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法律上的問題想請問大家,請大家幫幫我!!
當初跟公司有簽訂一年合約
為期開始是95/9/4號
那到期日期應該是今年的9/4號
公司又有規定說
要離職前一個月前
必須先遞出辭呈
所以我昨天遞辭呈了
今天我們副總跟我同事說
請轉告我
我這樣會違約
要考慮清楚要不要離職的事情
(我同事說他是用威脅的口氣說的)
請問大家我這樣真的有違約嗎?
我有做滿一年呀
只是剛好一年後離職
這樣是有違約嗎?
請大家幫幫我!!
謝謝你們!!
為期開始是95/9/4號
那到期日期應該是今年的9/4號
公司又有規定說
要離職前一個月前
必須先遞出辭呈
所以我昨天遞辭呈了
今天我們副總跟我同事說
請轉告我
我這樣會違約
要考慮清楚要不要離職的事情
(我同事說他是用威脅的口氣說的)
請問大家我這樣真的有違約嗎?
我有做滿一年呀
只是剛好一年後離職
這樣是有違約嗎?
請大家幫幫我!!
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