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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主管要我在自動離職有年終&資遣二選一

前幾天主管約談
要我自動離職他就發給我該有的年終獎金
若選資遣  他有權利打考績分數讓我沒有年終
公司年終大約兩個月左右而已
我年資三年半左右選資遣是對我有利
當初近公司沒有簽約保障年終
不過面試我的主管(已離職)有說過都兩個月
這樣我可以爭取到該有年終嗎
他惡意打我考績很濫
讓我只能被迫選資遣
他算惡意資遣嗎
可以檢舉他嗎
  • 資遣的話  應該之後可以領失業救助金
    自動離職就沒有  你可以算一算那邊比較好
  • 他算惡意資遣嗎  --算
    可以檢舉他嗎---可以,要證明你的工作能力是與你的考積不符.所以去勞資調節會比較容易要到你的年終獎金.
    題外話你們公司實在太過份連小小的員工的獎金都要ㄟ
  • 你如果自動離職,真的有年終嗎?你要好好想一想......

    要是我....我也會談條件,跟主管說年終拿到再離職..但是年終拿了就是硬不離職,等公司資遣
    因為太爛了.連這種叫人走都要耍心機的

    版主快先邊找工作了
  • 還有一點要考慮的,如果是資遣的話,可以去辦領失業救濟金,自動離職就不行了,但是被資遣的話,下一個工作interview  時,有些主管可能會問原因喔,  總之,版主自己衡量吧~
  • 我確定選資遣了
    公司二月初才發年終
    那我要等到年終揭曉後確定年終多少才檢舉他
    還是現在就跟主管說明我權益比較好呢
    怎跟他說交我一下吧~拜託大家幫忙
  • 當然是資遣
    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
    記得要證明喔
  • 你選領年終比較有利ㄟ

    因為新制實施後  資遣費減半  而且還有上限喔

    你要告他  我覺得很難成立

    資方本來就可以依業務需要調整人事

    只要他按勞基法作

    稱不上什麼惡意資遣

    算了吧  領完年終 

    再去找一個跟自己有緣份的公司好好開創未來吧
  • 寫存證信函給他吧
    請他依法發放資遣費及考績獎金。
    不然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再不行就訴諸訟訴。
  • 之前幫朋友去申請過調解....結果還不是不了了之,XX局沒大家說的那麼神啦...他們也是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寄存證信函給公司人事部門,在這邊告訴大家一個寫存證的技巧....收件人: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XXX

    這樣才會讓公司覺得事態嚴重

    不過這麼一來你也很難在這家公司呆下去了...

  • 如果是資遣,在未來你還沒找到工作的半年間,還可以申請失業救助金
  • 選資遣吧!
    你的勞保若是新制的,你待三年半,資遺費是只有一半,但公司若臨時通知,又可以多一個月或半個月薪水,但重要的是,你還可以領半年的失業補助金。
    如果你選年終,有了年終獎金,卻沒有失業補助金。

  • 重點是你主管為什麼叫你離職

    總有個原因吧!!!

  • 年終獎金為非經常性給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十條),公司是否要給予是依公司規定,這部份法令並無太大的約束力,所以你們公司願依法令規定給予資遣,其實已經比很多公司還要照顧員工了。

    關於資遣費:若選擇勞退新制,應是自94年7月後的年資才是以新制計算,一年的基數是半個月;94年6月前的仍以舊制(勞基法)計算,一年的基數是一個月。而有人提到"公司若臨時通知,又可以多一個月或半個月薪水",這部份應是指"預告工資",但若公司依勞基準的預告期通知,就不需額外再給付。

    我想你聽到這個消息必是沮喪又生氣,與其陷在這樣不平的灰色情境,還不如靜下心思考,為什麼在人員緊縮時被裁的是我?!是因為工作態度還是專業能力?!調整自己、努力充實、做好準備,未來是留給有競爭力的人。祝福你∼
  • 資遣+1
    因為有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而且如果沒多久就找到工作而沒有領到
    只要新工作滿三個月就可以領"就業獎勵金"
    "就業獎勵金"為失業補助金的一半
    這是我個人的經驗(剛領到補助金)
  • 資遣+1    至少可以領半年的失業補助金。
  • 現在情形演變成我確定要資遣了
    公文也通過
    離職手續我都辦妥
    剩下手續單給主管簽名
    但是他現在以離職手續未移交完成為理由
    不幫我簽名
    讓我領不到錢
    怎半?
    我怎跟他爭取
    為何他可以這樣欺負人
    好難過喔
  • 我問過人事單位
    他們得要主管簽名之後才算離職手續完成
    在能發放資遣費
    現在就卡在最後主管簽名
    我最後離職日是2/16現在開始請謀職假沒去公司
    我很怕他故意找理由說我離職沒有移交完成
    讓我離職手續未辦妥為由不給資遣
    好荒喔
  • seanallan的話:
    之前幫朋友去申請過調解....結果還不是不了了之,XX局沒大家說的那麼神啦...他們也是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寄存證信函給公司人事部門,在這邊告訴大家一個寫存證的技巧....收件人: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XXX

    這樣才會讓公司覺得事態嚴重

    不過這麼一來你也很難在這家公司呆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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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交我怎寫存證信函嗎
  • 好可怕的公司
    還是別繼續待了
    但還是要拿到你應拿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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