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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法務部執行處按月扣1/3薪水...幫幫我

我於92年離婚自己獨立扶養兒子
和前夫完全沒有聯絡也找不到他本人
月初公司收到法務部執行處按月扣1/3薪水的公文
執行綜合所得稅..執行金額將近6萬元
執行補繳的年度剛好是我結婚的那一年(90年)
當時我採合併申報並且為納稅義務人(其實我是可以選擇分開申報)
我的部分所得稅只有22萬,而我前夫的部分所得稅???(他的部份有漏報)
因為搬家我一直未收到國稅局的掛號催繳
所以稽徵所已移送執行處

我詢問稽徵所的承辦人
他回覆我說
必須找到我前夫-前去國稅局辦理申請才能分開申報
如果找不到他就沒辦法....
天啊我不相信只有這個辦法...
幫幫我……真的好無奈ㄛ...
  • 會不會是詐騙?
  • 不是詐騙啦...是真ㄉ...嗚嗚嗚
    開始...我也以為是詐騙集團
    求證後確有此事
  • 你都改去做領現金的工作,錢也都不要用自已的名義存
    銀行,名下不要登記任何動產或不動產,他們就扣不到了~
    如果有人欠銀行錢被扣1/3薪水也都用這種方式逃~可是真
    的很痛苦,還是繳吧~
  • 可跟公司談談看不要用薪轉

    直接拿現.
  • 我有想過就逃避吧...
    但想想真ㄉ很不值得...
    為ㄌ6萬讓我變成老鼠
    我心有不甘啊.... 
    謝謝大家...
    再幫我找找看看有沒有更好ㄉ辦法
  • 剛幫你問我同學
    他說你先寫申請書給國稅局申請更正(記得用掛號)
    說明你的理由(結婚當年度按規定本來就可以分開申報)
    扣薪水就先給他扣了
    看國稅局怎麼回文  你再申請訴願之類的
    如果贏了  就可以退稅了
  • 謝謝你喔...冬眠中的魚
  • fg裡的好人總是能幫到我...
    祝你們有個快樂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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