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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知道陽明醫院一般外科游伯齡醫師嗎?

如題
請問他醫術如何?
有責任心嗎?
是否草率?

煩請曾給他看過病或開過刀的人進來聊聊吧!
  • 因為我媽懷疑自己得大腸癌
    因為家裡住得進
    所以就進嘿嘿想給他看
    不知他看得怎樣
    所以想先瞭解一下啦!
  • 不知道來得及告知
    最好不要給游伯齡醫生看診開刀
    想知詳情私下談
  • <strong>陽明醫院一般外科游伯齡醫師!沒醫德!詐欺曠職金數十萬!遭院方拔除主任追回薪金懲處! 本人有公文歡迎查證!!</strong>
  • 沒醫德!市立 陽明醫院游伯齡醫師長期假上班真詐領數十萬元薪金!已遭懲處記一大過!<br /> 案件編號:<br /> (Case ID) UN201211150133 <br /> 安全密碼:<br /> (Password) 7886 <br /> 案件主旨:<br /> (Case Subject) 承前案UN201209270151反映-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游伯齡醫師是否已遭懲處一大過事宜 <br /> 案件內容:<br /> (Case Content) 市民11/14再度來電反映:<br /> 承前案UN201209270151,此案反映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游伯齡醫師,於100年當年度確實累積曠職已達44小時,已超越一年內累積達五日,並經過多年於97年起,長期假上班真詐領數十萬元薪金,於100年因曠職已遭懲處,卻仍目無法紀、肆無忌憚,於101年仍多次無假外出,違反紀律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人事處是否已進行一大過之相關懲處。敬請相關權責單位,予以派員查明及回復處理。<br /> <br /> 市民同意本案件承辦人致電洽詢或致電聯繫<br /> 本案件市民希望將案件處理結果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電子郵件方式將透過系統自動回復)<br /> **********************************************************<br /> UN201209270151原文如下:<br /> 市民於9/27再度來電反映:<br /> 事由:民眾不滿北市衛人字第10154026701號之回函<br /> 主旨:台端再度陳情不滿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以下簡稱聯醫)101年8月1日北市醫人字第10132740400號函復內容一案,嚴重行政違失及包庇補充理由如下。<br /> 說明:<br /> 一.衛生局未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執行細則第13條,第二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ㄧ,一次記一大過。<br /> 1.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br /> 2.曠職一年內累積達五日者。<br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游伯齡醫師,於100年當年度確實累積曠職已達44小時,已超越一年內累積達五日,並經年於97年起,長期假上班真詐領數十萬元薪金,於100年因曠職已遭懲處,卻仍目無法紀、肆無忌憚,於101年仍多次無假外出,違反紀律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br /> 二.臺北市衛生局蓄意護航游員之犯行,未依法行政,嚴重失職,且未明確回覆陽明院區楊文理院長事後護航游員曠職補請假之責任歸屬,及衛生局100年度對游員未正確依不同年度懲處錯誤之考績結果,以上諸多弊案未責成辦理嚴重瀆職,竟以爾後如無新事證再度陳情,本局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二款之規定不再回覆。<br /> 嚴請臺北市市長及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對於以上情事,全力監督及函復相關後續處理結果,若未本於權責覈實認定辦理,市府共同護航此弊案,將除訴諸民代、媒體記者,更進一步上訴至監察院,對失職之公務人員嚴懲嚴辦。<br /> 訴求:敬請相關權責單位派員查察處理<br /> 本案副知市長室<br /> 案件承辦人若有疑問可致電與市民聯繫<br /> 本案件請以書面郵寄方式回復市民<br /> 此案已電話通報相關局處人員<br /> **********************************************************<br /> UN201209270151局處回復如下:<br /> 您於9月27日致電1999市民當家熱線,已交由本處來處理,對您來電反映事項,向您說明如下:<br /> 一、有關您所詢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下稱聯醫)陽明院區游伯齡醫師,100年當年度曠職時數累積已達44小時,衛生局未依法行政一節,查本處業於本(101)年9月28日以北市人考字第10132165000號函請聯醫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第2款:「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過:...(五)曠職繼續達二日,或一年內累積達五日者。...。」之規定辦理,並副知衛生局在案。<br /> 二、另本案本府協辦單位衛生局回復如下:<br /> (一)政府機關獎懲案件均應移請各機關考績委員會審議,而該委員會之組成均依「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設置,針對各類獎懲案件係採合議制之方式,於了解事情始末,聽取相關當事人或單位陳述意見後,依法進行各項審議與決議。<br /> (二)有關您反映的事項,業請聯醫再就相關法令規定確認並審慎處理中,俟有定論該院將回復您知悉。<br /> 三、若您仍有其他疑問,歡迎電洽本處考訓科承辦人王嘉榆,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82951)轉2951。<br /> 四、檢附臺北市政府人事處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表1份。<br /> 謝謝您來電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br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處長 韓英俊敬上 <br /> 回復附件 <br /> 處理等級 A 回復方式 公文 預計完成日 <br /> 發文字號 101.10.09 北市人考字第10132141700號 <br /> 受理機關:<br /> (Handled by) 人事處 <br /> 回覆機關:<br /> (Response from) 人事處 <br /> 回覆日期:<br /> (Response Date) 2012/11/16 <br /> 發文字號:<br /> (Issued Number) 101.11.16 北市人考字第10132345900號 <br /> 處理情形:<br />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br />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br />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br /> 有關您反映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游伯齡醫師100年度累積曠職時數已達44小時等相關情事一節,查有關游員自97年起歷年度曠職,已由聯合醫院依相關規定辦理;至游員100年度曠職44小時部分,本府已於101年11月12日以府人考字第10103588200號令核布記一大過處分在案。<br />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br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處長 韓英俊敬上<br /> <br /> ~~~~~~~~~~~~~~~~~~~~~~~~~~~~~~~~<br /> <br /> 請不要直接回覆這封郵件,因為這封郵件是電腦系統自動派送,我們無法做任何回覆。<br /> <br /> 若您有任何案件回復的問題請直接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分機9,外縣市請撥服務電話2720-8889分機9,將由專人為您服務。<br /> <br /> <br /> <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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