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報稅的問題..

如果爸媽有薪資所得..
這樣我可以扶養我妹嗎..

謝謝^^
  • 同胞兄弟姊妹
    1.  未與納稅義務人同一戶籍亦可。 
    2.  在學者指有正式學籍,含日夜間部、空大及國外留學及軍校,但不含暑修、補習班。 
    3.  身心殘障指身體傷殘、重大疾病、精神障礙、智能不足致無法工作。 
    4.  無謀生能力: 
    •  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 
    •  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或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致無法工作或取得證明需長期醫療者。 
    •  其他經村里長調查顯無謀生能力者。 
    5.  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證明文件
    1.  在學者檢附當年度學費收據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 
    2.  身心殘障者檢附醫師證明或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  無謀生能力者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立醫院或村里長證明。
  • 納稅義務人得扶養之親屬,除配偶、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外,考慮實際生活層面,稅法上允許納稅人申報實際上負扶養負擔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包含叔、伯、舅、姪、甥、媳、孫等,但以受扶養者之父或母非為現役軍人、國中、國小、幼稚園、托兒所教職員等免稅所得者為限,以符公平原則,並杜取巧。 

    過去限於同一戶籍之其他親屬或家屬才可列報,自  85  年度起,只要證明有永久共同生活且有扶養事實者,即可檢據申報,其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規定如下: 


    1.家長家屬關係且確受扶養之證明文件: 

    (1)  納稅義務人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同一戶籍者: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2)納稅義務人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同一戶籍者: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註明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切結書、村里長證明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2.無謀生能力或受扶養者之父母非屬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  2  款之免稅所得者之證明文件: 

    (1)  年滿  60  歲沒有謀生能力者: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或村里長證明或醫師證明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2)  未滿  20  歲,且父或母非屬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的教職員者:受扶養父母親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在請問一下..
    如果我跟我妹(大學)一起合報..
    我爸媽跟我弟(大學)一起合報..
    這樣如果我爸媽沒申報就學的25000(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話..
    我可以申報那個25000嗎..
    (因為一戶只能報一個)
  • 教育學費只能你爸媽可以報
    你爸媽不報你也不能報喔
  •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但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應以扣除該補助或獎學金之餘額在規定限額內列報。但就讀空大、空中專校及五專前  3  年者不適用本項扣除額。
  • 可愛的凌凌及婷婷
    謝謝^^



    那在請問一下
    如果
    我爸媽不跟我弟合在一起報
    那我姐可以跟我弟一起報嗎..
  • 就跟你報你妹的狀況是一樣的...
  • 恩恩..

    謝啦^^
  • 不好意思^^
    在請問一下
    那我可以一次扶養二個嗎..
  • 可以呀
  • 謝謝妳^^
  • 請問一下~我爸有收入..
    但我媽沒有.. 
    那我可以扶養我媽嗎?
  • 可以扣教育費吧
    之前我都跟我哥一起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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