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奇摩知識))
對於版大的上述~~~您可能要失望囉!
交通違規罰款七月一日起將大幅增加,而且民眾不能再以扣駕照的方式免罰款,為減輕民眾負擔,交通部決定,將同意民以分期付款方式繳納,除酒後駕車外,所有罰款都可分期繳納,但最高只能分為十二期,每期繳款金額不得低於一千元。
其他相關資訊請連結以下網址:
http://www.prs.gov.tw/livenews/ln60529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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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請儘快拿著判決書
去找判決所在地
地檢署的執行科的書記官
他會跟你做簡單的筆錄
問你為什麼要分期
然後應該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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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被抓到..會有兩個..
一個是罰單..這是行政罰款......這部分就是上面所述:酒後駕車不得分期
一個是法院判決公共危險部分..這部分屬於刑事..所以會有判決書..判決確定後就會送執行........這部分就是上面所述:可以找地檢署執行科書記官說明想要分期付款...
都沒說錯..不要搞錯就好了..
2006-07-23 1:33 補充
緊急補充..
酒後駕車在0.25~0.55之間沒有肇事..就只要罰行政部分的罰款..就是罰單..
超過0.55之後..要等法院判決..判決結果如果裁罰的金額大於罰單金額..就免繳罰單部分..可以申請退款..如果法院裁判低於罰單金額..那麼裁決所會要求補足差額..
相關資訊可參考
http://www.newslaw.com.tw/article.asp?PID=74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n/29/today-so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