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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我和我先生結緍5年多了,有一個小孩兩歲,我們結緍大概兩年他就到大陸工作直到現在,在我懷孕期間他無法照顧到我,更別說做月子了,而他家人的關心也是似有若無,前年因為在大陸出事所以沒有了工作,連去年過年
都無法回來過,結果事情解決了可以回來台灣他又要找大陸的工作,好吧!!他堅持台灣已經無法找到好工作就只好屈服讓他去(但中間也為了他去大陸工作的事吵了好幾次),結果近幾個月回來我都不想和他做愛,因為怕得到愛滋,他也都沒有要求,心裡已經有了要和他離緍的念頭,可是跟他提他竟然還有臉跟我要孩子的監護權,(之前他是因為債務問題去大陸工作,他所有的債務都我一個人面對,甚至黑道我也要應付)今年他又說不回來過年,說是機位訂不到,機票又貴,我真的不想再和他繼續下去了又離不了緍怎麼辦,要怎樣才能順利和他離緍、小孩歸我債務歸他(他的債務大部份都我扛起來了),請各位給我一些意見吧!!謝謝
  • 分居阿.寫存證信函.分居好像幾年就可以訴請離婚了.要快的就是上法庭.那些你幫他還債的資料要收好.
  • 上法院,要怎麼做我是不是要請律師,至於債務我是貸款來還的,沒有什麼單據這樣可以要求他還我錢嗎??最主要的是小孩的監護權
  • 找好的律師商量所有細節
  • 你可以找你們地區的調解委員會來處理.他們會告訴你怎麼做.你貸款還債有款項紀錄吧?還給誰有資料可循吧?你可以先分居帶走小孩.然後寫存證信函.調解委員會會給你建議或是你可以去施寄青的晚晴協會諮詢
  • to:kate1999
        謝謝你我想我先去施寄青的晚晴協會咨詢再做決定吧,只是不想失去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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