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委員國會辦公室回覆:關於虐貓事件
這件事情我們一直有在關切,
目前行政單位也正在想辦法突破目前遭遇的瓶頸.
由於多次傳喚不到.
之前警方本想以妨害社會秩序維護法來偵辦,
以執行強制拘提.
但是鑒於社會秩序維護法於這方面為行政罰,
無法執行拘提且罰責過輕(3000-5000$).
因此決定轉由台北市政府建設局依照動物保護法
來進行懲處(10000-50000$).
現在遇到的阻礙我們也會在修法時參考,
以便因應可能遇到的情況.
謝謝大家的關心.
________________
大家一起來幫忙推動吧
要等到修法時再參考
變態不知道又生出多少
貓貓狗狗又不知死多少
目前行政單位也正在想辦法突破目前遭遇的瓶頸.
由於多次傳喚不到.
之前警方本想以妨害社會秩序維護法來偵辦,
以執行強制拘提.
但是鑒於社會秩序維護法於這方面為行政罰,
無法執行拘提且罰責過輕(3000-5000$).
因此決定轉由台北市政府建設局依照動物保護法
來進行懲處(10000-50000$).
現在遇到的阻礙我們也會在修法時參考,
以便因應可能遇到的情況.
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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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來幫忙推動吧
要等到修法時再參考
變態不知道又生出多少
貓貓狗狗又不知死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