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超速逾60K罰2.4萬


中國時報  黃如萍/台北報導

      修法幅度堪稱近年之最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月起將正式實施,超速違規列為首要取締項目,超速超過六十公里視為危險駕駛,罰鍰從一千七百元躍升至兩萬四千元,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均適用。 

      超速車烏龜車  分級處分 

      高速公路交通違規也將首次採分級處分,違規罰鍰不再統一為三千元;其中超速分三級處罰,每個級距為廿公里,且大、小型車超速罰鍰亦不同,一旦超速超過四十公里,小型車罰五千元,大型車罰六千元。 

      行駛速度低於高速公路最低速限六十公里的烏龜車也要罰。以廿公里為級距,分兩級,時速低於四十公里罰四千元。 

      任意變換車道亦列為此次高速公路處罰的重點項目,警政署將違規態樣分為三種,一、在安全距離下變換車道但未顯示方向燈,罰三千元;二、變換車道時雖顯示方向燈,但未保持安全車距者罰四千元;三、變換車道時既未維持安全車距離又未顯示方向燈,罰六千元。 

      此外,用路人最易違規的行駛高速公路路肩,罰鍰也不再統一為三千元,小型車提高為四千元,大型車罰六千。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表示,為避免爭議,七月起,員警以科學儀器採證取締超速,一般道路至少在一百公尺前,高快速道路則至少在三百公尺前,豎立明顯警示告知駕駛人。 

      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九十二項條文共修了八十二條,修法幅度歷年罕見。 

      何國榮強調,防制危險駕車將是未來交通執法重點,除超速外,汽車引擎、底盤、車頭燈、電系、防撞桿等汽車車身及重要設備,未依規定變更,最高罰鍰將從兩千四百元提高至九千六百元,累犯還將吊扣或吊銷牌照。 

      違規一律繳費  不得易處 

      許多汽機車主或駕駛人不願繳納違規罰鍰,習慣拿駕照或牌照到監理所站辦理易處吊扣,這種情形尤以逕自取締的超速違規最多。 

      何國榮表示,七月新法上路後,交通違規罰鍰不得再以其他方式替代,違規車主一律得乖乖掏腰包了。 

      為更進一步保障孩童乘車安全,七月起,四歲以下幼童未依法安置於兒童椅,或是六歲以下孩童被獨自放置於汽車內,車主的罰鍰也將分別從五百元、一千元,調高為一千五百元及三千元。

  • 中國時報  黃如萍/台北報導

    7月起  人車各有路權  誰越線就罰

          即將實施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相當重視汽機車、行人的路權範圍,例如不能任意爭道、右轉須提前切入慢車道等,否則會受罰,將顛覆一般人駕駛及用路習慣、影響交通違規裁罰及肇事權責認定。而交岔路口將是未來重點執法範圍。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指出,絕對路權概念就是明確劃分汽機車及行人的優先使用權,尤其在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路口,支線道車應讓主幹道車先行;未劃設支、幹道者,少線道車應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時,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右轉不能太快切入慢車道 

          何國榮指出,支幹道的分界以交通標誌與號誌為主,一般交通號誌車道為主幹道,其次為設置閃黃燈的車道,設置閃紅燈或停讓標誌的車道,車輛行駛權則排在最後。 

          轉彎車輛規定也有大改變。現行道路安全規則准予汽車在轉彎前行駛慢車道,七月起,僅保留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的道路,容許轉彎車行駛慢車道,其餘路段,車輛要右轉,必須在距離交岔路口卅至六十公尺處才能逐漸切入外側車道。 

          行人走自己的路才受保障 

          行人部分,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行人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若在無前述設施的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的範圍,七月起將僅限於人行道延伸線範圍。 

          若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則行人範圍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倘若連停止線都沒有劃設,那麼行人範圍只能在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何國榮表示,「行人必須走在路權範圍內才受到保障」。

