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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不能限年紀跟性別了。

不過我很懷疑,這真的會落實嗎?
尤其是有些公司還限應屆畢業生,要年輕的。
雖然是履歷都可以投,不過內部一定也會刪掉,
那這法不就是定給外面的看,但是實質公司才不會
這麼聽話,我覺得。

就服法修正》求才  不得限年齡、性傾向
  更新日期:2007/05/05  07:20  記者:記者陳志平、朱淑娟╱台北報導 
「徵業務助理,限卅五歲以下」這樣的徵才廣告以後不能再刊登了。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新增雇主及人力仲介機關,不得對招募人力有年齡、出生地及性傾向的限制,違反者可處卅萬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考量到擔任看護工的外勞一旦逃跑,對被看護者的生命與身體安全恐有所危害,修正後的就服法增列條件,明訂如外籍看護工在機場或收容單位失蹤,或在雇主家失蹤滿六個月,且雇主經推介本國籍照護服務員未成功,雇主將可申請遞補外籍看護工。

就業服務法原已明訂雇主徵才不得有性別、婚姻等歧視,昨天通過的就服法修正案,再增列不得有年齡歧視。提案立委盧天麟指出,根據主計處統計,中高齡失業率有增加趨勢,顯示因為年齡歧視而產生的中高齡人口失業問題逐年加劇;立委黃適卓表示,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有必要提出「反年齡歧視」法案讓中高齡者也獲工作權保障。

依現行規定,外勞一旦逃跑且未尋獲,雇主直至原聘僱許可屆滿前都不得另聘外勞,此規定讓許多雇主怨聲載道,立委也一再要求修法解禁,但最後立法院考慮到全面開放外勞逃跑可以遞補,可能衍生雇主、外勞或仲介業者相互勾串,導致非法外勞氾濫問題,修正後的就服法因此只對外籍看護工的遞補作一定條件的解禁。

不過對過去外勞逃跑一旦被查獲,相關遣送回國的旅費及收容期間費用都要由雇主負擔,引發雇主「人財兩失」的抱怨,新修訂的就服法明訂,相關費用改由非法容留、聘僱或仲介外勞者負擔,原雇主繳納的保證金,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返還。

修正後的就服案明訂不得對受雇者「性傾向」有所歧視,被同志團體視為一大進步。不過為讓「性傾向」的定義更明確,院會也通過立委吳英毅等提出的附帶決議,明訂不受歧視的「性傾向」,不包括「孌童癖、動物戀、性虐癖及其他病態傾向者」。


  • 我也這樣覺得..
    他就算不能這樣刊登
    但是要不要用人  也是各公司決定
    面試官不喜歡你  管你幾歲都一樣
  • 趕快來去桶
    104一推要三十五歲以下的
    還有一推要女的
  •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可能徹底實行的

    老闆只要以"與工作性質不適合"為理由
    就不會被追究責任了
    反正他只要不列出年齡及性別的限制就好了
    之後要不要錄取還是由老闆決定呀
  • 沒意義的規定
    到時後履歷過去
    被不是被放入碎紙機
    難道你能強迫公司ㄧ定要入用?

  • 要不要錄取這個人是公司在決定
    年紀大雖然可以投履歷
    但老闆不錄取就是不錄取啊
    我覺得政府常常做些表面功夫
    少做些政治鬥爭
    多拼點經濟才是根本之道
    工商業蓬勃發展
    各家公司極度欠缺員工的情況下
    老闆們才能真正的不在意年齡及性別
  •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這種立法,感覺就只有請外勞的雇主有受益,
    對本土勞工絲毫無益,
    最好笑的是,一堆公司還常抱怨,請不到人,都不想想,
    公司有時設的條件有多離譜~
    要刻苦耐勞,懂得進退,又要年紀輕?
    最可憐的是,薪水比在辦公室上班還少!
    像我現在上班的地方,正職人員都給你一各主管職稱,
    要求主管上班是責任制,沒加班費,而是用補休,
    但現有上班人員又一直補不齊,所以上班時間一直延長~
    我常跟店裡的同事說,比在辦公室上班還累啊~~
    服務業責任制???第一次碰到,所以我放棄嚕!!
    唉!!領的比在辦公室上班還少,一天要釘在店裡12各小時,誰受的了啊~~~~~~
    嗚~個性上坐不住辦公室,才會一直做服務業,可是現在老闆都欺負人~
    每次都是滿懷熱心服務客人,但是有些老闆的態度,真的會讓員工心冷啊~~

