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may的話:
千萬不要衝離婚~
先去告那個女的破壞家庭,拿了錢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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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個朋友的朋友...跟她先生白手起家,夫妻很恩愛~
也生了個兒子.(先生比太太年輕幾歲,太太是台灣人,
先生是日本人)
後來那個先生在網路潮流的優勢下成了科技新貴.然後..
外遇...對方是個日本女人也懷了孕.(有錢有地位的男人
真的有的是女人送上門還幫生孩子)
那位太太傷心之餘簽了離婚協議書,帶著一筆為數不小的
贍養費跟兒子回到了台灣.離開日本前公婆還信誓旦旦地
說絕不承認那個女人,一定不會讓她入門.﹀﹀""
結果呢...她前腳一走,人家後腳就把那個女人迎娶進門.
那個女的生的小孩享盡了寵愛.╮(╯_╰)╭
我是覺得...那位前妻 ------->>>> 笨啊~~~~~~~~~~~~
(正面的說法可以說她有骨氣吧 ╮(╯▽╰)╭ )
那一張離婚協議書不簽的話...法律保障她耶.﹀﹀""
她堅持不離的話...外遇的女人生的會變野種...扶不了
正.(她居然讓那個女人跟小孩冠冕堂皇地被扶正*-.-)
拿了一筆為數可觀的贍養費又如何!!!!怎是會花完的吧.
小孩她養的耶...�▽�"
怎麼也要罷著金雞拿金蛋生活~~~夫人的寶座一旦讓出...
等於是把會下金蛋的金雞拱手讓人.☉▽☉"
女人啊~~~
生氣時理智可別丟得太快.計算機拿出來算一算.......
可別逞一時之快...斷送了美好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