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情婦都這麼囂張嗎?
情婦搞革命 教養私生子 富商要付到民國112年
更新日期:2006/11/01 04:09 記者: 黃錦嵐╱台北報導
新竹縣宏森光電科技公司董事長陳介甫,為了婚外生子,陸續付給情婦一千五百萬元,卻因隱瞞家室曝光,惹火情婦率領親友到住家、公司舉牌抗議;後來為了索還百萬元贈與,並停付「奶粉錢」,又激怒情婦代幼子提起給付生活費用之訴。
案經高院昨日宣判,陳介甫除了應補給「私生子」卅一萬九千四百八十元,自今年五月一日起,至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五日(私生子滿廿歲之日)止,還要按月給付「私生子」一萬五千九百七十四元生活費用。
據高院判決,陳介甫與其情婦邱女應共同負擔「私生子」的生活費用,幼子雖然已由陳介甫認領,但卻仍由邱女照顧撫養,因此,法官認定,陳介甫應負擔三分之二的生活費用。
上述金額,是以台北市民每月平均生活費用二萬三千餘元為基準,乘三分之二得出的。
陳介甫除了是新竹縣湖口工業區宏森光電科技公司董事長,亦是宏金、宏泰等多家公司的股東。八十七年間,他與邱女相識,交往數年後,佯稱已經離婚,邱女於九十二年八月六日產下一子,次月十日,陳介甫即予認領。
據陳介甫的說詞,在兩人交往期間,他共陸續交付一千萬元給邱女。另外,他為了使邱女安心產子,在九十一年一月、十二月間,又先後預付撫養費一百萬、兩百萬元給邱女,九十三年一月,他又匯款二百萬元給邱女。
此後,迄九十三年九月,陳介甫又陸續按月給付二萬五千元撫養費給邱女。
家室曝光 雙方鬧翻
邱女是因知悉陳介甫仍有家室而鬧翻,陳介甫也因此不再給付撫養費。
邱女火大,不僅提起給付生活費之訴,九十三年十月間,更帶著一大群親友到陳介甫的公司及住家前,舉牌:「陳介甫董事長撫養***」、「始亂終棄?盡父親責任」抗議,鬧得陳介甫的婚外情街坊鄰居皆知。
陳介甫也很光火,以邱女妨害名譽為由,訴請撤銷贈與、請求邱女返還一百萬元的贈與現金。
上述一百萬元,是陳介甫九十年間贈與邱女時,唯恐婚外情曝光,以投資周轉名義交付的,如今因婚外情已經曝光,甭再隱瞞了,乃訴請返還。結果,高院去年八月間,果真判邱女敗訴定讞,應返還這筆贈與。
邱女以幼子名義提起的給付生活費訴訟,台北地院四月間判決陳介甫敗訴,應給付五十萬元撫養費,再自今年五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二年八月五日止,按月給付二萬五千元。
陳介甫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法官認為,台北市的生活費用,每月平均不過二萬三千多元,邱女請求三萬元似嫌過高。另外,撫養子女,父母均有責任,衡量幼子是由邱女負擔照顧,乃判決陳介甫應負擔三分之二生活費用,邱女只負擔其餘三分之一。
更新日期:2006/11/01 04:09 記者: 黃錦嵐╱台北報導
新竹縣宏森光電科技公司董事長陳介甫,為了婚外生子,陸續付給情婦一千五百萬元,卻因隱瞞家室曝光,惹火情婦率領親友到住家、公司舉牌抗議;後來為了索還百萬元贈與,並停付「奶粉錢」,又激怒情婦代幼子提起給付生活費用之訴。
案經高院昨日宣判,陳介甫除了應補給「私生子」卅一萬九千四百八十元,自今年五月一日起,至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五日(私生子滿廿歲之日)止,還要按月給付「私生子」一萬五千九百七十四元生活費用。
據高院判決,陳介甫與其情婦邱女應共同負擔「私生子」的生活費用,幼子雖然已由陳介甫認領,但卻仍由邱女照顧撫養,因此,法官認定,陳介甫應負擔三分之二的生活費用。
上述金額,是以台北市民每月平均生活費用二萬三千餘元為基準,乘三分之二得出的。
陳介甫除了是新竹縣湖口工業區宏森光電科技公司董事長,亦是宏金、宏泰等多家公司的股東。八十七年間,他與邱女相識,交往數年後,佯稱已經離婚,邱女於九十二年八月六日產下一子,次月十日,陳介甫即予認領。
據陳介甫的說詞,在兩人交往期間,他共陸續交付一千萬元給邱女。另外,他為了使邱女安心產子,在九十一年一月、十二月間,又先後預付撫養費一百萬、兩百萬元給邱女,九十三年一月,他又匯款二百萬元給邱女。
此後,迄九十三年九月,陳介甫又陸續按月給付二萬五千元撫養費給邱女。
家室曝光 雙方鬧翻
邱女是因知悉陳介甫仍有家室而鬧翻,陳介甫也因此不再給付撫養費。
邱女火大,不僅提起給付生活費之訴,九十三年十月間,更帶著一大群親友到陳介甫的公司及住家前,舉牌:「陳介甫董事長撫養***」、「始亂終棄?盡父親責任」抗議,鬧得陳介甫的婚外情街坊鄰居皆知。
陳介甫也很光火,以邱女妨害名譽為由,訴請撤銷贈與、請求邱女返還一百萬元的贈與現金。
上述一百萬元,是陳介甫九十年間贈與邱女時,唯恐婚外情曝光,以投資周轉名義交付的,如今因婚外情已經曝光,甭再隱瞞了,乃訴請返還。結果,高院去年八月間,果真判邱女敗訴定讞,應返還這筆贈與。
邱女以幼子名義提起的給付生活費訴訟,台北地院四月間判決陳介甫敗訴,應給付五十萬元撫養費,再自今年五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二年八月五日止,按月給付二萬五千元。
陳介甫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法官認為,台北市的生活費用,每月平均不過二萬三千多元,邱女請求三萬元似嫌過高。另外,撫養子女,父母均有責任,衡量幼子是由邱女負擔照顧,乃判決陳介甫應負擔三分之二生活費用,邱女只負擔其餘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