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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知道, 言情小說界的, 簡瓔與子紋的事件

以下是於大陸網站找到的資料... 

简璎对于第三者事件的回应!

“我的人生旅途一直都很戏剧性,我很渺小,无法阻止很多事的发生,包括子虚乌有的造谣。

  我看到有人在大张旗鼓的中伤我,但我选择保持沉默,不想多加评语,沉默之中自有力量,回应只是流于口水战争,而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才了解,个中的过程也只有经历其中的人方能明白。

  没有站出来将一切揭露,因为隔空对骂很无聊,我不怕再受伤,反正箭已经因单方面的大吐苦水而纷纷打在我身上了,若我回应与揭露,想伤我的人必不甘心,也会竭其所能的再编故事,那又会是另一场无止境的战争。

  为了一段已成往事的爱耗尽心力的报复,在我看来,了无创意,而且我们是什么呢?不过是小有名气的罗曼史小说作者,有必要大头症的认为旁人定然会重视这条绯闻吗?恶人先告状就稳赢吗?

  错综复杂的感情之事到处都是,今天看到,明天烟消云散,谁会在乎?只有当事人会在乎,忙着叫陌生人评理,而评理过后呢?生活还是要过,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好,我认为比什么都重要。

  我相当明白,不驳斥会让好事者有机会口诛笔伐我,也知道扮演苦情的弱者比较容易获得同情,但那不是我的作风,我不要编故事,说一些非常荒谬的东西来只手遮天,我只对我自己的心负责任,不管用谎言拉了多少人在身边相挺,夜阑人静,仍需面对自己的心,而我能够坦然的面对自己的心,我已经无愧于我的读友和家人朋友。

  谁没有经历过挫折的感情,当一段感情走到终点,缘尽了就是缘尽了,又有什么好一直挂在嘴边纠缠个不休?

  我的路还很长,不管有谁想让我从这块园地消失,都会很失望,我不会为了任何的原因来放弃写作,没有任何人可以威胁得了我,现在我仍然好端端的在&#36
  • 對不起,  亂碼

    沈默而替我著急的朋友——致上我最深的謝意。

      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掌中握無限,刹那即永恆。

      很喜歡這幾句小語,送上真摯的感謝給相信我的你們——瓔還是瓔,一如最初你們認識我的鄰家女孩模樣,我不害怕傷口,因為它會自己慢慢癒合。”
    怎麼感覺像是在拍電視劇,我還以為只有影視圈是混亂的,原來小言的世界也是這麼混亂啊!亂七八糟,一會第三者,一會又是什麼中傷啦!煩不煩啊,要麼就不要做第三者,既然事情發生了,也無需拿出來大聲嚷嚷!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子紋也是,簡瓔也是,現在的小言作者為什麼就不注意一點道德呢!看看都是在寫一些美好的東西,怎麼做出來的事情都這麼荒唐呢!
    以上簡瓔的話在她的《等待愛來》�面有——我在這�!
  • 看不懂...可以說詳細一點嗎?
  • 有原文的網址嗎?
    實在太多亂碼    看不懂ㄟ
  • [整理]關於子紋簡瓔的第三者糾紛始末

      前幾天,在論壇�看到關於簡瓔是第三者的帖子,一頭霧水,不清楚究竟是怎麼回事,後來到網上去搜了一下,才瞭解到事情的前因後果,就轉了過來,貼在這�

      原來,簡瓔曾是子紋的堂哥的妻子,兩人是好友。後,子紋與丈夫的感情出現了一點問題,子紋向簡瓔傾訴,簡瓔極力鼓動子紋離婚,卻沒想到三個月後,簡瓔拋夫棄女,和子紋的前夫結了婚,為此得了憂鬱症。而離婚後子紋的幾個兒女均歸前夫,簡瓔和前夫以子紋有憂鬱症為由,不讓子紋探視自己子女。子紋幾番起訴簡瓔破壞她的婚姻,卻以證據不足敗訴,忍無可忍向讀者公開了事件。

  • 首先是子紋先在某本書的序�說明了事件,全文如下:

      事實總是傷人,我的三十歲生日──子紋

      今天是我三十歲生日,打了二年多的官司,在今年落下句點,我輸了!我的官司敗訴!如同新竹地院邱朝明檢察官所言,凡事講求證據,就算以常理判斷他們不對,但沒有證據,我也毫無勝算!他要我放了自己,年輕的我應該放眼未來,所以我告簡瓔破壞我婚姻的官司敗了!她沒有破壞我的婚姻!

