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權團體跟什麼聯盟到底在幹麻

廢死聯盟再提釋憲  鍾德樹暫免死
  更新日期:2006/12/22  06:19  記者: 劉鳳琴  ╱台北報導 
涉及三死十八傷,已被法務部令准執行的縱火死刑犯鍾德樹的死刑執行一波三折,上周五最高檢察署審查認為無非常上訴的理由,發交高檢署執行,但因前一天(十四日),廢死聯盟又為他二度聲請釋憲,高檢署收案後,當下退回最高檢,鍾德樹二度死裡逃生。

鍾德樹案於九十二年八月七日判決死刑確定,是拖延最久的死刑案,在救濟管道已窮下,本月一日法務部長施茂林令准執行,但因廢死聯盟聲請閱卷及提出釋憲,高檢署決定槍下留人,未再令准三日內執行。

廢死聯盟為鍾德樹提出的非常上訴,最高檢認為不符要件,不予准許,至於聯盟以刑訴法第二九九條的科刑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及停止執行,大法官認為該條規定十分中性,和違憲搭不上關係,本月八日決議不受理。但廢死聯盟本月十四日又二度提出釋憲,這次是直接挑戰刑法二百七十一條殺人罪違憲,認為法條未區分直接故意及間接故意的問題。

本月十五日最高檢以案件並無非常上訴的理由,於當日下午發交高檢署執行,唯高檢署獲悉廢死聯盟又二度提出釋憲,因法務部訂定的死刑執行規則規定,案件已提出釋憲應暫停執行,因此高檢署立即將案件退回最高檢。

對於廢死聯盟提出的釋憲聲請,大法官昨天及前天的審查會已提出討論,並調閱相關資料,至於這一次會否很快作出受理或駁回決議,大法官都守口如瓶。

五十三歲的鍾德樹所涉的縱火殺人罪,由於犯案手法殘忍,死傷多人且係幼童,歷次審判均被判處死刑。本案發生於九十年四月二日,鍾與桃園佳育兒童心算班園長黃秋閔有債務糾紛,鍾認為黃有意賴帳,而萌生殺人之心,至加油站買汽油後到心算班縱火,造成三死十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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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新聞也有報.......人權團體施壓......不給執行死刑
(原本三天後就要執行)
真的......這社會怎麼了
人權團體都在保護加害者......被害人呢
沒聽到記者說......他犯案後還冷笑一點悔意都沒有
那些家屬何辜......連一點遲來的正義都被那些人給搞掉......

  • 人權!人權!人權!難道為了維護罪大惡極犯罪者的人權,就要賠上其他大多數善良百姓,免於擔驚受怕的人權嗎?

    殺人犯有很多種!但是只要是出於惡意、有意之徒,人神共憤之流,若是放他一條生路,誰能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明天沒命的人?這些罪人,放出來誰能保證他不會再犯?

    若連你們人權團體都無法保證的時候,就請你們這些唱高調的團體,還給小老百姓一個安寧生活的空間!也還給受害者家屬一個公道!
  • 一來滿足自己的私慾和獸性,二來將來在牢中不愁吃不愁穿,不需擔心死刑!

    反而是被貧病和債務纏身,但沒膽犯罪的人,得一家子窩在4坪以內的房子,或燒炭自殺!

    那乾脆叫窮人都去犯罪好了,好歹死不了!

    真的是他x的,我希望我納稅的錢能幫助到弱勢團體,而不是養這堆犯罪廢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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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的太好了
  • 今天蘋果的一則文章
    讓人都憂心不已,社會真的病了
    那些團體,聯盟究竟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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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兒慘死  惡魔一定要償命
     
    Q:你女兒何佳燕遭兇手曾思儒殺害,對兇手死刑定讞未執行,你的心情? 
    A:4年來,我活在痛苦煎熬中;女兒遇害那晚的畫面常在我腦海徘徊。 
    女兒在純樸農村長大,成績很好,因為想跟隨我們從事教育就去念彰師大化學系。 
    大學畢業她考上金山高中老師和師大科研所。她先在金山教一年,念完碩士又回金山教。當她正展開光明人生,強盜案發生了。 
    91.10.25日晚上,惡魔兇手曾思儒預先買橡膠手套,潛伏在女兒租屋處。那天女兒回家晚,媽媽打電話去兩人還有說有笑。天啊,11點20分惡魔兇手曾思儒竟手持重達15台斤的啞鈴衝出,往女兒頭上猛砸,女兒當場頭破血流倒地。她好不容易爬起來,知道生命受威脅,連忙向兇手說,「你只要不殺我,怎樣都可以。」這是惡魔自己講的,我後來才知道,天啊,女兒向他哀求長達30分鐘。任何人聽了,受得了嗎? 
     
