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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聞 : 做愛打電腦…寫滿三張A4

腥聞  :  做愛打電腦…寫滿三張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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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中縣國中女學生寫給老師的「同居日記」中,清楚交代了她與男網友生活點滴,第一天晚上兩人就發生關係,四天來的同居情形寫滿了三張A4紙,她與男網友多數時間都在「睡覺、打電腦、沒戴套做愛」,還一度「累得爬不起來」,讓大人看了直搖頭。
這名女學生說,第一天她搭火車到桃園與男網友會面,因為當時身上的錢不夠買火車票,還向路上的阿婆借了五十元,才順利上了火車,到桃園縣中壢市的男網友家吃晚餐。
女學生指出,由於男網友的父母不在家,家裡除了男網友,還有他的阿嬤、阿姨和弟弟。四天來她多數時間都窩在男網友的房間內,所以男網友的阿嬤和阿姨都不知道她在房間裡。
女學生寫著,第一天晚上,她和男網友睡同張床,對方要求發生性關係,「我沒抗拒、接受了,我們沒戴套。」
接下來的三天,女學生都待在男網友家裡,幾乎整天都在「打電話、看電視、聊天、做愛」,偶爾外出買東西,男網友有同學來訪,也曾和男網友的弟弟一起玩撲克牌。

從女學生的筆記可看出她四天內與男網友發生十多次性關係。她寫道,第二天晚上,兩人外出吃晚餐,晚上十時回家又發生第六次性關係,洗完澡再打電腦,三小時後,兩人又再度上床,隔天早上七時起床,男網友又要求「再來一次」。

因為連續三天的頻繁做愛、熬夜,女學生寫道,第四天早上兩人累得爬不起來,都睡到中午才起床。

女學生父母從女兒導師處拿到了女兒寫的同居日記,對於女兒荒唐的行徑,父母並未多苛責,只說「和網友在一起要小心」,並責備導師要女兒寫這種東西,簡直是二度傷害。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805/2/ial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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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教女兒??
  • 誠實為上策(是這個意思嗎?)
  • 那個男網友會不會太精力旺盛了點
  • 靉雩愛的魚的話:
    那個男網友會不會太精力旺盛了點
    ---
    男女生精力都很旺盛喔~

    給報導中的男女主角:
    彈藥省一點用,
    那麼早就把子彈用盡,就沒戲唱了。
  • 無言----------------------------------------------------------------------------------------------------------------------------------------------------------------------------------------------------
  • Joselyn的話:
    靉雩愛的魚的話:
    那個男網友會不會太精力旺盛了點
    ---
    男女生精力都很旺盛喔~

    給報導中的男女主角:
    彈藥省一點用,
    那麼早就把子彈用盡,就沒戲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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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人嘛~~哈哈~~
  •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太衝動了........
    不戴雨衣??
  • 現在就是這樣
    如果有人有去玩一些現在線上遊戲就知道
    尤其有很多小女生玩的
    整個聊天頻道都是邀約作愛的訊息
    真想把那些精蟲上腦
    連小女生都要吃的混蛋
    抓去閹掉
  •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想當年
    輪家也訴不輸她們ㄋㄟ
    哼哼哼

    還是要戴雨衣啦
  • 什麼東西啊!
    居然這樣教小孩
    難怪現在社會如此亂
  • 哇咧哩~~
    國中生捏…
    我的天啊!!
    嚇死我了,
    她的父母也太開放了吧!@@
  • 十七的話:
    現在就是這樣
    如果有人有去玩一些現在線上遊戲就知道
    尤其有很多小女生玩的
    整個聊天頻道都是邀約作愛的訊息
    真想把那些精蟲上腦
    連小女生都要吃的混蛋
    抓去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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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嗎?
    我沒在玩線上的
    想不到如此亂......
    家長要注意阿.....
    至少教教女兒要穿雨衣阿...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 給報導中的男女主角:
    彈藥省一點用,
    那麼早就把子彈用盡,就沒戲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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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可怕呦
    我有聽過醬的真實故事
    當時他們很得意的說著
    結果當事人變的又老又醜
    喔賣尬
  • 我一定要嚴厲管教我的女兒!(雖然她現在一歲七個月)
  • 真不知現在的國中生在想什麼
    在這樣
    已後沒有人敢生小孩了
  • 原來同一件新聞 換個寫法 給人的感覺就會不大一樣了
    上一則給人的感覺 好像就是那女生很隨便 父母也很放任
    下一則 那女生卻又變得很受傷 重點被放在老師的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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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過促轉學  「像傷口被挖開好痛」