      五月?八日,我的離婚判決下來,我又敗了!又是證據!但證據到底是什麼?我的憂鬱症、我的情緒不穩,一個又一個的罪狀落在我身上,打得我在法院落淚,就算是醫生開出證明,證明我的憂鬱症是婚姻是因為我前夫與簡瓔結婚又如何?我還是輸,法院判決我的憂鬱症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我被人休離是應該!因為對方不堪我虐待! 
      但是有些話我真的想要告訴妳,簡瓔--兩年多了,我選擇沈默,但數日,我寄存證信函去,妳寄存證信函來,來往之間,妳用的字句讓我覺得受傷!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曾經一起出國,一起面對許多事物,妳跟我堂哥在一起替我堂哥生了兩個小孩,品澈要上小學了,他好聰明,他還知道妳住在那�,但妳不要他們,妳在我離婚一個多月與我前夫帶著我的布丁過生日,三個月之後,妳嫁給了我的前夫!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直跟妳有聯絡,但我卻不知道妳嫁給了我前夫!我打電話妳,妳母親說妳不在,我告訴她這些事,她驚訝,卻說我已經離婚,就沒有立場阻止妳的幸福!我同意她的說法,所以我不再找妳!但妳們可知道,這傷我多深,妳是我最好的朋友,妳說我們要一起變老,我們要一直很好很好,午夜夢回的時,妳的話還會出現在我腦海�,但結果呢?面對妳的兩個孩子,我的兩個孩子時,我心好痛! 
      我要面對不堪的過去與自己,因為我想放過自己,我自殺過三次,因為我的前夫還有妳簡瓔──愛情的背叛與友情的背叛,我該如何承受?但我沒有立場去怪你們,畢竟選擇自殺的是我,是我自己笨!或許我錯的很多,多到最後,法院判我判訴,但何先生、何太太,你們存證信函上說要登報?我想問,你們到底要登些什麼?你們還要傷我多久?我一切都聽你們的,只要你們讓我看我的布丁和果凍,這樣可以讓事情結束嗎? 
      我寫愛情小說,我編織美好感情,因為我相信世上有愛,但世上讓我相信愛的人是我的布丁和果凍,我將繼續寫著我熱愛的小說,不管我面臨了多少是非!因為我有我的人生,我要繼續活下去! 
      簡瓔──今天我三十歲,我收到存證信函,我當是妳給我的生日禮物。妳讓我有勇氣講出事實,一個傷人的事實,而這個事實也將成為我給自己的三十歲生日禮物!一個讓我沈默了二年多沉重的事實──我該謝謝妳給我勇氣!不然我會一直沈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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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文一出,一石引起千堆浪,網友們紛紛指責簡瓔,支持子紋,但亦有網友持真愛無罪態度。接著,有臺灣網友找出臺灣的時報相關報導,讓事件進一步清晰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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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的報導,應該就是指子紋與簡瓔的關係。 
      〔自由時報記者洪美秀╱竹北報導〕

