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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扶養未滿60歲的直系親屬嗎(沒工作但非無謀生能力)?

可以扶養未滿60歲的直系親屬嗎(沒工作但非無謀生能力)?
我用報稅的系統去網路報稅~
想扶養媽媽(跟霸霸離婚沒住一起)
她沒工作  但不是說沒謀生能力
但是系統告訴我說未滿60歲不行
要選沒謀生能力卻要提出醫院證明之類的訊息
這樣我到底可不可以報扶養阿?
  • 可以  之前有討論過  你可以去搜尋

    跑出來的視窗只是提醒你

    忽略

    仍可繼續下一步

    至於證明  有人說要有人說不用

    但沒有所得應該是最好的證明吧
  • 我都有報扶養媽媽
    我媽不滿60歲
  • 非直系如有扶養證明更好如:轉帳或匯款明細
    直系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也很難說,現在政府搶錢搶得兇
  • 反正就先報,到時查到要補証明在說.
    我媽也是未滿60可是沒工作,我就直接給它報下去.
    有問過事務所的朋友,說先報在說.
  • 還是可以申報
    這問題  在我出社會第一年 
    就曾經打電話去國稅局問過了

    當時  我是網路申報
    我爸媽五十幾  四十幾而已
    國稅局人給我的答案是
    雖未能提出無謀生能力
    但是基本上  只要沒有工作  要報撫養是ok的
    只要再附上  爸媽的戶籍滕本  或是身份證
    證明那是你爸媽  有同住的事實  就行啦!!
  • 可以扶養未滿60歲的直系親屬  (沒住一起也可以)

    所得稅法所稱「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
    (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
                      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
                      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未滿六十歲直系
                    尊親屬,除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及第二款免稅所得者外,其當年度所得額
                    未超過免稅額者(應檢附非屬前開免稅所
                    得者之適當證明文件)。
    (四)其他經村里長調查證明,顯無謀生能力
                    並取具村里辦公處之文書者。

    沒工作應該符合上述第三種  除非有其他收入且超過免稅額 

    以下補充:
    除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免稅所得者外

    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現役軍人之薪餉。
    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    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

    參考一下吧    ^^"
  • menontw
    menontw
    要里長證明很難嗎?

    所以這點可以好好利用,這樣旁系的人也可被列為扶養。
  • 不用管什麼無謀生能力證明
    只要你母親真的沒工作沒所得收入
    用力給他報下去就對了
    用網路報稅的當下絕對會過沒有問題
    就算事後查稅的要ㄉㄧㄤ妳硬跟妳要證明
    大不了也是補繳而已又不會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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