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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馬英九特支費 買禮品養馬小九

台北市長馬英九首長特支費動支情況引發外界關注,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昨天爆料指出,馬英九利用首長特支費,支付領養的小狗「馬小九」所需的健檢及醫療費用,金額高達七萬九千七百元。她質疑馬英九,「難道所謂的特支費,就是用來付馬小九的生活費」?

馬稱不知情  9900元已繳回

對此,台北市長馬英九表示,該筆費用是剛認養時送到動檢所的治療病蟲等費用,但他認養七年都不知道當時是用特支費支付,儘管主計處認為屬公務使用,他在上週獲知後,主動將九千九百元辦理「支出收回」,改為自付,由於八十八年預算已經決算,九千九百元繳回市庫,做為今年度預算。

謝欣霓表示,民國八十八年馬英九在市府廣場前領養馬小九,隔天完成馬小九的健檢、驅蟲及認養程序,同年八月二十五日,馬小九因呼吸道感染住院,直到九月二日才出院。這段時間馬小九所用的花費,全部都是由馬英九的首長特支費支出,且台北市政府核銷帳目上,還特別註明是用於「禮品」。

禮品買什麼  立委促公布

謝欣霓強調,據審計部的官員向她爆料,光是這筆以「禮品」名義支出、實際上用於馬小九的費用,就高達七萬九千七百元,難道因為馬小九姓「馬」,所用的費用就可以用特支費核銷?她呼籲馬英九立即公布八十八年九月的特支費用途,「讓人家知道他的禮品都是買什麼」!

立委林國慶也語帶嘲諷的說,過去民進黨立委多次質疑馬英九特支費用途,馬英九總是含糊其辭,僅說多出的錢都用於公益,難道馬小九是所謂「公務」或「公益」用途對象之一?過去審計部曾說,馬英九的特支費沒有問題,難道審計部和馬英九是一丘之貉?

特支費用哪  應證明無私

謝欣霓表示,泛藍陣營曾指控陳水扁總統將國務機要費充作「勇哥」的飼料費,當時她覺得這樣的指控太誇張,沒想到馬英九卻真的將特支費用在寵物身上,「原來國民黨習慣在這方面圖利,怪不得會隨便指控別人」。

立委黃偉哲呼籲,台北市政府立刻公布特支費用途,證明特支費沒有淪為私用,否則只怕現在正在凱道上靜坐、訴求反貪腐的群眾,會移駕到台北市政府廣場,公開向馬英九嗆聲。
  • 請問陳阿扁可以把他的國務機要費也一併澄清嗎

    要像馬英九一樣清清楚楚的!!

    不過它應該只會對倒扁民眾比大姆指而已

    幼稚!!

  • kitper的話:

    總統國務機要費,用假發票核銷不能公開的秘密外交,是用在事務上並沒有入私用.


    光看到這句就很刺眼,"用假發票核銷不能公開的秘密外交",最好他沒用在私人上,不然他就發誓全家死光光,他當真以為在台灣當A錢的總統可以一輩子想盡榮華富貴嗎?丟人現眼的台灣敗家子.
  • kitper............怎麼啦~沒辦法自圓其說了嗎??我在別版的回答怎麼~我怕你眼睛不好""專程""貼給你看ㄟ
    ~自己看清楚以下轉貼~

    ...............................................    
    kitper的話:
    總統若是真的有錯,就會被人抗議,但是總統沒有錯,卻是人民濫用言論自由來污辱他,我認為這些毀磅他人者就是錯.
    *******************************************
    Polly-P 
    你怎麼知道總統沒錯~我們""觀察""後它就是貪腐呀
    以你的舊文不是說沒證據就也能罵它嗎???以下轉貼你自己說的話~看清楚點........................


    轉貼如下:        
    Polly-P的話:
    ((kitper的話:其爆料者的心態是如何?為何要誤導人民?))<===這句話請你送給游細昆跟垃圾扁~在那放話甚麼中共金援~外省欺負台灣的~它們存啥外念~有證據嗎??
    ==============================================
    kitper    只要台灣人講句你們不愛聽的話,全都遭受打壓
    須要證據嗎?用心去觀察吧~~~~~~   
     
     

  • to  kitper:
    馬英久特支費,用在私人狗身上,不是用在公用,而是私用

    總統國務機要費,用假發票核銷不能公開的秘密外交,是用在事務上並沒有入私用.

