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稅務的問題 ,謝謝

請問一下
公司原本要於1月底申報扣繳憑單
可是會計忘了去申報,租賃的10%扣繳也忘繳
現在才發現,請問懂稅法的朋友們,
我如果主動去補申報及補繳,
現在會有什麼罰責呢??謝謝各位了!!
  • 小小美女的話:
    請問一下
    公司原本要於1月底申報扣繳憑單
    可是會計忘了去申報,租賃的10%扣繳也忘繳
    現在才發現,請問懂稅法的朋友們,
    我如果主動去補申報及補繳,
    現在會有什麼罰責呢??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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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電話去國稅局問
    有080的服務

    或上網查
    問代客記帳或會計師囉!
  • 我們是自己記帳的,所以沒有會計師可以問,
    我剛才有跟國稅局問過了,是有確定要罰款,
    只是罰款還蠻低的(總覺得怪怪的),記得應該直接從7000元開始起跳,
    我怕國稅局計算給我的金額並不是實際可能會罰的金額,
    而且老闆現在的臉很臭,
    所以想要多瞭解一下關於這個部份的稅法,再給老闆答覆,請懂稅法或是在事務所工作的朋友幫幫忙,謝謝了
  • 愛美琴
    愛美琴
    你們會計真糟糕,這麼重要的會計例行稅務工作忘了作...建議換個會計或是委託事務所處理外帳稅務部分才好!

    依所得稅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
    扣繳義務人未依照第九十二條規定在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給付各個納稅義務人所得及扣繳稅額資料,填具申報書暨(免)扣繳憑單向國稅局申報者,處應按扣繳稅額處百分之二十之罰鍰,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者,減半處罰!
    另逾規定期限繳納所扣稅款者,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不過現在有個規定妳可以參考

    依我的經驗來看--補申報,要看每個稽徵所的做法,有些想你有補報,就不罰了,但現在很多稅務員都很年輕都照規定做事,所以會被罰的機率很高,建議詢問一下當地扣繳所得稅課的人會怎麼罰再考慮要不要補報!?
    而二日百分之一的罰鍰是一定的,因為扣繳繳款書上寫的明明白白!不過現在有個規定妳可以參考看看,就是每次給付給個人所得之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則免扣繳!
    意思是租賃假設每月報19000元*10%=1900之扣繳稅額,是不用每月扣繳給國稅局的!
  • to愛美琴:
    真感謝你,這樣我又更清楚了
    因為我們那個忘了申報的會計一直說國稅局只要罰900元,所以我覺得有點怪,我記得沒有那麼低。
    唉∼∼說到我們這個會計,忍不住想要抱怨一下,
    我總覺得她有點天兵啦!!自己能力不足,又愛要求東要求西的,總說老闆小氣,也不想想自己的能力有多少,還說老闆都說她手腳很勤快,同事都覺得她很誇張,果然現在出事了,連累到我們這些同事啊!!唉∼∼希望老闆能夠快點不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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