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強的話:
1973年8月20日,德州警方接獲報案,前往一間位於偏遠鄉間的屠宰場調查,結果發現三十具慘遭屠殺的屍體,這起殘暴血腥的兇殺案震驚美國社會,並被稱為是史上最有名的多屍命案。由於兇手都戴著從受害人身上割下的皮膚所做成的人皮面具,手中揮舞著一具電鋸作案,於是媒體便給了他一個可怕的封號「人皮殺人魔」,他不斷犯案,追逐羶腥色的媒體就不斷用聳動的標題報導這些慘不忍睹的兇殺案,使他成為全國最知名的殺人魔。
德州警方全力追緝這名兇手,最後擊斃一名戴著皮面具的人,並宣稱兇手已經伏法,這件案子也宣告破案,但是幾年內類似的命案繼續發生,於是有人就指控警方為了儘快破案,結果故意錯殺一名無辜的代罪羔羊。這位或許還逍遙法外的連續殺人犯,還活在某個角落,咀嚼著每一件殺人時的狂妄心理,當然包括38年前(1969年)第一次用電鋸砍人的殘虐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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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電影塑造出來的故事;真正的殺人魔其實"只"殺了兩個人,他從小被極端宗教信仰的母親教育,外人和女人都是壞的,所以在母親死後他一個人,開始因為好奇和寂寞去挖死人的墳墓觀察然後將皮剝下製造成傢具,後來死人不能滿足他扭曲的心態,他才開始殺人,但是殺到了鎮上警察的母親,警察去他家盤查的時候揭發了這個變態的慘案﹗
他後來被送到精神療養院裡,慢慢的接觸到了人群,變成了一位仁慈的老者(仁慈是我看資料上寫的...),最後自然的壽終正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