      自己寫的小說情節恰好應驗在自己身上,情何以堪?臺灣新竹縣竹北市一名已婚且長期在某出版社寫小說的「曉玲」,因收入較豐遭老公嫉妒,曉玲因此向女摯友透露婚姻問題,並在該摯友鼓勵下與老公離婚; 
      沒想到,離婚後她老公竟與該摯友結婚。曉玲事後發現當初離婚時,兩名證人皆未到場,所以在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勝訴後,如今要再控告老公及摯友通姦,爭回一口氣。 
      臺灣警方表示,廿八歲的曉玲(化名)兩年多前與長相英挺的老公結婚,在出版社寫小說的曉玲因為工作表現好,深受賞識,薪資也相對比老公多出許多,但也因為如此,讓她老公備感威脅,兩人在孩子出生後即不斷有口角。 
      深愛老公的曉玲因此將婚姻狀況向同在出版社工作的卅二歲女摯友吐露,她的女摯友則不斷鼓勵曉玲與老公離異,更一再批評這樣的老公不值得留戀。由於曉玲與老公也不斷發生口角衝突,老公甚至還出現家暴傾向,曉玲終於忍痛與老公離婚。 
      只是讓她更痛苦的是,以前她寫在小說�的故事情節,沒想到竟活生生的應驗在自己身上。曉玲向警方透露,她雖然不是很有名的作家,但也與出版社長期合作,寫了許多有關少女情懷、少婦懷春、一夜情以及各式各樣婚姻出軌的通姦故事。 
      想不到她自己的遭遇,就幾乎與其中一篇的情節一模一樣,描述一個女人如何設計友人離婚,再奪其所愛的故事;只是在現實生活中,她倒是成了被設計的物件。 
      警方表示,曉玲很快就發現老公離婚後馬上就與她的摯友結婚,兩人甜甜蜜蜜的親匿狀,幾乎讓她崩潰,面對老公及摯友的聯合背叛,曉玲幾乎想以死了斷。 
      後來曉玲猛然覺醒,發現老公與她離婚時,兩名證人都未到場,她僅是把印章交給老公,警方表示,曉玲據此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並獲得勝訴,如此一來,不但曉玲的老公有重婚嫌疑,曉玲也再向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老公及其摯友妨害家庭。 
      警方表示,曉玲的老公應訊時,推說是曉玲寫小說寫到入魔,所以疑心病重,讓他無法忍受;曉玲那位長相甜美的女摯友則無辜地說,她與曉玲的「前夫」相愛進而結婚,並不犯法,她也會循司法途徑解決這難纏的三角關係。

  • 好誇張的事@@"
    應該沒有人受的了這種打擊吧..
  • ....我不是忠誠的讀者...
    但我掩不住惡魔性的好奇心
    事隔一年至今,  我是前兩天在大陸的網站才知曉(所以以上的亂碼是簡體字)
    甚麼第一第二第三者也不想評論
    我只想知道,  子紋可好?  ....  畢竟她曾是我心愛的作者....  縱使簡瓔也是.....
    但相似的背景,  令我更關心子紋
  • 我...我也曾愛過簡瓔...


    想到學生時代看她寫的學生會五人組~好熱血~~

    唉~所以啊~自己的好友就算已婚也是要提防~做人真累。

    還有啊版主,小說界真的很亂...
  • 讓我傻眼的故事情節近然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了~~~
  • 簡瓔會長相甜美喔?

    子紋名氣很大呢~


    算了~簡瓔說的沒錯,有家爆傾向的老公不值得留戀。但我覺得好怪,子紋的老公因她收入較高而不平,那簡瓔的收入也很高不是嗎?
  • 我的天丫...真不敢相信...@@!!!

    這二個作家作品...都曾是我學生時代熱愛的...

    怎會搞成這樣丫...

    天丫...驚嚇ing.........
  • 其實我覺得子紋可以打探視權的官司,會不會比較有勝算呢??

    坦白說~他前夫是這樣的男人~不值得留戀

    PS  我之前就大約聽過這件事~但是沒有上面那麼清楚就是了
  • 漂漂小米的話:
    想到學生時代看她寫的學生會五人組~好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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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我也是呢~

    這樣的消息還真令人傻眼~~@@~~
  • 事實上,我也知道有一位知名作家,也是有婦之夫的情婦,所以,不會太驚訝..
  • 真是......唉,最不須提防的,往往是最需提防的.

    真的勝訴了嗎?
  • 天丫..好可憐
  • 馡馡的話:
    事實上,我也知道有一位知名作家,也是有婦之夫的情婦,所以,不會太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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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個啊?稍微透露一點吧?是三個字的嗎?長的還滿漂亮的那個!還有拍過廣告是嗎?
  • 漂漂小米的話:
    哪個啊?稍微透露一點吧?是三個字的嗎?長的還滿漂亮的那個!還有拍過廣告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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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說..會不會..被告@@

    因為我朋友在她的出版社上班,(她原本只是作家,紅了之後,就自己開出版社,但是..應該只有業界知道,一般讀者不知道,她好像也不像去提)

  • 真是最毒婦人心

    如果簡原本不是她的最好朋友事情很簡單,  但是鼓吹好朋友離婚又跟她老公結婚又不讓她見小孩


    這是什麼好朋友啊???  根本就是惡魔.....所以不存害人之心但也要有智慧防人這可是自古以來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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