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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還是要"抱"在一起...煩煩煩

各位大大
我是今年離婚的~在辦手續的當天有跟前夫提醒去年的稅還是得合併申報.他當時也說好~會把資料給我~
結果眼看著時間慢慢逼近了!
半天消息也沒有.
我可以自己報自己的就好ㄇ?
聽說有分居證明的申請~可是現在都已經24號了~

  • 可以在申報書上註明已分居或已離婚
    即可以分開申報!
  • 不需再任何申請ㄇ?
  • 不需要申請
    國稅局和戶政事務所有連線
  • 妳很幽默捏...=.=

    我還以為是離婚夫妻想復合的事...
  • 是""報""稅阿??
    我還以為是***
    (害羞ing)
  • 咨詢服務專線
    0800-080089
    (僅申報期適用)
  • 咦 之前上過報稅的訓練課程
    記得是【當年度】結婚、離婚的夫妻
    可以選擇在【次年度】合併  or  獨立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版主是今年(95)辦理離婚手續,
    應是明年度(96)申報95年綜所稅時,才可獨立申報吧!!
    莫非這兩年的〔條件〕修改了???
  • 我今年四月離婚
    可以告訴你
    是真的一定要報在一起

    報告完畢
  • 天阿~
    為何眾說紛云阿~~~
    不知何所適從....
    我是5月離婚的
  • Beri的話:
    咦 之前上過報稅的訓練課程
    記得是【當年度】結婚、離婚的夫妻
    可以選擇在【次年度】合併    or    獨立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版主是今年(95)辦理離婚手續,
    應是明年度(96)申報95年綜所稅時,才可獨立申報吧!!

    -------------------------
    Beri  說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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