    現在是在討論貪污,該去研討的是,誰私用?
    ==============================================================
    說得還真是振振有辭
    但是很抱歉  馬英九特支費的使用
    已經有審計部以及其他官員都說了"沒有不妥"
    特支費本來就是首長的零用錢  是可以自由花用的
    可是國務機要費是嗎!?!?
    如果馬英九因為特支費就應該下臺  陳水扁難道不是更應該??
    而且現在有誰敢保證他的國務機要費沒有私用?
    你敢嗎??  如果不敢  那麼你據理力爭的是什麼?
    一句"秘密外交"就可以打發?你也太天真了!
    請問~相對於馬英九  有哪個國家單位敢為陳總統說話
    說他這樣的行為並無不妥  一切合法???
    你一直保護的陳水扁  曾經說過  只要有收受過禮券  絕對下台
    等到事情爆發後  馬上得了選擇性失憶
    今天就算不是因為他貪腐  就衝著他是個說話沒有誠信的總統
    我就覺得他應該下臺!!!!
  • 馬英九的特支費
    審計部都去查過了,都說沒有不妥了
    而且那個是公益活動,認養流浪狗
    也才9000元而已,算是小錢
    哪像某個人,將為數可觀的特支費給A到自己的口袋裡去
    一個是用小錢來做公益
    一個是A大錢放入自己的口袋裡
    這兩者完全是兩回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請民進黨不要再搞這種花招來轉移焦點了
    人民不是白痴
    你們在搞什麼把戲,大家都一清二楚.........
  • http://www.cna.com.tw/ciplist.php?date=1158904800&class=1PD

    先看這一則中央社的報導: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二日電]台北市新聞處長羅智成今天晚上致電電視新聞節目現場,澄清台北市長馬英九除認養流浪狗「馬小九」活動的新台幣九千九百元有動用特支費,七年來養狗花費十八萬元皆無動用公務預算。羅智成並表示,不需要單據的市長特支費,馬英九皆列入財產申報。# 

    從這篇報導,一個事實非常清楚了: 
    『不需要單據的市長特支費,馬英九皆列入財產申報』;那就是說,馬英九把這筆直接匯入他戶頭的錢全當成他自己的財產啦。而且,既然還能留到次年申報財產,也正說明了那些特支費既沒花掉,也沒繳回。

    我很想問馬英九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把應該是公務用途的特支費當成自己的財產,是不是貪腐?而沒花掉的特支費不繳回而納入私囊,是不是貪腐?特支費是否有去無回?? 

    第二個問題,馬英九當市長以來快速累積的幾千萬現金�,那些特支費占了多少? 

    第三個問題,馬英九在美國的兩個女兒,據估一年要花台幣五百萬元,這些錢,是不是馬英九給她們的?如果是馬英九給她們的,是不是從收受特支費的戶頭撥出的?


    他養狗還口口聲聲說公益 

    養馬小九不叫公益。  請各位用點腦袋好嗎?  你可以用你公司的錢買飼料給你家裡養的狗吃嗎?  陳水扁可以用他的國務機要費養他家的狗嗎? 

    任何人自稱是(馬英九的)狗,  就可以公然地讓他用特別費養嗎? 

    那隻狗姓馬,是馬英九的家庭成員! 

    難道那隻狗還在街頭流浪嗎?  難道馬英九敢否認馬小九是他的家庭成員嗎?  (如果馬英九不把馬小九當成家庭成員,  請向動物保護協會檢舉馬英九不重視狗權--連狗權都枉顧的人,  還想選總統????還敢侈言人權????) 

    既然是家庭成員,  就應該私費支出。 
     


  • 我很想問馬英九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把應該是公務用途的特支費當成自己的財產,是不是貪腐?而沒花掉的特支費不繳回而納入私囊,是不是貪腐?特支費是否有去無回??   
    -----------------------------------------------
    我不懂你的意思耶

    你的意思是    像蘇貞昌直接支票領走    怎麼花的也沒人知道    也不用報財產    或者像謝長廷直接用現金領走    怎麼花的也沒人知道    也不用報財產    這樣蘇和謝比較高尚嗎    比較不貪腐嗎?我怎麼看不出來

    既然有可以不用單據領的特枝費    那首長怎麼花    其實是沒有人知道的    你的論點無法證明    馬英九有不當的花費    也無法證明    蘇和謝都是正正當當的花掉
  • 敬告馬英九先生: 

    一個強暴犯,  強暴了,就是強暴了,  就要以強暴罪起訴!!! 

    法官絕對不能因為強暴犯的陰莖勃起時只有五公分而判定沒有強暴事實!! 

    挪用公帑9,900元所犯的罪,  跟挪用9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元的罪相等!事實就是:  您的確拿公帑養私狗!!(您需要我提醒您馬小九是您的家庭成員嗎?  牠可不是街上任何一隻無家可歸的流浪狗喔!!) 

