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信用卡定型契約裡
以HSBC為例
第六條 雙方之基本義務
四.持卡人不得與第三人或特約商店偽造虛構不實交易或
共謀詐欺或以信用卡簽帳方式折算換取金錢或取得利益.
恩.難不成又是一條對持卡人不利(單方面對銀行有利的條款)
好.我仍相信很多人仍舊秉持著 契約無效 漏洞有理
銀行賺這麼多 被賺一點也無妨
(我真的很好奇 你要是賺很多錢 被別人A走一點都無妨嗎)
很多人都講"你們銀行賺這麼多 少收我這些費用等等"
怪了..是賺到你的錢嗎
大家都是輸家
中信輸了形象
其它銀行卡友必定再無類似福利可享
(並不會因市場競爭後 其它銀行就會白吃地
藉以類似的、有漏洞手法吸引卡友)
楊蕙如 是唯一的小嬴家(從此其它人再也吸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