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倒會= = 晴天霹靂

我家人被倒會了  情人節前夕有夠震撼
那是她的結婚基金....她不敢跟男友說
現在大哭中.我只能透過MSN  安慰她
希望會頭沒有好下場
可惡...去死吧你  死會頭
  • 哎,現在的社會
    日頭赤炎炎,隨人顧生命...
    我家也被倒會呀~~
    在五年多前吧
    會頭是我媽認識了十多年的馬吉+鄰局
    倒了大概2-3百萬...
  • 這年頭還有在『跟會』這種東西哦。
    真的要很小心哦!
    有聽我阿姨描述過"被倒會"會是啥下場,
    當下只有【恐怖】可以形容。
    現在這種社會真是什麼事都會有人幹得出來,
    所以真的是「萬事要小心」。
  • 跟會的利息還是很好賺的...

    所以還是會有ㄚ!!

    不過什麼時候會被倒會,可就很難說了。
  • 說真ㄉ
    現在壞人沒良心ㄉ人很多
    所以要很小心
    哀.....覺得好像什麼事都得小心提防
    好累也好可悲喔><"
  • 跟會實在很沒保障

    當初我朋友也跟了一會

    還跟我誇口說會頭是公務員絕對不會有問題的

    結果還是倒....
  • 唉!!!!!!!!!!!!!!!
    我男友他媽4年前被倒2千多萬(跟他小阿姨一人一半)
    那個人還是他媽的好朋友>"<
    搞的房子土地被拍賣,債務全落在男友上
    至今還剩好幾百萬,我們連結婚都不敢想
  • 原來那麼多人都被倒會>"<...

    唉~~~~~~~~~~~
  • 我爸媽,我爸媽的朋友,我朋友全都有被倒會的經驗.所以,我寧可不賺利息,也不考慮以跟會的方式存錢.

    剛畢業時,曾經和同事合資跟了一個會,後來有一個會腳跑掉了.全靠會頭咬著牙多付一份,把剩下的會順利標完.

    至於追討這件事...唉,真的是很難啦!我朋友也有去法院打官司的經驗.只能說,聊勝於無.

    不知道板主的朋友是被會頭倒.還是被會腳倒.如果是會腳跑路的話.會頭還是有責任要撐完整個會.但如果是會頭跑路的話...可能要和其他會腳好好商量一下,能否在少一腳的情況下,還是把整個會延續到最後.
  • 我前幾天有看到一個討論性節目

    剛好談到倒會的話題

    說現在有立新的法規

    發生被倒會後  可由活會會腳中推派一個代表出來

    每月向已死會會腳收會錢跟利息

    等於再還沒標會的人裡面在找一個人代替會首收錢

    降低活會會腳們的損失囉

    版主可以請你朋友注意一下有沒有這條新法規


  • 我外婆也被倒了一大推

    氣得老人家中風

    早早的就走了

    唉   

    想到就心好酸好想哭


    死會頭!!

    你去死吧∼∼∼∼∼
  • na-o

    是會頭跑了~  他是我家人同事
    已經當會頭10幾年了!!
  • 發生被倒會後    可由活會會腳中推派一個代表出來

    每月向已死會會腳收會錢跟利息

    --------------------------
    那在平均分給活會的人嗎?
  • 有用嗎 

    台灣的法律  能相信嗎

    那些倒會的人  老早就脫產 

    一付老神在在  的說  老娘就是沒錢怎樣

    很多倒會的人  還在住大房子  開轎車

    但名下的財產通通過戶給親人啦

    只剩下被倒會的人  賣房子賣車子  可憐的過日子
  • 我媽也被倒過一百多萬=  =

    在當時對我家來說也是晴天霹靂
  • 如果會頭倒會,只是他一個人跑路的話,那麼在缺一腳的情況下,應該可以像<可愛QQ妹>說的,可由活會會腳中推派一個代表出來,每月依序向已死會會腳收會錢跟利息,這樣可將損失降至最低,但也需要已死會會腳有良心才行.

    比較麻煩的,就是會頭假造標單與會腳.把每期所有的錢都中飽私囊,但卻以空頭會腳來製造得標的假象,欺騙其他會腳,像這種類型的...別說要追錢回來,就算想以上面那種方式把整個會按時間繳完,都有很大的困難.

    人與人的&#38359;係還是儘量單純化比較好...之前在電視上看到那些被騙錢的明星們現身說法,共同的結論是,只有你認識的人,尤其是愈親近的好友,愈容易從你手中騙走大錢...

  • 我家被倒的就是那種沒良會頭

    做假死會腳資料

    結果跑的不見蹤影

    是鄰居呢∼希望你用那些錢買的飯都是不乾淨的吃了會拉肚子的!
  • 幸好我有一會剛完
    而且是很恐怖的
    我是透過我媽跟的
    我媽說她壓力好大
    可是利息真的都很好
    10000的會利息都有3000左右
    之前有一會還都3000多的
    幸好都平安落袋了
    不過之前那一會
    會頭尾數好像還有欠幾萬沒給
    我媽說能拿到大多數就算了
    她自己補給我算會頭欠她的
    但是明知道那個會頭是不會還的了啦
    其實他也一副我沒倒你你就很家在了的樣子
    唉  跟會還是要小心點啦
  • 藍色風暴的話:
    發生被倒會後        可由活會會腳中推派一個代表出來

    每月向已死會會腳收會錢跟利息

    --------------------------
    那在平均分給活會的人嗎?
    ======================================
    還是按照每月開標日期收會費

    就是在選一個新的會首出來的意思吧

    讓這個戶助會延續到完啊

    不然已經死會的人不就爽死會首跑了就不用再繳會錢

    我也不清楚詳細內容到底是怎樣

    建議你自己多找些資料或是連絡其它會員協調一下解決方法唷
  • 你可以參考下面網址
    http://www.sunnylaw.com.tw/fe.htm

    注意這段:

    9、倒會時,會首及已得標會員(俗稱死會)是否還須交付應給付的各期會款給未得標之會員(俗稱活會)?如果遲延給付,活會得主張那些權利?倒會時,會首對死會應給付的各期會款應負何種責任?

    依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九規定:

    基於誠信原則,因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首及已得標(即死會)會員應給付的各期會款,應於每屆標會期日平均交付於未得標(即活會)的會員,以保障未得標會員的權益,減少損失。但另有約定者,依契約自由原則,自應從其約定。

    依民間合會習慣若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員間可能會約定已得標會員應交付之各期會款,於未得標會員以抽籤決定取得人或已得標會員將全部會款一次付出,一次平均分配於未得標會員。但因會首破產、逃匿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也無須再為標會,己得標會員更無法繼續交付會款,對此部分己得標會員就無須分攤給付。

    會首就已得標會員依規定應給付之各期會款,應負連帶責任。因為依新法的規定合會係會首與會員及會員與會員間訂定的多向契約關係,非僅是會首與會員間的單線法律關係;且己得標會員依互助會契約無倫任何人得標均有按期繳交會款的義務,故會首就已得標會員應給付之各期會款,應負連帶責任。

            會首或已得標會員對其應平均交付於未得標會員之會款如遲延給付,且其遲付之數額已達應給付未得標會員各人平均部分兩期之總數時,為保障未得標會員之權益,該未得標會員得請求其給付全部會款。       

    因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得由未得標之會員共同推選一人或數人處理相關事宜,以杜紛爭。

  • 還是要小心注意才是
    不然在怎麼好的朋友
    對於錢財都是一個敏感的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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