    此外,  也要提醒您:  飼料不等於禮品;  您家的狗也不等於『台北市長需要洽公的對象』。 

    至於您這個法學教育博士是否還要說出什麼辱沒這個頭銜的話.......  哈哈哈哈哈,  全臺灣都在洗耳恭聽啊!!!
  • 試著來想像一下首長特支費得免單據(原始憑証)核銷,是怎樣的程序。 
    首長特支費,在機關�都由秘書部門承辦管控,有實際動支時的程序是: 
    一、檢具原始憑証,粘貼於核銷單據上,再製作支出傳票,無須原始憑証時,須由首長簽章証明支出項目(如吃飯單上即須註明賓客姓名及日期),這�又有二種狀況。1、由承辦員或其他人員代墊時,核銷單據上須註明代墊人。2、有積欠商號時,須註明商號統一編號,再以指定銀行帳號匯入商號戶頭。 
    二、勿須原始憑証者,亦須由承辦人或秘書室簽具証明文件,再製作支出傳票由會計部門審核,然後再把錢匯給代墊人或商號。 
    換句話說,不管須不須原始憑証,都必須製作支出傳票,由會計審核,出納匯款,絕不會是直接按月匯進首長戶頭,這種金錢管控都必須登載於費用控制卡內,用不完即需歸還國庫。 
    台灣人真是好騙,支持馬的群眾著實盲目,這麼簡單的事,是結構性貪腐,絕對比阿扁的國務費來得浮濫、不法。 
    所謂無須單據,是指無須發票、收據,而其名稱則是會計原始憑據,並非完全不用單據,但內部簽擬一定不能少,例如首長參加部屬婚喪喜庱時,都須檢附紅白帖作為原始憑証,對下屬賞勵時也須由下而上簽擬,首長核章,一定要留下使用費用的証據,不然誰知道這些錢還剩多少,有無用完,下年度的預算如何編審,真是受夠了,如果這樣也合法的話,那監牢�被依貪污治罪條的罪犯,都應該無罪釋放,申請國賠。   
     
     
     
  • 我想所有台灣的法律條文跟使用方法
    台灣的法務部跟審計部因該都比我們這些平民百姓更了解更懂吧
    既然審計部跟相關官員都跳出來澄清並且說明馬英九並沒有任何不法行為
    所以行為跟作法都是合法合情合理
    那因該就沒有其他爭議了
    相反的阿扁一家人的問題跟所有款項的支出流向卻沒有人願意出面澄清
    審計部等相關單位還受到打壓
    因該提出證明的卻沒人說他貪污不法
    真的是很奇怪
  • 說的好...
    既然都要依法行政...程序上合法不就是合法嗎...

    今天我要問的事...有人不依法行政...

    不照正常程序報銷...還有一堆莫名奇妙的發票來報銷...

    獎一句沒輸贏的話...吃了要會擦嘴...

    就有人不會擦嘴...還逃避不解釋...

    如果哪天你的老公或老婆...這樣敷衍你...

    你能忍受ㄇ...

    請為下一代著想好嗎...
  • 肥喵家族說的對

    重點在於    有沒有不法

    審計部說小馬沒有不法    那就是沒有

    我想特支費行之有年

    要是小馬有不法    早就被綠營揭發    不會等到今天

    之所以綠營現在對特支費窮追猛打    完全是烏賊戰術    企圖掩飾阿扁的不法

  • 養狗的錢,  提報成『禮品』,  是否也涉及偽造文書???? 
    北市審計處裝死 
    泛藍還真的以為馬有多清廉勒  哈....... 
    這些泛藍媒體請從今天起開始檢視馬  不然就是裝死雙重標準 
    如果要裝死  就不要再說阿扁貪污了  ! 

    我信馬英九是真的把特支費用在馬小九的身上 
    但問題是~一條狗都可以霸佔整筆特之費 
    那用在馬英九其他家人身上的~又是哪筆費用 

    有問題~~這絕對要繼續給他查下去 


    要反貪腐就來反個夠

    倒扁倒馬一起來    全台灣哪個有貪腐的通通一起倒一倒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gB740huGSs

    這個新聞處長捅出了一個大漏子還不自覺。 
    為什麼? 

