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對話未經同意傳給第三人,是否觸犯隱私?

如果某人把妳跟他(未經你同意)的MSN對話
完完整整傳給第三人
是不是就觸犯你的隱私權?
  • 除非你當初跟那個人聊天時已經告訴他
    不要亂給別人看也簽定條約了

    他還把紀錄給別人看才算觸犯隱私權吧...

    (我自己這麼認為啦~)
  • 妳不會是要告他吧??


    @@
  • 你去問御用大律師比較快吧?

  • 以後大概會不想和對方聊天,小動作太多了,這樣還滿奇怪的哦?
  • 啥?這樣很怪喔...
    我還會把對話寫成網誌耶...
  • 御用大律師  請找鄭貴芬
  • 你是某劇的忠實觀眾...
  • 削鉛筆批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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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板大所提的條件,屬於個人資料之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未經同意委託交付第三者。

    有損信賴的情況,其實也包含在隱私權內。如應當事人之請求准予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將損及保有機關與第三人之協助或"信賴關係"者,上述的權利仍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對於所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無故加以洩露之情形,皆符合該條所稱之犯罪構成要件,而需負刑事責任。法官又不是呆子。

    通常辯方律師在攻防上會提出,妳自己給她的東西她拿來用有什麼不對?這時候就可以指出這句話是屬於個資法的"個人資料之處理"目,而非"個人資料之利用"目。法律上,差一個詞差很多。
  • 削鉛筆批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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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資料之處理:整理
    利用電腦或類似之機器,將蒐集到之個人資料加以建檔、整理之行為。

    個人資料之利用:散佈
    將其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為內部使用或提供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個資法第三條第五款)

    以上兩種,各有一條條款規範之。
  • 我之前也是...
    因為跟前男友發生了一些事情
    結果他把他半年來的MSN對話紀錄完整的轉給很多人看
    不知道是誰要求他這樣做或是他自願這樣做
    (就是所有包括我跟我以外的的人對話的紀錄←他的MSN)
    而且我還是透過別人才知道......
    覺得自己不堪的過去被不知道多少人看光光了
    我的朋友有跟他MSN過的知道這件事情也都很生氣......
  • 削鉛筆批發商
    削鉛筆批發商
    下一個<(�︶�)/

    我要收費了,貓沙一包或是貓飼料一包,我要沙丁魚的
    o(‵▽′)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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