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想問大家 有關可能被告事件

我朋友  認識一個男生
那男生  喜歡我朋友  一直希望我朋友能當他女友
前陣子  那男生知道我朋友經濟上有困難

開口和我朋友說  他可以幫助他,但是我朋友一再拒絕,說自己努力就好。男生硬說要幫忙,說不想看到他喜歡的女生這樣辛苦。
要我朋友把帳戶名給他  他匯款給我朋友
我朋友 當時又急於用錢 就接受。
也沒答應男生開出的任何條件,等於說,男生是出於自願付出。
(當時是沒有簽下任何借據或是寫下任何契約之類的,他也說好無條件,不用歸還金錢。)

但是現在,他追不到我朋友,因為他工作不正常(收債的討債公司,地下錢莊的。)
又有毒癮的人。
我朋友拒絕他

他現在開始和我朋友要錢,早上傳訊息,告訴我朋友。
希望他能把錢還他!不要造成難堪的局面。
男生說,如果,沒有在禮拜一把錢匯到那男生指定的帳戶,他就會去分局報案。

這樣的情況,到底該怎麼處理?
  • 只有一個辦法...........
    妳或還有其他人見證下,陪你朋友把錢還他
    因為.....本來就沒有不勞而獲的事,尤其是錢!
    不然.........以他這種紀錄的人,是不容易善罷甘休的!

  • http://www.ksc.moj.gov.tw/ct.asp?xItem=16365&ctNode=5767
  • 嗯嗯∼
    瞭解了! 知道該怎麼做了

  • 聽起來刑事上沒有啥罪
    民事上  如果我是男生
    會1.寫存證信函
        2.寫支付命令

    即使法官判女生不當得利  也可以跟法官說
    你們有誠意要還錢  只是一時還不出之類的
    可以要求分期

    所以我想法律上的不需要太擔心
    倒是對方的身分...
    你的朋友受到傷害的可能性比較大吧
    還是乖乖還錢比較好
    地下錢莊要錢的手段  新聞常常播...

    btw  我不想特別去建議你不還
    但是~我還是...稍微講一下
    如果男生指是去告詐欺之類的  我想會不起訴
    如果他寫  支付命令  你可以不附理由異議
    要不然會被強制執行喔
    然後存證信函..你有心不還的話  最好也異議
    不然將來會成為你們之間債權的證據
  • 記得寫份字條證明你們已經還錢了不然事後反悔叫你們再還一次你們就慘了....>"<最好叫他簽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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