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的考驗

如果大家有一個十五年的好朋友!
感情也算不錯

在十年前,甲的生活不好過,連吃飯都有問題,但乙家裡出了一些事需要錢,甲對乙說:目前我能幫妳的,只能借五萬元,妳有錢再還,沒有也不急。
結果,甲真的去銀行借現金卡給乙。
乙過了七年左右才將五萬還了。

這些年甲也幫了乙不少忙,每次苦差事別人不做,甲都毫不猶豫的去做,絕沒第二句話。

問題來了

甲的房子被法拍,甲希望乙能幫忙簽租賃合約,好讓房子不點交,甲再另外買回。
但乙不肯,擔心會有問題
可以甲並不是要她做保人,也問過代書,絕對沒問題
但乙還不肯,甲也不想勉強她,只是覺得朋友的友誼算什麼
今天並不是要妳做保證人也不是向妳借錢,問過了不會讓妳背債,卻不肯幫忙

甲不該傷心嗎
如果大家是甲,能繼續把乙當好友嗎
  • 朋友扯上錢本來就會把事情複雜化
    如果我是乙
    我也不願意點頭簽租賃合約
  • 米鼠變白鼠的話:
    朋友扯上錢本來就會把事情複雜化
    如果我是乙
    我也不願意點頭簽租賃合約
    ************************************
    你可能誤會了,這跟錢扯不上關係
  • 都忘了,人是自私的
  • 對阿!!!
    人是自私的

    自己有難.朋友幫忙當理所當然
    朋友有難.唉呦~~~離我遠一點

    所以阿...唉...

  • 也不能怪人家啦...
    因為有太多人以為友情萬歲
    答應當保證人...
    可是最後沒有好下場...
    利益當前,連親情都不能擔保什麼了.....
    友情又能保證什麼呢?
    只能說是有些人利用別人的婦人之仁...
    導致現在大家對人性的不信任...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 ㄜ...  原來人的純真是這樣失去的
  • 我總覺得甲要乙做的事也許不違法,
    但也不是什麼好事,
    畢竟是簽假的租賃契約。

    如果是我,
    我也不會簽。










    人啊,
    第一個想到的還是自己。
  • 照我的個性    擔保或背書我可能會考慮
    但是如果真像你所說    問過代書
    不會有其他連帶責任  (包括金錢  或法律責任) 
    這個恩我一定會報
    飲水要思源  當初甲也是在環境不好時
    向銀行借錢幫乙  乙雖還清  但是對我而言
    這個恩情  我覺得  一輩子  可能都還不完了


    甲應該難過的  15年的交情沒啥啦
    這種朋友可以不要了
  • 還有啊,
    萬一,
    乙簽了租賃契約,
    房子也被法拍,
    最後房子是被甲以外的人標到,
    那對這個買到房子的人是不是很不公平啊。


    我也會報恩,
    但也許用其他的方式。
  • rany
    rany
    我認識一個人,相處了了3年知道他這個人很夠義氣
    首推肝膽相照的第一號代表人物
    就是因為他的個性和義氣大家都對他非常的信任
    結果他和人一起向銀行借貸互保200萬
    他離開公司後,大家都找不到他,整個人也消失
    跟他互保的人急得快跳牆了
    所以ㄋㄟ~
    就是因為會常碰面,才會再伱面前維持形象
    轉個身,在人看不到地方又是另一種面目了
  • 我想乙可能不是很清楚吧~
    所以不敢冒然行動吧..
    畢竟現在卡努風暴一大堆
    經濟又不好
    又要養兒育女
    難免會精打細算...
    我是覺遵重個人的考量啦..
    可能乙想得比較遠
    但這也不能怪乙啦...
    如果我是郭台銘
    這些當然是OK
    但偏偏就不是...

  • 雖然甲跟乙還是朋友
    但甲也說:無法像從前那樣肝膽相照
    後來甲也請她的同事幫她簽租賃書,她說連認識不到一年的同事都幫她做,讓她好感動
    聽完,心裡想著,若我早日認識甲,我也一定會去做,我所認識的甲真的是個好女孩,她為了家人犠牲太多了,真的很心疼她的遭遇
  • 我不明白什麼是租賃合約
    為什麼可以防止房子點交
    搞清楚後,  確定沒問題才會幫忙
    但如果其實有風險
    會跟朋友一起尋找其他途徑解決

    總之不會讓自己背上金錢債務的風險
    套一句我哥說的
    地方分你住,  東西給你吃,  要錢沒有

    義氣的重點是解決問題
    不是把自己也丟到問題裡面
  • 簽租賃合約表示此房子有人承租,
    在法律上在合約期滿前是可以暫時不點交,
    所以,甲請乙簽合約,只是請她幫忙延緩時間,
    她再於合約時間內把房子買回來.

  • 覺得是甲把乙當成好友,  但是乙並沒有如此認為. 

    患難見真情  ~     


    如果我是甲,經過這件事之後,  再不會把乙當成

    好友,  退一步變成點頭之交罷了. 

    以後他有什麼困難找上我,  我也不會

    像以前那麼熱心相助. 



  • 當保證人風險本來就很大了,換成是我我也不願意,朋友肯借錢給就要偷笑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友誼最好還是不要牽涉到金錢。
  • 我覺得這情況和作保沒二樣。
    如果甲因為乙的拒絕,而否定這份友誼,我覺得甲也很自私。

    借錢和作保是二回事,
    願意借朋友錢,是量力而為,可是作保不同!
  • 都說了不是作保...ok!
  • 如果我是乙的話應該會幫這個忙
    只是簽個租賃契約而已和做保是不一樣的
    但借錢的話我可能就幫不了了
    因為我很窮!
    如果我是甲的話會很難過
    有種被利用完就丟掉的感覺
    乙這種朋友不要也罷!
  • 123凹
    123凹
    我也覺得當友情遇到金錢問題  都會面有難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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