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給公務機關發公文, 並沒有一定的格式; 只要能將對方要求的資料表達清楚即可.
如果 貴公司有意要作記錄, 可再加註發文字(序)號, 以後方便歸檔管理.
因公務需要, 有時須具函給關稅局, 通常大綱如列:
收文者: xx 縣政府 x 課 x 股 xxx(稱謂,如職稱,或先生/小姐)
發文者: 公司全名 (可加上負責人或經辦人,讓對方知道應與何人聯繫)
主旨: 寫此公文的目的 (在妳的案例即:外銷芒果加工品業者登錄;如果是回覆對方的公文函,亦可寫在前面)
說明: 1.(視加工業者有何登錄的條件要求, 在此敘明符合該相關條件)
2.(隨函附上登錄所需的相關證照, 最好列明附了那些證照; 一方面也是在公文寄出前,妳可以再double check 一次,別漏了任何附件)
3. 結語, 大概就是誠懇的請對方儘速審查等等(即一些客套敬語)
以上 謹呈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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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公務機關會要此公文,只是登錄程序上, 需要有該公司的申請函, 就算真有缺件, 對方也會再次通知, 不會因此退件; 所以只要能清楚說明目的, 大致上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