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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 買豆花引大火 住戶求償上百萬 婦人泣:哪賠得出來…

19日下午,台北縣板橋四維路一棟公寓發生火警,1名小女孩驚險中從5樓陽台被警消救出,
火警原因原來是一名陳姓婦人為了買1碗30塊錢的粉圓,機車不小心扯到粉圓攤的瓦斯管線,
受災戶要向這名婦人求償,婦人哭著說,那賠得出來。
「再派3組人員啦,上來支援啦,上面還有3個人啦。」抱著從火場救出的小女孩,警消人員
情緒激動,回過頭再衝向火場救人。

2棟公寓被燒得焦黑,警消接力一共救出13人,只是火警到底怎麼發生的?豆花攤老闆餘悸猶存。
買豆花居然買到引發火警,事隔1天,住戶回到火場,氣得大罵直說要求償。
聽到要賠幾百萬,陳姓婦人哽咽難過,被大火燒傷,整張臉滿滿都是繃帶,雙手雙腳更嚴重,痛
得只能騰空高舉,她真的沒料到,只是騎機車買碗粉圓居然會惹禍上身。

看到媽媽被火紋身,陳姓婦人還在念大學的女兒忍不住難過拭淚,父親過世10多年,媽媽只靠賣
玉蘭花供養自已和弟弟,那還有錢面對這上百萬的債務,現在除了打工替母親養傷,未來的事也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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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豆花攤也有
  • 悉達多的話:
    國賠ㄚ!誰叫警察不來取締呢?
    --------------------------------
    國賠+1
  • 加入我的收藏夾 
     
    看了就很難過
    那婦人頭上包的只剩眼睛
    雙手包的跟戴手套一樣
    賣玉蘭花維生要養兩個小孩
    住戶還說    要不是他去撞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記者還打圓場說可能是在氣頭上說的話
    講的好冷血...
     
     
    +1
    有看到新聞畫面
    真的好可憐

  • 我也覺得住戶可以先申請國賠試試

    雖然不一定成功  但是有可能啦

    畢竟是政府未盡監督之責~

    看報紙好像有律師事務所要幫忙處理了

    希望那個婦人可以得到合理的判決
  • 看版主轉貼的內容應該是商家問題比較大吧
    他們怎麼可以把瓦斯管線設置到讓外人可以扯到的地方
    婦人跟住戶一樣也是受害者之一
    怎麼會要婦人負責任,這樣實在是太奇怪了

    那就不就好比...
    恩,我隨便舉個例子喔
    好比我們今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好了
    然後失事卻怪我們乘客自己活該要坐到
    結果不但沒有獲得賠償還要賠償給相關單位
    這樣不是很可笑嗎

    但是警察跟法律最後應該不會這麼誇張的處理這件事情才對
    不然真是太可怕了
  • 那個買豆花婦人的女兒
    是我朋友的女友
    很乖,成績也很優秀
    文筆也很有才華

    當天看到新聞
    看到他跟他媽媽兩個人被媒體訪問
    真的心都涼一截了....

    她男友還有其他的朋友
    已經開始幫忙打工
    要協助她們的家庭生活了...

    真的希望能夠好好地進行調查
    她們母子三個靠自己的雙手努力過活
    但是真的發生這種事情
    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
    還要被這樣無理的求償
    真的很於心不忍...
  • 這也太雖了吧
  • 好可憐喔

    我也覺得豆花攤的責任最大
  • 賣豆花賺的錢也很少阿
    就算他陪的起應該也要破產了吧~~~
    遇到這種是真的很令人於心不忍
  • 當然店家的錯
    瓦斯桶那麼危險
    放在那麼容易被撞到的地方
    就算婦人沒有去撞
    有一天也有別人會去絆到或是撞倒之類的
  • 我只想問有沒有捐款帳戶……
  • 其實那裡出租騎樓的住戶也有責任,因為豆花攤會開在那裡,那裡的住戶也有收錢.....
    那其實責任歸屬是要負責出租騎樓及粉圓攤...
  • 小小哈比人的話:
    其實那裡出租騎樓的住戶也有責任,因為豆花攤會開在那裡,那裡的住戶也有收錢.....
    那其實責任歸屬是要負責出租騎樓及粉圓攤...

