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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省錢的美德"還是"沒水準" ?

最近看到有個版子的討論
吵得很激烈

有個女生說要去參加畢業舞會
邀請上規定要穿正式的服裝參加
可是晚宴服很貴
所以想大家給他一點建議要怎麼做比較好

結果有人建議他說去買一件
吊牌不要拆掉
穿一晚之後
再拿去退貨就好

另一個人就回說
這種存心欺瞞商店的做法很沒水準

結果就吵起來了

不知大家是怎麼想的?
故意不拆掉牌標 
穿他一穿
再全額退費

看到這樣的人你會有什麼想法?
  • 省錢..

    因為如果店家會讓他退表示衣服毫髮無傷..

    如果我是店家我雖然會很不爽但是看起來原封不動那對我也沒差別..
  • 真的要省錢,就不要去參加舞會.........
  • 我突然想起來一個同學的工作是每半年就要調一次地方,他不想買太多的傢具和電器,就跑去買家庭式的投影機當電視,然後三個月拿去退再買一個新的然後再退,半年之後他被調去國外,就什麼都不用搬。
    那個時候覺得哇~我都沒想到這個辦法,可是真的要我這麼做我又覺得很心虛不敢去試。
    在國外買東西退換的福利真的很廣,很多餐廳吃飯吃到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也可以跟經理說這不是我想像的東西,我不喜歡我要換,經理也是會照換。衣服店也都是只要吊牌收據都在就可以退換,即使少了一樣,有些店還是會給CREDIT,讓客人在店裡買其他它的東西抵換。電子用品比較嚴苛一點,但是我有次去買SIMS  的游戲,後來發現買到了加值的游戲版,當天拿去退,店員跟我說不能退,因為這是可以COPY的電子商品,我跟她說我沒有基本的游戲,買這個根本不能玩,店員最後還是讓我退了,因為我有合理的解釋。
    這些福利真的很方便但是很容易寵壞客人,因為還是會有貪小便宜的人會利用,就像我那個同學。所以雖然本身不會去做這些事情,但是看到其他人這樣,也只能說觀點不同,這跟殺人犯咬掉媽媽的奶頭是差不多的道理。
  • 雪莉魚的話:
    看到有人說“如果你把衣服完好無缺的拿回去,又是在他們規定的期限內這其實跟你在店裡或拿回家試穿後發現不合身或不需要了再拿回去refund是一樣的意思,這就是為什麼有refund    policy這種規定"
    覺得她真是不了解的意義呀~
    兩者之間當然大不相同呀﹗在想什麼東西。

    --------------------------------------------------

    ↑沒錯。

    如果「買回家試穿後發現不適合才完好無缺地拿回去退」跟「穿去參加舞會後才完好無缺地拿回去退」是一樣的話,那她們辦得到“拿去退的時候大方告訴店員說我只穿一個晚上參加舞會,我現在不想要這件禮服”嗎?

    如果店家聽完後還覺得「沒問題呀,反正妳只穿一個晚上,可以退」,之後來消費的顧客也都覺得「沒關係呀,別人才穿一個晚上的禮服我也願意買」。

    那麼我想,refund  policy可能真的是這個意義吧?:P

    個人認為這已經跟有沒有弄髒無關了(當然如果是你買回家後才發現不合身,想拿回去退錢當然是要完整如新),因為就算是穿去參加舞會還辦得到不流汗、不弄髒,也不代表這是對的作法。連法律都有漏洞了,更何況refund  policy?法律(規定)跟道德是不一樣的,如果是以規定上做不做得到來決定某件事“對或不對”,那麼之前有人能成功地用這種方法穿到免費的禮服,這就是對的事囉?但其實這在道德上是不對的事呀,或者只是原則問題??

    我覺得有人說得對,如果有一天退錢不再是那麼容易了,店家甚至取消refund  policy,那些濫用refund  policy的人要記得「這些是你們造成的」。

    簡單地說,refund  policy都這樣用的話,店家還要不要賺錢?他直接去開一間禮服出租店還賺得比較多。就算是這舞會是在自己家舉辦的,她穿著禮服連家門都沒踏出一步,她的禮服也仍然是“達到作用了”,豈有讓她免費穿的道理呢?

