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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屬巧合!如有雷同!那就雷同啊!阿嘸你死賣阿蛇

有一天老師跑來告訴我;「小花跟我說你從同學錢包偷了100元。」
我心裡暗驚,開玩笑,這要記大過耶。不過我還是很鎮定的說:「我保證沒有偷同學,如果我有偷,您可以記我大過。」
老師看我講的誠懇,就很滿意的走了。

過兩天,老師又來說:「小花說他有證據。」
我義正辭嚴的回答:「我保證我沒有偷同學錢包的錢。」

又過兩天,老師又來了。
「小花說你昨天拿出來的百元紙鈔上面有她們作的記號。」
「好吧,我承認我有拿,可是不是從錢包,是別人給我的,至於是誰,我不能說,我不能出賣朋友。」

又過兩天。
「我說小明阿,你偷錢的事全班都傳開了,你老實跟老師說,你到底有沒有偷?」
「好吧,我老實說,這筆錢是小華拿來給我。他是因為家裡太窮,偷錢請我幫他買藥給生病的媽媽。」
「你真是好孩子,為了別人犧牲自己。」

又過兩天。
「小明啊,小華說他沒偷錢給你啊。」
「啊~~,這個....,我這是善意的謊言,我不是從錢包偷的,我在他抽屜拿的,而且我絕對不是偷錢來自己花,至於偷來幹嘛,事關機密,我不能說,你看我昨天才剛愛心募捐了500元,怎會去偷100元呢?而且您看,隔壁班大寶偷了1000元耶,我100元算什麼?」
「你說的有道理,想來是我誤會你。」

我心裡暗爽,我想在我畢業之前都不會被記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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