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寵物毛孩

[台灣新聞] 買豆花引大火 住戶求償上百萬 婦人泣:哪賠得出來…

19日下午,台北縣板橋四維路一棟公寓發生火警,1名小女孩驚險中從5樓陽台被警消救出,
火警原因原來是一名陳姓婦人為了買1碗30塊錢的粉圓,機車不小心扯到粉圓攤的瓦斯管線,
受災戶要向這名婦人求償,婦人哭著說,那賠得出來。
「再派3組人員啦,上來支援啦,上面還有3個人啦。」抱著從火場救出的小女孩,警消人員
情緒激動,回過頭再衝向火場救人。

2棟公寓被燒得焦黑,警消接力一共救出13人,只是火警到底怎麼發生的?豆花攤老闆餘悸猶存。
買豆花居然買到引發火警,事隔1天,住戶回到火場,氣得大罵直說要求償。
聽到要賠幾百萬,陳姓婦人哽咽難過,被大火燒傷,整張臉滿滿都是繃帶,雙手雙腳更嚴重,痛
得只能騰空高舉,她真的沒料到,只是騎機車買碗粉圓居然會惹禍上身。

看到媽媽被火紋身,陳姓婦人還在念大學的女兒忍不住難過拭淚,父親過世10多年,媽媽只靠賣
玉蘭花供養自已和弟弟,那還有錢面對這上百萬的債務,現在除了打工替母親養傷,未來的事也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

責任豆花攤也有
  • 到底是豆花?
    還是粉圓?
    ???
  • 在我家後面而已
    當時我在家
    迷漫著瓦斯味

    =============================================
    水水我們住很近ㄝ^^"
    我阿爸去買便當剛好看到了
    他還停在那看=.=..
    有賣豆花也有賣粉圓啦...
    我覺得那家很好吃說>"<

    我也覺得兩個都有責任...
    但豆花攤的責任比較大...
  • 攤販把生財器具放置在公共空間
    如果沒有顧到安全而有引發災害之虞
    本來就該負責任

    這就像店家或公車內設備不周
    形成安全上的漏洞
    造成事故應負起責任一樣

    希望司法判決公道一點
  • 那時新聞一出來    記者有採訪住戶
    結果就有個女的說    當然要那婦女賠    誰叫她要撞倒
    天丫~~~~難道婦人故意要撞倒嗎
    那女的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
    講這種話的人就跟以前有人說"穿那麼少難怪會被強暴"一樣,瓦斯這種東西本來就應該有鐵架或鍊子拴住吧!
  • 哎喲~~真的好可憐喔~
回應...
 返回 寵物毛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