  • 中國時報  蕭承訓/台北報導

    測速照相器  金雞母

          交通部決定大幅提高超速罰鍰,降低肇事件數和死亡人數,有趣的是,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罰單雖然比前年少了廿七萬張,但超速罰單多了卅萬張,尤其罰錢最重的高速公路違規罰單更增加了百分之十三,這回再漲,恐怕又是肥了國庫,苦了民眾的荷包。 

          特別是這幾年各縣市警局都大量增設固定式測速照相器材,目前全省以台北縣的兩百零七支奪冠,而台北市和高雄市相比,高雄市居然有一百七十五支,比台北市一百廿七支,還多了四十八支,難怪測速照相器已成為不少縣市政府財源的「金雞母」。 

          警政署昨天公布的九十四年交通事故統計指出,去年死亡和受傷的交通事故件數,比前年多了一萬八千五百多件,死亡人數也增加兩百六十人,主要原因是因為駕駛人未依規定禮讓車輛,其次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和轉彎不當、未保持安全距離,至於超速失控僅兩千六百件,遠遠比起酒後駕車肇事,還少了將近五千件。

  • 有没有注意交通警察的中心思想就是"罰"這個字

    他們不會去管合理性或適切性

    想想看,  若是某個測速器的績效超強

    是不是也代表該路段速限的不合理性?
  • 搶錢不落人後.........
    連開車都要有錢人才能開了....
    超一次速
    一個月的薪水就沒了
    真棒的法律
  • 2.4萬也太誇張了吧
    之前的1700就已經很貴了
    油價狂漲罰款又超高
    看來以後開車真是富豪的專利
    光是罰小問題
    真正不安全的問題反而不罰
    真是奇怪的政府
  • 搶錢法案又一條
  • 真的想錢想風了~
  • 超速超過六十公里確實是相當危險啊=  =  a

    它又不是說限速60公里..該不會有人看錯了吧~

    常常看到人一堆還狂飆的機車&汽車(尤其是還改裝過的

    我倒是贊成罰重一點~

    我還希望酒駕也可以再罰重一點~

    反正台灣人自律心一向低落~
  • 重點不是在這些.....
    重點在高罰金........

    要搞好交通
    如果光靠重罰就有效
    那大家重罰就好了
    這跟台灣人是沒什麼關係......
    問題靠重罰能解決什麼?
    不從根本的都市計畫,路線調整做起
    光靠罰錢嗎?
    今天如果真的有一套可以讓人民安心
    的計劃
    提高罰金不會讓太多人反對
    問題是根本沒配套措施
    只會讓人覺得
    這根本是政府欠錢
    所搞出來的
    還是又一項硬逼大家去大陸的政策
    (不在台灣就罰不到了......)
    而且罰金高的離譜
    成長倍數直到20倍........
    目前政府對通膨沒做任何抑制手法
    現在漲下來都是一兩成的物價
    真的政府有能
    就去做該做的事...........
    不是拿小老百姓開刀
  • 我也贊成罰.
    開快車本來就很危險了.
    超速六十是怎樣?  趕投胎噢?
    萬一出事自己死了沒什麼,還要拉別人陪葬.
    還不如先罰錢避免出事
    我就真的看過很多人不保持行車距離.
    變換車道也不打方向燈的.
  • 搶錢政府!!!
    只會欺壓善良的小老百姓
    稅金遲一天繳就要開始罰款
    牌照稅,房屋稅,所得稅...都一樣
    水電費也是
    遲繳幾天就罰幾天

    ㄧ邊搶老百姓的錢
    ㄧ邊又是浪費公帑或貪污舞弊

    ㄧ邊刪掉弱勢團體的預算
    ㄧ邊又是爲了消耗經費而大肆鋪張浪費

    真是天殺的政府!!!

  • 以市區來說,一般限速大約都是在40-60之間~

    也就是說你大概在人群眾多市區以100-120公里以上的時速疾走,這個法條才有可能罰到你

    汽機車在市區以100-120公里以上的時速疾走!!??這差不多等於飆車族了吧??

    而小客車高速公路限速則約是120KM也就是說你要在時速180KM時才會受到這個法條影響...
    公路暴走!??