     
       
    該槍決就要槍決 
    惡魔押女兒進房間,女兒說錢放哪,他就大肆搜刮二萬九千元、電腦、手機和提款卡。再惡毒的兇手達到目的就該逃,他竟膽大到還在客廳抽半小時菸。
    女兒手腳、口鼻被封,試圖用頭敲地板發出聲音引鄰居注意。天啊,當兇手聽到聲音,突然兇性大發到廚房拿水果刀猛刺女兒頸部,用力大到刀柄斷裂。他再拿電磁爐放女兒頭頸部,縱身用腳猛踩電磁爐;又拿鐵鍋猛砸女兒,任何人這時都沒活命機會了。
    女兒本來很漂亮,笑容很甜,但我到殯儀館看她時,她潤白皮膚全變黑,刀痕累累,血液流乾;我掀開她後腦杓,天啊,還有三刀刀痕,皮開肉綻,深可見骨。她頸堆骨斷裂、頭變形,死狀之慘……嗚嗚……10月北海岸已經很冷,我痛到快昏倒。
    警方對女兒周邊人比對DNA,曾思儒心裡有數才投案。他曾對我和法官承認,自己罪有應得,已無求生意願,希望速審速決。他罪無可赦,應馬上槍決。
    Q:有人認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能達到懲罰效果,建議用它取代死刑,你不贊同?
    A:絕不能讓曾思儒活在世上,否則我不能饒恕這國家;一槍把他斃命也好,兩槍也好,該槍決就要槍決。這是邪惡團體袒護兇手的說詞,我完全不能認同。 

     
    人生已沒有意義 
    Q:曾思儒死能平復你失去佳燕的悲痛?
    A:啊……我喘口氣,我在發抖,可見我有多痛苦。
    曾思儒被槍決後,坦白講我心裡的痛已難以平復。但最起碼司法還我一個公道,讓我感受惡魔已伏法。痛苦是另外一回事了。但現在早該執行的死刑不執行,司法單位無視司法正義、受害家屬的錐心之痛,我嚴厲譴責。
    我們家是教育世家,在村裡備受尊崇,兒女又會念書,我感到驕傲。我以前生活好快樂,是彩色的,但現在我在深淵裡爬不出來。誰造成的?惡魔兇手曾思儒須負全責。
    每次想到佳燕那晚在呼天不應的情況下,受到這麼大驚嚇和恐懼,我幾乎崩潰。這時我會回想佳燕生前的笑臉。佳燕很善良,幫付不起營養午餐的學生繳錢、借錢給家境不好的同學。她曾說我好愛她,但男人說不出愛字。我一生栽培她希望她有好人生,現在她這樣,人生對我已完全沒有意義。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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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那些什麼人權團體跟聯盟,想想他們的行為是否正在二度傷害他們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PageType=new&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61223&art_id=3126721

    新聞的完整連結
    那是一位兇案受害者的父親
  • 漂漂小米的話:
    1881的話:
    法官說:那判到你家和你住好了..

    人權團體:        那你還是把它殺了吧..
    =================================
    這個實在好笑
    -------------------
    我也要改

    法官:我怕他們出獄後找不到老婆,乾脆好事成雙,跟你們 
              女兒送作堆好了

    人權團體:  ㄟ!那樣算強姦ㄟ!!

    法官:強姦別人女兒不是強姦  強姦自己女兒就是囉!
              妳女兒比較偉大喔!

    唉...沽名釣譽的人權團體  ...    心寒
  • 亂亂亂的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PageType=new&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61223&art_id=3126721

    新聞的完整連結
    那是一位兇案受害者的父親
    ===============================
    看不到ㄟ…

    剛剛看完上上上…篇講受害父親的內容
    都心疼得快哭了
    殺人本就該償命,不管是否有悔意
    畢意都讓受害家屬受到無法平撫的傷害及一條無辜的生命

    還有強姦犯應該閹割!!
    這已經毀了受害者的一生的嚴重事情

    那些人權團體應該保護的是受害者而不是犯罪者!!
  • 很可笑的團體

    早期重罪犯  送紅包給法官  判輕點
    現在要送給人權團體  去吵要免死罪

    希望1週刊真的挖出什麼內幕讓這群虛偽的傢伙滾
  • 羽甜貓的話:
    亂亂亂的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PageType=new&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61223&art_id=3126721

    新聞的完整連結
    那是一位兇案受害者的父親
    ===============================
    看不到ㄟ…

    剛剛看完上上上…篇講受害父親的內容
    都心疼得快哭了
    殺人本就該償命,不管是否有悔意
    畢意都讓受害家屬受到無法平撫的傷害及一條無辜的生命

    還有強姦犯應該閹割!!
    這已經毀了受害者的一生的嚴重事情

    那些人權團體應該保護的是受害者而不是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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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到蘋果的網頁找23日的新聞
    找論壇的部份就有了

    真的覺得那些團體應該想想被害人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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