    第一,他把養狗的費用增加了,也就是馬英九可能貪污的金額提高了。 
    第二,他說是主計處幫忙整理的資料。自費的金額,主計處怎麼可能有資料?除非是報了公家的帳。 
    第三,他還承認馬英九把特支費算成自己的財產,既然公私款項已經合一,除非提出具體單據,證明所有剩餘的特支費都用到了其他公共用途,或者他能證明使用其他的帳戶付了養狗費,否則馬英九無法證明只有九千多元是由特支費支出。 
    第四,他又主張其他有特支費的首長都必須公佈用途,馬英九才願意公佈自己的特支費用途。這一點就是誣賴的說詞,讓人更懷疑馬英九公款私用。 
    第五,既然把特支費算成自己財產,那就是個人所得,就必須報稅。馬英九如果沒有報稅,他又罪加一條,涉嫌逃漏稅。 





  • 肥喵家族的話:
    我想所有台灣的法律條文跟使用方法
    台灣的法務部跟審計部因該都比我們這些平民百姓更了解更懂吧
    既然審計部跟相關官員都跳出來澄清並且說明馬英九並沒有任何不法行為
    所以行為跟作法都是合法合情合理
    那因該就沒有其他爭議了
    相反的阿扁一家人的問題跟所有款項的支出流向卻沒有人願意出面澄清
    審計部等相關單位還受到打壓
    因該提出證明的卻沒人說他貪污不法
    真的是很奇怪

    ======================================
    那查黑中心檢查官∼陳瑞仁應該也比我們這些平民百姓
    更了解阿扁有沒有貪汙私用公款

    人家∼司法還沒檢察審判完畢

    姓施的就未審先判 利用民粹力量在這半個月掀起紅潮
    造成台灣對立激化 居心叵測
  • 陳瑞仁都已經告知陳總統夫婦"涉及"貪污和偽造文書的罪嫌

    請問有哪一個檢察官告知馬英九涉及什麼罪?

    那你也豈不"居心叵測"

    還有    關於禮品報帳之事

    你有何證據證明    這些禮品費用是拿來做養狗的用途?

    拿證據出來啊

    不然只是人云亦云      人家立委亂說什麼你就附和
  • 我只能說目前只有立委出面說有這筆禮品費用支出
    而相關單位都說目前沒有證據指出有這筆支出
    所有跟馬小九有關的支出已經做出澄清跟證明
    所以如果台灣還有法律的話
    政府單位是"有效的"
    那馬英九這件事情就是"合法"的
  • 真的是受不了盲從的跟隨者
    今天反貪腐的不等於藍軍
    但是挺阿扁的等於綠軍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不懂嘛???
    要是小馬他有貪污  反貪腐的不會包庇他
    之所以為他辯解  是因為審計部已經跳出來為他說話
    表示他所使用的費用未涉及不法
    但是反觀挺扁的  只要小馬不下臺  阿扁也不用下臺
    要是小馬沒貪污  阿扁也沒有貪污
    這樣的理論是站在怎樣的基礎點上??真的很可笑!!
    要不然  就找一個有公信力的國家單位出澄清啊
    澄清阿扁使用的國務機要費  那一堆莫名其妙的發票  並無不法
    這樣就算人民想要阿扁下臺  也站不住腳吧!?!?
    不過我看他們是找不到  所以才會死命拖國民黨的黨產啦  或是馬英九的特支費下臺
    以為把水弄濁一點  大家就會忘記最髒的地方在哪裡
    偏偏  就是會有一堆人隨之起舞  只能說挺扁的民眾真的很好控制!!
  • 犯不犯法的問題
    還是應該尋求制度,也就是法律程序
    雖然制度不一定完全正確但至少是制度
    人民也只能相信制度
    遵循制度的規範
    如果經過正式調查結果有人犯法
    就會受到法治的制裁.
    除非今天台灣已經到了沒有法治的地步
    不然為甚麼到今天還有一堆綠委亂吵馬英九的問題
    這些人眼中到底有沒有法律制度的存在...我懷疑
  • kitper的話:
    馬英久特支費,用在私人狗身上,不是用在公用,而是私用

    總統國務機要費,用假發票核銷不能公開的秘密外交,是用在事務上並沒有入私用.

    現在是在討論貪污,該去研討的是,誰私用?
    =======================================================
    那你是指以後我們都不能輕菜收養流浪狗,只要和上級說一聲,拿發票不是為私人用途,是"秘密"用途,就可以全部報公帳囉??我們現在是在討論阿扁一家貪污的問題啊,不是已經說了嗎??  叫Polly-P和你解釋清楚一點,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就~~~自己爬文吧!
  • to  Polly-P:
    請您好好的和kipter解釋一下,我們從頭到尾一直都在討論扁家貪污的問題,他老人家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呢!!腦袋鐵打的人----唉~~真不知該怎麼說他了v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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