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投書媒體和議員的網友很多, 得到的都是不關痛癢的回應. 沒有足夠的力量政府是不會努力做事的. 台灣不是一個封閉社會, 外國也有層出不窮的虐待事件, 更要把這些喪心病狂的作為告知天下. 不然他跑到國外去這件事就算了???道歉就可以了事的話還需要警察做什麼?
不要把這種可怕的作為推到他幼小的心靈受過傷.
誰不曾受傷受挫過,就只有反社會人格的人會做出令人憤怒又反胃的事, 還用煽動性的言詞挑釁社會大眾. 還有看到那則新聞的人就知道, 他的媽媽是隨著記者的問話才說: 可能有喔!好像被貓抓過喔! 這種企圖脫罪的話, 速造成受害者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