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冠華出軌被拍到 方文琳寒心
【記者褚姵君╱報導】
于冠華又被拍到了,而且,這次是真的!圈內傳出于冠華被拍到帶女子開房間,傍晚記者聯繫上方文琳,已經哭過的她,語氣還算平靜,思路也很清楚,唯一猶豫的是要如何跟女兒解釋。她說:「我女兒曾經夢到爸媽離婚,結果哭到抽搐……唉,怎麼會這樣?」
因為曾經發生過認錯人的烏龍,這次再傳被拍到,記者昨天問方文琳:「會不會又搞錯?」方文琳證明確實是于冠華,她低聲說:「我看過照片了。」而事發後,她沒打給于冠華,于也沒跟她聯繫,方文琳說:「我想,因為這是真的吧,所以他也沒有打來。」于冠華的手機在晚間七點多時曾經接通,但無人回應,後來直至記者截稿為止都打不通。
上個月才拍了結婚十週年全家福紀念照,回頭再看,一切都顯得很諷刺。對於照片中老公擁著的新歡,方文琳說她沒見過,不認識,一直對于冠華的花邊傳聞抱持信任態度的她,心涼到極點,直說:「我完全無話可說……一段感情要變質,或是男人要怎樣,又能怎麼阻止他呢?有人說是我給他太多自由,可是這難道要怪我?」
昨天下午,媒體拿著照片到「夫妻天註定」拍攝現場,方文琳大為震驚,但鏡頭前,她還是得強顏歡笑,「夫」劇將她塑造成「台灣最風騷的太太」,她賣力演出,一改過去賢慧、苦旦形象,只是鏡頭後,方文琳數度悄悄拭淚,難掩被欺騙、背叛之痛。
收工後,方文琳直接返家,車子慢慢的開,她默默地整理思緒。接下來怎麼辦?會選擇離婚嗎?她還沒決定,但態度很理性,她與于冠華因為早就分房,她說:「其實我們一直都是各過各的生活……我只是不希望小孩受到影響。」無論將有什麼變化,方文琳說,新戲將上檔,她會認真工作,若要面對新人生,她會堅強。
【2006/05/09 民生報】
于冠華偷腥 帶女上賓館
【特勤組、陳幼英、陳大樹╱台北報導】去年底于冠華被《時報周刊》報導帶女子開房間,後證實該男不是他。但他偷腥也不假,上月底他被目擊帶一女子到板橋一家賓館開房間,昨他坦承還要求別寫:「可否給將破碎的家庭一個機會?」該女也承認姦情;方文琳昨說:「我不會再原諒他!」
直擊姦情
上月二十九日,本報接獲讀者爆料,稱于冠華與一李姓女子在板橋市縣民大道旁的「悅榕Motel」開房。記者趕赴現場,果真看到兩人在賓館獨處超過九十分鐘後離開,于冠華為求謹慎,還請李女開著方文琳買的休旅車載他出入,以免櫃檯看到,但一駛離賓館大門,李女就先下車,讓他坐回駕駛座開車。
去年十二月,于冠華被《時周》直指摟女開房,證明烏龍一場後,他像沉冤得雪般地對外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還開心地與方文琳歡慶結髮十年,如今看來異常諷刺。昨早記者聯繫上李女,她承認開房間一事,很怕曝光,不願多談,「我也是女人,以後還要做人」!于冠華昨午從李女處得知姦情外漏,立刻來電要求見面,盼壓下報導。
哀求別寫願付錢
昨午一時三十分,于冠華約記者在內湖見面,並在他載李女的白色休旅車上談,他要求記者放他一馬:「上次的事,對女兒已造成影響。請你給一個將破碎的家庭一個機會好嗎?」偷腥方文琳知情嗎?這是第幾次出軌?他無心回答,只忙著要記者別寫:「若你們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不會再做錯事,我願意用任何代價,包括錢,請你們別報導這件事。」
昨在大直拍戲的方文琳看了偷情照後,無奈多於生氣、傷心導致絕情,「我不會再原諒他!為了女兒不一定會離婚,但不可能再跟他有任何關係!只會維持有名無實的婚姻」。
嚇了一跳 何必呢....
