間
    然後舉證你當時並不在現場
    可以的話將當時你在的地方
    調出錄影帶
    證明你在現場
    或是你當時在哪邊消費
    調出消費單
    總之就是先舉證你當時人不在盜刷現場就是了
    並請銀行將刷卡單調出來
    對證簽名.....

  • 千萬不能先付錢!

  • 還好信用卡額度只有2萬
    (以前是十萬)
    所以至少不會賠太多>.<
  • 我的建議是~把你被盜刷那天的行程
    全部都記錄下來

    寒後跟銀行拿到被盜刷的時間
    然後舉證你當時並不在現場
    可以的話將當時你在的地方
    調出錄影帶
    證明你在現場
    或是你當時在哪邊消費
    調出消費單
    總之就是先舉證你當時人不在盜刷現場就是了
    並請銀行將刷卡單調出來
    對證簽名.....
    ===============================
    要這麼麻煩喔!!
    我看我是賠定了~~~~~~~~
  • 我也是有被盜刷
    只是我是早就停卡了
    大概過了半年才寄通知來跟我說我沒繳錢
    我記得我在用時刷不到一千吧~就停掉
    半年後被刷了2萬多還是3萬
    之後我跟銀行聯絡說我早就停卡了
    為什麼還可以刷
    銀行就說我之後有復卡(這點的程序我不太懂~停卡後可以復卡?)
    我根本就沒復卡呀~所以我就叫銀行寄那個人刷卡的地方
    跟簽名等等的
    銀行竟然還跟我說不可以給我=  =
    因為有朋友是警察~所以有報案~
    也有請他跟銀行說要他們寄資料~要查~銀行才寄資料過來
    其中有去汽車旅館的~我們也有去調監視器
    但因為已經過了半年多~根本就調不到
    還有汽車修護廠~老闆有看我的樣子說不是我簽名的
    總之銀行還是咬定是我刷的
    本來我媽是覺得不然繳一繳好了~
    不然我會什麼都不能申請(算破產狀態吧?)
    我是跟我媽說~不是我刷的我為什麼要繳
    雖然不是很多錢~但繳了不就代表是我刷的?
    所以現在我連信用卡也沒辦法申請=  =
  • 看你這樣講我心裡有底了
    2萬準備好~~~~~
    刷不足2萬算我賺到="=
  • 你兩萬是由銀行自動扣款了嗎?
    還沒的話就不要繳,
    快先去報案,
    兩萬也是辛苦賺的錢耶!
    不要這樣輕易去繳,
    總之先去報案啦!
  • 不是自動扣款~~~~~

    打電話詳細去問了刷卡金額
    好險只有六千多塊
    有一筆2萬多的,沒交易成功
    因為我額度只有2萬
    算是不性中的大幸="=
    額度低的優點阿^^
  • 唉~要是我的話
    會很生氣
    自認倒楣囉!!
    銀行都是這樣子~~站穩自己的腳步~
    千錯萬錯就不是他的錯!!

  • 為什麼不能調簽單阿

    你辦哪家的
  • 我想你要先去看一下翻翻看你的卡有權益手冊還在不在

    裡面都會寫到掛失風險負擔的部份
    以下是我co兆豐銀行的給你參考

    每家銀行的規定可能不太相同,所以你先去查查看哦!
    其實銀行也不是那麼惡霸啦~~~


    ***************************


    持卡人之信用卡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之情形(以下簡稱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應儘速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銀行或其他經銀行指定機構辦理掛失停用手續,並繳交掛失手續費每卡新台幣1,000元。

    惟持卡人如尋獲已掛失之信用卡並繳還銀行者,其所繳掛失手續費,銀行將金額返還持卡人。

    另如銀行認有必要時,應於受理掛失手續日起十日內通知持卡人,要求於受通知日起三日內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或以書面補行通知銀行。 
     
     
     持卡人自辦理掛失停用手續時起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由銀行負擔,惟自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時起至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前被冒用所發生損失之百分之五,最高以新台幣3,000元為限,由持卡人負擔。 

    但下列情形,不受前項之約束:   
       
    1.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持卡人免負擔自負額:   
      (1)    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時起前24小時以後被冒用者。   
    (2)    冒用者在簽單上之簽名,以肉眼即可辨識與持卡人之簽名顯不相同或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而可辨識與持卡人之簽名不相同者。   
     
       
    2.    如有下列事由之一者,且銀行能証明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者,自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時起至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前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概由持卡人負擔:   
      (1)    持卡人得知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怠於立即通知銀行,或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後,自當期繳款截止日起已逾二十日仍未通知銀行者。   
    (2)    持卡人違反第九條第一項約定,未於信用卡簽名致遭第三人冒用者。   
    (3)    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後,未提出銀行所請求之文件、拒絕協助調查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者。   
    (4)    在自動化設備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   
     
    3.  如有下列事由之一者,無論發生於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前後,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概由持卡人負擔: 
      (1)    第三人之冒用為持卡人容許或故意將信用卡交其使用者。   
    (2)    持卡人故意或重大過失將使用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或進行其他交易之交易密碼或其他辨識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告知第三人知悉者。   
    (3)    持卡人與第三人或特約商店偽造虛構不實交易行為或共謀詐欺者。   
     
     
     
  • 什麼證明不是你刷的都沒有用
    因為信用卡合約有一條
    持卡人必須負擔保管責任(這是風險分擔)
    卡片遺失而被盜刷
    你又沒有掛失~銀行根本不知道你有遺失卡片
    根據風險分擔的保管責任
    你當然要負責阿

    卡片遺失是持卡人的過錯
    當然要分擔風險
  • 我信用卡是台新
    我當然知道我這麼晚發現
    要負擔風險
    不過應該負全部嗎??
    不過也好險金額不高~~~~~


  • 我建議你撥個電話去台新問看看好了

    不然每間銀行規定不盡相同
    你問了也有可能與事實不相符

    你卡片背後有簽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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