    【陳世河、郭睿誠╱台中報導】台中縣一名十三歲少女與男網友在四天內、發生二十餘次性關係,少女父親怒告男網友性侵,不料少女回校後竟遭記大過並被逼寫自白書,還要求內容鉅細靡遺,包括幾點去哪裡、發生幾次性關係;少女昨難過地說:「就像傷口被挖開一樣,好痛!」教改團體痛批學校:「粗糙、粗魯,簡直要逼死這個孩子!」 

    學校荒唐
    警方調查,這名就讀國一的少女,上月十五日蹺家到桃園,與男大學生網友徐明祺(十九歲)同住四天,發生二十多次性關係;少女父親返家未見女兒,憂心失眠,隔天在女兒電腦找到徐男電話,打電話要徐男放女兒回家,少女十八日晚上返家,告知曾與徐男發生性關係,其父一怒控告徐男性侵;警方則依程序通報相關單位。 

    「每一分鐘都要寫」 
    少女父母表示,沒想到女兒二十日才剛進教室,女導師就要同學將她叫到導師室,不准她回教室上課,還逼她寫自白書,並強調:「每一分鐘都要寫、每一件事都要寫。」
    少女昨接受《蘋果》訪問時說:「如果沒寫清楚就會被導師罵,我只好將吃飯、打電腦、發生性關係時間、次數、有沒有戴保險套,全都寫上去。」她痛苦地說:「當時同學經過好像都在看我,我覺得自己犯了不可原諒的滔天大罪!我知道錯了,但沒人原諒我。」少女自此不敢再回校上輔導課。
    少女母親獲悉到校溝通,不料女導師竟說:「我已經記她一支大過,原因是『蹺課多日、有辱校譽』,可以幫她辦轉學了。」少女母親昨氣憤地說:「女兒只想回校上課,看著女兒被學校這樣對待,我的心好痛!」
    訓導主任昨坦承,曾「建議」家長轉校;但校長卻說:「大過已經記了!要女學生寫自白書,是為了呈報上級並對她深入輔導;轉學一事,是家長說的。」 

    「簡直要逼死孩子」 
    中縣教育局長王銘煜強調:「少女是性侵被害人,指她有辱校譽,根本不對;蹺課也不至於要記大過,要求學生轉學更不應該。」教育局今天將派督學前往調查,不排除懲處相關人員。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代理執行長謝淑美則痛批學校:「太離譜了!根本把小孩當罪犯,簡直要逼死這個孩子。」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諮商系教授郭麗安則批評:「學校犧牲學生去保護校譽,簡直是本末倒置!」她指現在應透過諮商方式,重新建立少女和老師的信任關係,逐步帶少女走出陰霾。 
  • 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的,為什麼搞得一付被強暴的樣子?
    未成年是可以男方告性侵沒錯,
    但,不代表她的放蕩是無辜啊
  • ...我並不覺得有二次傷害的感覺.
    身為父母,自己小孩教成這樣,難道就只會怪老師要逼她嗎?
    而且...我十三歲時,根本不知道什麼是保險套.
    現在的小孩真強.
  • 簡直要逼死孩子」   
    中縣教育局長王銘煜強調:「少女是性侵被害人,指她有辱校譽,根本不對;蹺課也不至於要記大過,要求學生轉學更不應該。」教育局今天將派督學前往調查,不排除懲處相關人員。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代理執行長謝淑美則痛批學校:「太離譜了!根本把小孩當罪犯,簡直要逼死這個孩子。」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諮商系教授郭麗安則批評:「學校犧牲學生去保護校譽,簡直是本末倒置!」她指現在應透過諮商方式,重新建立少女和老師的信任關係,逐步帶少女走出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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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呀  !  怎麼看,都覺得是自願的,
    家長跟中縣教育局長是怎麼教育下一代的,
    真令人傻眼@  @
  • 未滿十四歲??
    精蟲衝腦的男生,真的不怕死.......
  • 其實
    人都會犯錯吧
    更何況是小孩子=  =

    學校也太過份了
    畢竟他知道錯了
    還要她寫那種日記出來
    真的是2次傷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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