于冠華又被拍到了,而且,這次是真的!圈內傳出于冠華被拍到帶女子開房間,傍晚記者聯繫上方文琳,已經哭過的她,語氣還算平靜,思路也很清楚,唯一猶豫的是要如何跟女兒解釋。她說:「我女兒曾經夢到爸媽離婚,結果哭到抽搐……唉,怎麼會這樣?」
因為曾經發生過認錯人的烏龍,這次再傳被拍到,記者昨天問方文琳:「會不會又搞錯?」方文琳證明確實是于冠華,她低聲說:「我看過照片了。」而事發後,她沒打給于冠華,于也沒跟她聯繫,方文琳說:「我想,因為這是真的吧,所以他也沒有打來。」于冠華的手機在晚間七點多時曾經接通,但無人回應,後來直至記者截稿為止都打不通。
上個月才拍了結婚十週年全家福紀念照,回頭再看,一切都顯得很諷刺。對於照片中老公擁著的新歡,方文琳說她沒見過,不認識,一直對于冠華的花邊傳聞抱持信任態度的她,心涼到極點,直說:「我完全無話可說……一段感情要變質,或是男人要怎樣,又能怎麼阻止他呢?有人說是我給他太多自由,可是這難道要怪我?」
昨天下午,媒體拿著照片到「夫妻天註定」拍攝現場,方文琳大為震驚,但鏡頭前,她還是得強顏歡笑,「夫」劇將她塑造成「台灣最風騷的太太」,她賣力演出,一改過去賢慧、苦旦形象,只是鏡頭後,方文琳數度悄悄拭淚,難掩被欺騙、背叛之痛。
收工後,方文琳直接返家,車子慢慢的開,她默默地整理思緒。接下來怎麼辦?會選擇離婚嗎?她還沒決定,但態度很理性,她與于冠華因為早就分房,她說:「其實我們一直都是各過各的生活……我只是不希望小孩受到影響。」無論將有什麼變化,方文琳說,新戲將上檔,她會認真工作,若要面對新人生,她會堅強。
【2006/05/09 民生報】
于冠華偷腥 帶女上賓館
【特勤組、陳幼英、陳大樹╱台北報導】去年底于冠華被《時報周刊》報導帶女子開房間,後證實該男不是他。但他偷腥也不假,上月底他被目擊帶一女子到板橋一家賓館開房間,昨他坦承還要求別寫:「可否給將破碎的家庭一個機會?」該女也承認姦情;方文琳昨說:「我不會再原諒他!」
直擊姦情
上月二十九日,本報接獲讀者爆料,稱于冠華與一李姓女子在板橋市縣民大道旁的「悅榕Motel」開房。記者趕赴現場,果真看到兩人在賓館獨處超過九十分鐘後離開,于冠華為求謹慎,還請李女開著方文琳買的休旅車載他出入,以免櫃檯看到,但一駛離賓館大門,李女就先下車,讓他坐回駕駛座開車。
去年十二月,于冠華被《時周》直指摟女開房,證明烏龍一場後,他像沉冤得雪般地對外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還開心地與方文琳歡慶結髮十年,如今看來異常諷刺。昨早記者聯繫上李女,她承認開房間一事,很怕曝光,不願多談,「我也是女人,以後還要做人」!于冠華昨午從李女處得知姦情外漏,立刻來電要求見面,盼壓下報導。
哀求別寫願付錢
昨午一時三十分,于冠華約記者在內湖見面,並在他載李女的白色休旅車上談,他要求記者放他一馬:「上次的事,對女兒已造成影響。請你給一個將破碎的家庭一個機會好嗎?」偷腥方文琳知情嗎?這是第幾次出軌?他無心回答,只忙著要記者別寫:「若你們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不會再做錯事,我願意用任何代價,包括錢,請你們別報導這件事。」
昨在大直拍戲的方文琳看了偷情照後,無奈多於生氣、傷心導致絕情,「我不會再原諒他!為了女兒不一定會離婚,但不可能再跟他有任何關係!只會維持有名無實的婚姻」。
嚇了一跳 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