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告我朋友....

我朋友在會計事務所工作五個月了
之前他們員工和老板提3.31離職,
老板也同意,他們員工全都要離職,
怕唱空城計,便想辦法幫老板徵人,
愛面子的老板說不需要。
因為之前老板有去別的事務所搶人
可能條件談不好,所以就沒下文。

昨天老板突然說"你們要把事情做完才能走,不然
我告你們集體罷工"。

這...大家都荒了,因為有的人已經找到新工作,
下周開始上班。

還有我有疑問,老板指的事情,有範圍嗎?
要是老板一直不找人的話,那不就做不完,
而且很久以前就提離職了,怎麼一直不補進人員呢?

真不知該怎麼幫他???
  • 離職那天先寫一封存證信函
    如果老闆要告.那麼有存證信函
    他也告不了.如果你朋友狠一點還可以
    拿到資遣費哩.
    不過離職三天內一定要寄喔.否則僱主告時
    會拿不出證據.那反而人家可以這麼做.
    如果有不清楚可以打去勞工局問明白
    不用怕啦.沒什麼事.我遇過很多了..
    供你參考
  • 謝謝你喔!
    我會轉達給他的.....
    呵呵
    他怕他拿不到3月份的薪水,
    目前就先聽老板的....
  • 請問會計事務所跟律師事務所那類的,是不是很難待ㄚ?流動率那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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