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版主可以打電話到補習班去詢問會比較快喔!
通常只要符合其一:(節取)
1.修業滿一學年,得報考各學系二年級。
2.修業滿二學年,得報考各學系二年級或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3.凡報名考生為現肄業於大學院校一年級學生,因下學期成績單學校尚未寄發,暫准以其大一上學期及格總學分數通過二分之一學分及格之成績單先行報名參加考試,唯錄取後所繳交之修業證明者,其大一下學期及格總學分數有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情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但是另有規定因操行成績不及格而遭退學者或開除學籍者,不得報考原校或他校。
這些不得報考事項都在各校簡章裡,所以不是說所有學校都是做統一規定
如果說你想考的學校規定不能考(因為不符合資格),
或是剛好因為你是觸犯學校規定(作弊)退學而不得轉學考
那就真的只有重考一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