    ---------------------------------------------------
    +1
    國賠+1
  • 我也覺得豆花攤+國賠

    豆花攤隨意把瓦斯桶放置公共區域
    警察又沒取諦

    婦人也應該要賠,  賠一桶瓦斯.
  • 上次去師大夜市吃東西
    老闆還在瓦斯筒邊抽煙
    客人來  就把抽一半的煙暫放在瓦斯筒上面.....
    太恐怖了.....
  • 香草棉花糖
    香草棉花糖
    達兒:
    賣豆花賺的錢也很少阿
    就算他陪的起應該也要破產了吧~~~
    遇到這種是真的很令人於心不忍
    -------------------------------------
    賣這種東西(冰點類)  才是最好賺的
    一來,一般這種攤位是沒有繳稅金的(有些店面式的要)
    二來,達兒  清楚這個平均單位成本嗎?  據說一碗二十五元的豆花  總成本都還不到十元呢    最少賣一碗賺一碗~(何況現在豆花還要三十元,好吧,每碗溢價的五元補貼瓦斯費總該夠了)朋友的媽媽早期就是賣豆花起家的,賣個豆花可以養「一家子」,說能致富也許不至於啦~但也不會差過領小薪的上班族喔
    三,再如果沒有房租壓力…  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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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悉達多的話:
    國賠ㄚ!誰叫警察不來取締呢?
    --------------------------------------
    +1  政府的確該負起責任
  • pingufly的話:
    瓦斯桶不應該放在那麼危險的地方,一個無意的摔倒就可以把管子扯掉的地方,這本來就很不安全,也是豆花店應該考量到的

    ============================

    +1
  • ~上星期的新聞對吧?
    我覺得今天蘋果有篇東西說的不錯∼
    以下:



    ”政客演戲百姓打拚 

    2003年3月某周刊有一篇文章標題為「一個台灣,兩個世界」,
    一個是有錢小孩補英文學才藝,一個是鄉下小孩種田打工貼補家用;
    一個是大公司股東炒作股票,一個是升斗小民股市慘賠;一個是科學園區內科技新貴花錢不手軟,一個是園區外為三餐奮鬥的小民。三年來政府不但沒有盡力弭平兩個世界的差異,反而產生了更多的兩個世界。

    第一個當然是總統府內世界和總統府外的世界,府內的世界不看新聞不看電視,對廣大的民意訴求充耳不聞。府外的世界紅潮滾滾,但面對自己選出來的總統束手無策。

    第二個是政府與政客的世界和老百姓的世界,立法院開會如演戲,議事效率低落,行政院則樂的輕鬆,奉行老子的無為而治。政客們整天鬧台灣,老百姓則努力拼台灣,為公司的生存,為家人的溫飽,有空時則陪政客們上上街頭,真是很偉大。

    第三個則是北部的世界和南部的世界,北部紅色是主流,南部綠色一片天,看到台南縣對紅衫軍的交通管制,可能哪天有縣長會在濁水溪畔設立一個噴漆廠,北到南的車子要噴成綠色,南到北的要噴成紅色或藍色,同時提供紅綠或藍三種顏色的衣物供替換。  ”



    世界有時不那麼公平嗎?有些事好像怎麼也解釋不清楚耶
    ∼努力都為了一口飯…(哎)

    >  <"
  • 我也覺得是豆花店的錯~瓦斯桶要放外面是可以~消防隊說只要不超過6桶~都合法~但是~管線要放好呀~
  • 涼快ㄧㄚ\!的話:
    菲力貓的話:
    機車不小心扯到粉圓攤的瓦斯管線,        居然還要豆花攤負責.
    那粉圓攤負責啥?
    --------------
    再叫ㄧ桶瓦斯...
    ------------------
    讓粉圓攤和豆花攤在前面擺的住戶咧?
  • 其實換個角度想.不是只有婦女倒霉撞撞
    那簡直是人人有機會好不好..
    居然還要婦女賠.豆花店怎麼不賠婦女啊
    真怪.那排居民有點搞不清楚狀況..
    今天也有可能是居民中的任何一個撞到啊
    如果真是那樣情況又不一樣囉
    換成豆花店理所當然要賠.老鄰居會說是撞的人的
    錯嗎,那時才會提醒自己真的很危險吧.
    這叫團結嗎.誰叫婦女不是那排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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