    不過我也覺得一開始就用“下流”等嚴厲字眼批評並不恰當。回文者的用意並不是要教訓別人,而是想告訴別人這麼做是不對的、是欺騙的行為、是濫用refund  policy,並且鼓勵大家停止這種行為。但是一開始就用“下流”、“沒教養”這些字眼,到頭來也達不到阻止大家這麼做的效果,只是會讓別人見笑轉生氣、然後把焦點都放在別人是怎麼罵她教訓她的,反而忽略了整個重點→→「商品使用後不需要了再拿去跟商家退錢的行為是不可取的,之前不知道也就罷了,反正做都做了,下次不要再犯了、更不要去鼓勵別人這麼做」。
  • 外國有很多outlet
    這樣做很沒道德
    下一個買到的不就自認倒楣?
  • 對了
    有沒有水水看到最後一頁的
    很激動耶∼

    要是結婚禮服可以退還,鹿要穿之前一定送乾洗
  • 雪莉魚:
    那是你的狗嗎??跟我家的有點像@@
  • 甜心

    你說的是真的呦
    那時聽老姊說
    多年前在美國買東西
    半年之後再拿回去退都沒問題
    我就覺得美國刺激大家消費的方式
    真的是建立在大家都會誠實的基礎上
    說實話是太天真了不過這種耿直也真的很可愛
    可惜呀      唉,  人實在太精了
    會一直找漏洞鑽吧
    便宜了小人,  卻變相的害到了君子

    人性中的GREED  ><
    殘念
  • 目前已經吵到偏離主題  =.=

    只是那個妹妹似乎到現在還是覺得那是"好心的建議",
    還是沒有覺得這是一件不好的事..........
  • 省錢吧

    不過是沒水準還是省錢

    那這樣不如不要去了
    還這麼愛去幹麻
    又比不上人家的美
  • 美國麋鹿的話:
    對了
    有沒有水水看到最後一頁的
    很激動耶∼

    要是結婚禮服可以退還,鹿要穿之前一定送乾洗
    ==================讀過鹿的分隔線====================
    鹿~~

    我看到了
    真的很激動耶
    今天又有新的發展
    不過真的跟主題無關
    本來男生不可以講話的吧在那個版
    有一個男生跑來加入戰場
    現在已經罵成一票了

    結婚禮服在台灣多是用租的
    鹿要自己買呦?
  • philis

    那個妹妹還有暗示過自己是處女什麼的
    看來應該少不經事吧
    不過我在想她是真的不懂還是面子問題死鴨子嘴硬?
    那個機器人版主也加入戰場
    我們還是繼續搬板凳看好戲好了

    PS.  她在留言板發的那篇文章讀起來好討打  ><
  • 我就在國外做服飾零售業阿
    拜託,吊牌留著還算有良心好不好
    沒給妳縫線扯開然後說產品損壞要退錢就感謝老天了
    其實有沒有穿過,手裡一摸就知道
    要退,就臉皮放厚一點
    編什麼謊話就免了吧
    現在
    退貨都要留姓名地址
    所有的記錄都清清楚楚
    太常退,那天警衛就站妳旁邊了
    白癡!
  • 最新消息
    這個話題被分屍了

    有爭議的部份分到所謂的"垃圾桶區"(哇哈哈哈~~~)
    連結在此
    http://www.hellouk.org/forum/index.php?showtopic=97365

    原話題在此
    http://www.hellouk.org/forum/index.php?showtopic=96798&st=0

    =====================我是搬板凳看熱鬧的分隔線=====================
    bigsquare的話:
    我就在國外做服飾零售業阿
    拜託,吊牌留著還算有良心好不好
    沒給妳縫線扯開然後說產品損壞要退錢就感謝老天了
    其實有沒有穿過,手裡一摸就知道
    要退,就臉皮放厚一點
    編什麼謊話就免了吧
    現在
    退貨都要留姓名地址
    所有的記錄都清清楚楚
    太常退,那天警衛就站妳旁邊了
    白癡!
    =================================================
    bigsquare
    吊牌拆了還可以退換嘛?
    可是像穿一次就壞掉的要如何分辨是真的還是假的?
  • Cream  Tea的話:

    可是像穿一次就壞掉的要如何分辨是真的還是假的?
    --------------------

    我想服飾業呆久了,應該多少可以感覺出來是不是穿過。
  • 怎麼會有這麼不知羞恥的人啊 
    而且還是在國外留學的....
  • 看了那個討論串
    我覺得有一點並沒有討論得很清楚

    refund  policy的第一個條件就是『不合用』
    所以任何退貨的基礎都要在這之下
    無論是不合身或花樣不喜或是瑕疵品
    都是有絕對理由可以退(只要保持原樣)

    但是
    『穿去參加舞會再退』表示這件衣服確實有達到合用的標準
    無論有沒有弄髒再去退
    已經違反了『不合用』這一項
    如果退貨的時候明白說我穿過去參加舞會
    但以後不會用到了所以我要退貨
    而店家也願意退的話……OK,沒問題
    因為店家認可你這樣的行為符合他的refund  policy
    那這個行為就沒有爭議
    但如果退貨的時候沒有清楚告知自己已經使用過而且合用
    只是不需要了所以才來退
    卻當成是『不合用』再退
    這是不誠實告知理由,屬於欺詐行為
    不管衣服是不是完好
    這是欺詐店家以退貨
    如果在法律上嚴格追溯的話
    是可以算在不實交易/欺詐的罪行上
    因為他違反了『告知不合用的理由』這項
    至於衣服有沒有損壞或是考慮到下一個人買的心情已經不是重點了
    而大多數店家可以退
    只是因為沒有人會為這種小規模的事情鬧上法庭
    但不代表就是合法
    如果要比喻的話
    應該是說像帶公司的文具回家用
    雖然沒有人會因此法辦職員
    但實際上這種行為的確屬於偷竊罪的範圍

    偷一塊錢也是偷,欺詐一塊錢也是欺詐
    它只是規模小,不代表它合法
    如果有人想要認真追溯的話是可以判刑的
    所以這個問題根本不必要用道德去討論
    法律上就已經是錯的了
  • 沒水準+1

    故意穿過再拿去退貨的人真的很壞心
    這樣會害到以後真正有需要退換貨的人耶



  • 明星們借衣服跟穿過在拿去退事不一樣的
    因為他們跟那些品牌公司有一定的默契在
    很多品牌也希望藉由某明星的穿著帶動那項品牌的知名度或是替新裝打廣告
    但是一般留學生只為了虛榮心作祟而這麼做真的很可恥
    重點是店家也沒答應讓他這麼做

    我覺得因這種行為取消退貨的制度倒是其次
    比較可惡的是會不會那些店家以後看到東方臉孔(慘一點的針對台灣人)就一付鄙夷跟不想做生意的態度
    這真的是損人不利己的差勁呢!
    有些歐美國家的名品店真的會歧視東方臉孔的
    希望在外唸書工作的台灣人稍微顧及一下國家人民的形象吶~
  • 美國的高中畢業舞會  女孩子們都要準備禮服一套  通常約是80美金到200左右  .這個舞會對於高中女生來說,的確是別具意義,  所以幾乎就算是過去幾年學校舉辦的舞會都不參加的人,也會想去的.

    因此禮服店在此就會特別貼出聲明,  只要是禮服  只能換store  credit不能退了..  其實這個規定是近幾年才有的,在我剛到美國時,幾乎是不要看任何收據  只要你說沒穿過  有tag在都可以退.但是可能是越來越多人鑽漏洞.搞得return  policy越來越嚴格.  例如Forever  21從可以退  變成必須在14天內退貨  變成只有store  credit而且七天之內要退貨.相信是很多人將穿過的,自己弄壞的也拿回去退換.搞得店家不得不越來越嚴格.

    AF在我剛開始購買時連沒有標籤也可以退.  現在呢  一定要有收據  標籤,  上次聖誕節過後我去退一件外套,店員甚至拿起來聞,我很訝異.他告訴我  很多人就是不剪標籤穿出去在拿來退,  但是AF的衣服有一股特別的香水味道,所以他們只好稍微辨認一下.看是不是有穿過...那時我就想,  若是被聞出來穿過哩.那多尷尬.....@@

    只要有人鑽漏洞,就會讓管理者更嚴格><這些鑽漏洞的,真的不用沾沾自喜佔了便宜  最後  還是害了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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