    不好意思,如果說這法條一出來會讓這2類人奔向大陸
    那我還真希望它快出來...
    我不想看到砂石車甩尾啊~


    根本的都市計畫,路線調整
    ===============================
    我倒是覺得公德心跟自律心的問題比這2樣重要多了~
    看看街上停2旁的車子吧..

    另外...高速公路怎麼路線調整??

  • 贊成+1

    那些開些趕投胎的駕駛真的很不顧別人的生命
    自己出事是無所謂,連累別人就不道德了
    我乘大眾運輸居多,大多數是當行人
    我真的很受不了那些開快車的駕駛
    無良駕駛員最好被罰到傾家蕩產算了

    不過台灣道路真的是規劃的很不好
    這點政府真的也要改善才行
  • 如果靠罰就能解決問題的話
    那麼現在法律不是有死刑
    那麼那代表的是不是就沒有會犯罪
    會犯罪還是有啊
    而且情形怎樣
    大家心知肚明
    公德心跟自律心
    那完全是一個人的想法
    那根本不能成為一種規範吧
    有人的公德心就是我把垃圾倒在公用垃圾桶
    那就是他的公德心
    你要如何介定?
    硬坳這個
    很無聊...........

    高速公路路線調整本來就有一些方法
    如收費站,一些國道
    工研院那邊其實早就給一推教授計畫了
    不過都是成為論文這類的(動不了行動....)

    砂石車甩尾更好笑
    你去開一台甩尾看看
    看會不會倒......
    很無聊的解釋........
    正常會鑣一定速度
    我這沒話講
    但是裡面砂石的重量是很重的
    也很容易翻車......
  • 大家覺得罰錢能了事嗎
    會超速60公里大部份都是

    有錢公子哥

    不要命的飆仔

    他們根本不會在乎區區2.4萬

    而且現在反雷達這麼多,真的捉的到有心飆車的人嗎

    我建議超速改成公訴罪捉到關到頭髮白這樣不是更好嗎

    像酒駕還不是雷聲大雨點小,剛上路的時候抓了一堆人上法庭,那時候還真的看到公權力

    反觀現在哩!!還不是拿錢六萬塊消災,這不是變相搶錢這是什麼,政府要做就有決心一點不要只會虎頭蛇尾,一天到晚錢錢錢,想想比較有用的方法吧

    油價漲,電費漲.人民薪水不漲還要變相追死那些卡奴,卡奴亂借錢雖然該死,但整個大環境就是不景氣,台灣根本在走日本,香港的後塵,天天都有人燒炭自殺,天天都A錢,AAAAA要A到2008嗎?那麼有錢了還A是怎樣啦

    搞個ETC還不是圖利財團,說要政府接收  接收個屁  還不是演個戲就算了  真的當人民白痴啊

    做個雪山隧道很了不起嗎  別人的通車典禮是通一次就OK,還分六次通哩,真是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紀錄,誰搞特權,大家看的一清二楚,雪山隧道還有要特定人士才有通型証這不是搞特權嗎?  我也有納稅  住坪林的人都是台灣人  住別處的都不是台灣人  真是夠了

    搞個高鐵說去年要通車,通通通  通到今年還沒通  連北部無法通,只能通中南部  哇哩還真夠強  乾脆拖到2008直接倒閉好了

    唉  身為台灣人真是可悲啊
  • 罰金高的太誇張了。

    有些路段限速60開起來說真的很慢。

    2.4萬,那以後開車的人只能是有錢人才開的。

    哪有人開車會一直控制在60的。

  •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life/200604/20060430585200.html
    重罰有用嗎?
  • 無能的政府
    盡搞些無能的事情
  • 治標?治本?
    治標?治本?
    幹脆沒收..拍賣車子算了
    這樣政府不是賺更多
  • 我媽媽前一陣子在松山機場附近被罰了
    因為那邊的速限是50
    非常容易不小心超過
    這個規定實施之後
    在這種限速50的地方也是罰2.4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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