  • 我個人覺得呀
    因該要連履歷表上都不要寫性別生日
    我朋友在國外interview..
    說她填外國的公司履歷連名字都不用填
    都是編號
    醬也沒辦法從名子判斷男女
    如果interview時有問到家庭狀況,婚姻,年齡之類的
    可以拒絕回答
    不過基本上她還沒碰過會問的
    真尊重人權啊~

    我覺得最不公平的是為什麼很多台灣公司interview都會問你你爸爸媽媽是做什麼的?
    奇怪我爸爸媽媽做什麼跟我來應徵這份工作有關係嗎?
    ^^"
  • 白吃的政策

    政府以為弄這種規定出來

    可以騙騙大家,唷~我有在關心社會大眾和經濟問題唷

    大家想一下就知道這不可能落實的

    公司豋徵人,雖然不限年齡

    不過他就不找你面試,你投多次也沒用

    投心酸的

  • 冰淇步的話:
    我朋友在國外interview..
    說她填外國的公司履歷連名字都不用填
    都是編號
    醬也沒辦法從名子判斷男女
    如果interview時有問到家庭狀況,婚姻,年齡之類的
    可以拒絕回答
    不過基本上她還沒碰過會問的
    真尊重人權啊~
    ------------------------

    不過,也有錄取通緝犯的例子!
  • 這只是在安慰一大票的失業勞工罷了
    徵才的公司可以不註明條件
    但履歷寄來就是不理人
    你也拿他沒輒
  • ^^|||
  • 不限年齡性別只是可以過第一關而已
    再來遇到面試是很主觀的
    面試官不喜歡你怎麼表現都不會錄取吧
  • 喵喵妤的話: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可能徹底實行的

    老闆只要以"與工作性質不適合"為理由
    就不會被追究責任了
    反正他只要不列出年齡及性別的限制就好了
    之後要不要錄取還是由老闆決定呀
    ========================================
    同意...
    到時候大老遠跑去面試又被回絕
    不如一開始就講清楚...
  • 我還遇過有不是台北人就不想用的老闆
    因為他覺得外地人在過年期間都不想輪班很麻煩...
  • 我朋友在國外interview..
    說她填外國的公司履歷連名字都不用填
    都是編號
    醬也沒辦法從名子判斷男女
    如果interview時有問到家庭狀況,婚姻,年齡之類的
    可以拒絕回答
    不過基本上她還沒碰過會問的
    真尊重人權啊~
    =======================================

    她還沒碰過會問的﹐是因為問這種問題是---  違法的﹗﹗問的話這家公司可能被告。

    在美國interview  也不可以問你有沒有打算懷孕、有沒有小孩、有的話是誰在帶、有沒有打算再生之類在台灣很普遍的問題。
  • 早該這麼做了
    雖然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總是一個開始  人的觀念也會跟著變

    本來就是  誰說只有年輕力壯的人才需要找工作
    那中年失業的  就真的該死嗎?
    台灣真的有些奇怪的地方
  • 寫是這樣寫拉,真的找人時還不是會先過濾履歷.還不是一樣,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不過,也有錄取通緝犯的例子!

    台灣祖宗八代都寫下去,還不是一堆有前科的去做保全
    國外錄取後還是要繳社會安全碼
    所以有人用偽造的證件但這跟履歷的資訊無關
    國外履歷連地址都不用寫
    只要e  mail和電話就好
  • 會不會以後演變成

    徵才:5名
    自帶履歷面試
    地址:XXXX


    然後到了面試現場才告訴你應徵職缺是什麼
    一堆人撲了一場空>"<
  • 我覺得最不公平的是為什麼很多台灣公司interview都會問你你爸爸媽媽是做什麼的?
    奇怪我爸爸媽媽做什麼跟我來應徵這份工作有關係嗎?
    ^^"
    --------------------------------
    問爸媽還好吧
    有的還會問兄弟姊妹男友的工作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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