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我的頭打得縫了十幾針

日籍老婆:老公三天兩頭打我   
   
【聯合報╱記者葉英豪╱桃園縣報導】    2007.03.08    03:39    am   
   
日籍新娘被老公痛毆,趕出家門,她抱著么女睡在社區大廳,桌上擺的是奶粉和泡麵。
記者葉英豪╱攝影   

四十七歲日本太太因只為么女辦日本國籍,未為長女辦入籍,老公不滿他對兩個女兒不公平,並氣她家用錢給得不爽快,三天兩頭對她拳腳相向,甚至把她頭打得縫了十幾針,日籍太太因而常向警方報案被老公打。

昨天桃園市新埔里長郭雲輝看見日籍新娘又被老公趕出門,抱著五個月大的么女睡在社區大廳,前往調解,社區鄰舍見怪不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老公三天兩頭打我,你看,太陽穴的傷口就是昨天打的…」,操著不太流利的華語,她忍著淚水向里長訴苦。

五年前,她到台灣擔任高階主管,在PUB裡認識大她八歲的花蓮阿美族男子,婚後幸福;兩年前老公有了長女後態度大變,經常向她要五、六萬元,說是家用。她覺得一家三口用不了那麼多,兩三萬元就夠,老公不高興,不是用酒瓶、碗盤砸她,就是掐她脖子,要不就拳打腳踢。

五個月前有了么女之後,她抱么女回日本辦理入籍,老公氣他偏心,只為么女辦入籍,打她的次數更多,「一星期至少兩次」。前天拿鑰匙往她頭部猛刺,「戳了一個大洞」,傷口縫了十幾針。她告訴先生日本法令規定必須在出生三個月內辦入籍,大女兒已超過時限,但先生不相信。   

「你不要聽那日本女人亂掰,她偷偷抱小女兒回日本辦入籍,卻不幫我和大女兒辦,你說該不該打。」日籍女子的先生也哭著向里長說委屈。

他說,他沒工作,但家用錢他沒亂用,但老婆給錢不痛快,要六萬給三萬,好像施捨;兩個女兒都是太太的,不該偏愛小女兒,他實在氣不過,曾責備太太搞外遇生了別人的小孩。   

太太說,朋友笑她,但她不是因為打不過才挨揍,是因為孩子在旁邊,所以盡量忍;也有朋友建議她,既然領高薪,老公又沒工作乾脆離婚算了,但她很愛老公,捨不得離開他。

里長問警方歸化的規定,外事課表示,國籍法修正後外籍子女可歸籍父親或母親,日籍太太可先幫父女取得台灣護照後,再回日本申請父女歸化日籍;也可向日本交流協會申請父女日本護照,再返回日本辦理入籍。太太聽後表示,願為先生及長女補辦入籍,並打算全家回日本住;先生終於氣消,開門讓太太回家。
  • 那個沒出息又爛的男人
    真應該跟她離婚
    應該不是日本不能打老婆
    台灣也不行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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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
    之前好像也有一篇衣樣的
    但是
    角色互換真奇怪
    到底哪一篇才是ㄚ
    昨天沒看新聞
  • 版主這是怎麼回事ㄚ
  • 哎喲,本來好好安慰一下版主的。但是.......
    這樣的實驗是沒有意義的。打人就是不對。跟性別沒有關係。
  • 開版者要看男女不同的反應就算了,但是還是用原新聞的報紙和記者,這樣算不算偽造﹖
    連接去聯合報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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