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到底在保護我...........還是偷我作品的人 ???

我和朋友的新娘作品被另一位新娘秘書盜用了


這地球很小的
好死不死來找我試妝的新娘看見
這位新娘秘書的資料裡有我的作品  `  她就講新娘造型都她做的

我想提出法律訴訟
但一位檢查官講  `  到最後都變成公平交易法


沒有辦法了  `  就算我找人去試妝  `  錄影她的罪症  `  也無法當證據  ~~~~~~~~~~~~~~~~  這還有天理嗎  ?

可以寄存證信函  `  可是沒有證據在手`    我不想冒然行是
會做這樣歹誌的人  `  我認為個性也相當  `  要她堅持講沒有  `  我又沒證據  `  她反咬我一口恐嚇就慘了


他們法律講受害者是新娘  `  而且要有交易成功才行
就算交易有成功  `  這新娘秘書大可講  `  我沒拿妳的作品給她看  `  或是講只是造型參考  `  怎麼我都吃虧

但問題重點不在新娘呀
而是在他盜用我們的作品呀  !!


天理何在呀  ?


本來我想算了  ~~  媽媽也比較保守
可是我朋友跟我講一句話  :  妳對自己過的去嗎  ?  妳那些有價值的作品

我  ~~~~  我不知道現在要怎樣辦


真的很無奈
  • 我覺得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我覺得創業這種東西很難告成...

    因為很難提出證據這是自己的
  • 我覺得好多法律都是保障壞人的

  • 法官又不是神
    沒證據他也沒法子
  • 無法無天的年代~欸
  • 創業打錯  是創意
  • 約出來當面談談好了
    如果對方死都不出來,知道她工作的地方嗎?
    在她工作的地方堵人吧!住的地方也行∼
    她惡質,你就作人不用太客氣∼
    一哭二鬧三上吊的鬧法,就算形象稍微有點受損
    她也是會怕的(因為惡人怕瘋人)
    -------------------------
    如果在不用到上述這招的情況下,就可約出來洽談的話那是最好啦
    以下請用超級理性的態度去談,看有沒有辦法說服對方
    不過要先準備好錄音筆,全程錄音以防萬一
    談的時候儘量避免翻臉或敏感的言詞,因為怕對方也來小人步反咬你一口
    最好想辦法套話出來,談到一個OK的結論
  • 所以我顧不得畫面好不好看
    我都會打字在我的作品上
    反正我有原圖可以提供


    法律是保護懂的法律的人
    假如妳無法討一口氣的話
    看能不能找其它相關圖片,並且把妳的MARK打在作品上
    而不是圖片邊邊喔∼我看好多人都放在邊邊,都會替他擔心
    這樣在妳有多圖提供下,證明妳是原圖所有人囉∼
    這是在追訴不了的情況下的消極作法
    只好阿Q的想,就是因為自己的能力很好才會這樣
    盜用別人的東西是沒有資格叫設計師的
    妳還會有更多好作品出來的    ^^
  • 對了,要鬧之前先去掛過公立醫院精神科,看幾次醫生
    跟醫生洽談說妳壓力過大,失眠,無端焦慮∼
    原因是因為發生了這些事,讓你覺得人生無望
    人性黑暗∼諸如此類云云
    以免她再白目一點,反要說告妳擾民時,可以提出證據說妳精神上壓力過大,無法控制你的行為
  • 對了,忘了問你要的是什麼?
    是要他不要再盜用你的作品就好
    如果只是這樣,那我建議不要上法院,因為CP值不符成本,能私下解決就私下解決
    但如果你是要告到他吐一筆賠償金出來,嗯∼這就需要用到律師啦!
  • 我有很多其他照片可提供  `  表示新娘就是我做的

    創意  ?
    這跟創意就沒關係了  `  而是他盜用我的新娘和作品


    至於打名字在照片
    我有做  `  只是她切掉了
    應該我要把名字打在新娘臉上才對  `  是不是  ?  這樣才盜用不了
    新娘還告訴我  `  其中一張照片還有我跟  makiyo  合照的半張臉呢

    真的嗎  ??

    換律師就有用喔  ?
    聽說官司  lost  的人`  要付全部的訴訟費是嗎  ?
    這樣我就敢了
    還擔心官司打了  `  她沒錢付勒
    我媽媽叫我不要想太多了
    算了

  • 我沒有要一定她被怎樣

    只有覺得  :  他媽的  ~~~  你自己講  `  要怎麼辦  ??

    錢的話

    我知道很多人用錢解決
  • 唱片業經常也做這種事情啊!某大唱片的經理曾經跟我說,他們唱片界沒有買斷這回事,但是新人投稿要起來變大牌,非得賣斷幾首歌不可,價碼一萬五可以殺到三千。

    一直跟藝人說這首歌會大賣,
    一邊跟詞曲經紀殺價錢後,
    再殺樂團和錄音室的價錢,
    然後藝人的訓練
    通常一首歌的推出要經過三四個月

    用電腦做數位的音樂
    最後丟到一個平台(藝人有一個專門發布的地方)
    唱片公司會連絡
    根本不用擔心歌曲會被盜用

    因為啊。。。
    一首歌到成品只要幾小時
    頂多多開一些效果器,壓限器
    被盜版再重寫就好嚕

    pchome的個人網站算是中立的
    而且有上傳日期
    很適合怕被盜用智財的當證據用<(�︶�)/
  • 只要有辦法證明東西是你的
    就有辦法提出訴訟:)
    加油~不要讓沒腦的人逍遙法外~
  • 名字打在臉上有點不太好,打在頭髮上或牽到耳朵或脖子等等
    因為這樣就算要切不僅難切,而且難保完整性
    明眼人也會看的出是怎麼回事


    看她有沒有部落格,留言請她尊重個人作品的智慧權
    若是對方沒反應,就不用客氣地在妳自己的部落格或是其它什麼妳自己的平台,寫下她的連結
    讓大家看清對方的不專業和不要臉


    我比較消極啦∼  =  =
  •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 夜神月的話: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
    蝦米??
    笛卡兒來了是吧??
    請受我ㄧ拜m(___"___)m
  • 喔  ?  只要證明東西我的


    就可以喔  ?


    可是他可以講  `  照片她當參考造型用

    就無法抓他  `  因為他絕對不會講  `  我偷拿妳的作品  `  他應該沒那麼笨
  • 當然可以囉~~
    法院是講證據的場所

    辯解只有駙馬能做的
    當然他用的法律跟平民不同一套

    KURO盜用音樂那麼會辯
    歐洲還不是敗訴的下場
  • realeric
    realeric
    您有請律師ㄇ

    這應該是很單純的著作權的訴訟阿

    他的使用方式應該不再  合理使用的範圍ㄅ

    你要移除侵害  可以請求法院 

    跟您的律師商量一下ㄅ

    至於損害賠償 

    應該適用喊價的 

    您斟酌一下ㄅ
  • realeric
    realeric
    13℃的話:
    約出來當面談談好了
    如果對方死都不出來,知道她工作的地方嗎?
    在她工作的地方堵人吧!住的地方也行∼
    她惡質,你就作人不用太客氣∼
    一哭二鬧三上吊的鬧法,就算形象稍微有點受損
    她也是會怕的(因為惡人怕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樣做可能為犯  刑法強制罪  強制取財罪  或恐嚇
    或是  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等

    不一定  佔便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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