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給我意見嗎?

從2005  八月以來一直飽受一無聊女子的擾騷
打電話來聽到我一聲<喂>就掛掉
不然就在語音留言說我是<山地人、笨蛋>
天知道我哪裡長得像<山地人>
她有種族歧視
況且說人<山地人>很不尊重
我現在索性不接
但她還可連續打十幾通耶
為什麼有人這麼有時間啊
有時間不會去做善事唷!
換電話嗎?
個人手機換了我想也沒用
公司電話她還是照打
唉~
  • 騷擾電話  明起付費可追查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06/25  03:03   
     
    民眾從明天起將可付費申請查詢來電紀錄,不用再怕騷擾電話不顯示號碼,其中巿內電話每天每號最多收費五百元、行動電話一百廿元,查詢日期超過一天以上,第二天收費標準會降低。 

     
     
    電信總局指出,查詢來電紀綠必須以接通電話為限,且必須由本人親自到電信局申請,不論查詢有無結果,都要付費,且只能查詢明天起發生的來電紀錄。 
     
  • 對付騷擾電話撇步  報你知   
    2005-12-30  01:46╱張企群╱台北報導       
     

     
    民眾碰上不明騷擾電話該如何處理?中華電信公司指出,如果受到騷擾的是家用電話,民眾可向電信公司付費申請來電紀錄,再依騷擾來電號碼向電信公司申請列為拒絕接聽黑名單;至於行動電話騷擾,目前尚無拒絕黑名單服務,民眾可透過行動電話本身的拒接來電功能加以排除。 
    一般民眾碰到不明騷擾電話,最先想到的辦法,通常是向警方求助。不過,在騷擾者並沒有恐嚇、威脅等不利言詞下,由於尚未構成犯罪行為,往往不被警方受理。且即使對方說出不利言詞,受騷擾者本身也必須錄音為證,才能據以向警方報案尋求偵辦。 

    不少民眾接到莫名其妙的騷擾電話,如三更半夜叫你起床尿尿、接起電話對方就掛斷或不吭聲、不講話的騷擾性電話時,往往是求助無門,最後只有被逼得換電話一途。 

    因應騷擾電話情形相當普遍,佔有國內家用電話市場的中華電信公司已推出「拒絕來電黑名單」業務。民眾碰上家用電話騷擾時,如果有顯示來電號碼,機主本人可持身分證向電信公司申請列為拒接黑名單,從此這支電話號碼就被列為拒絕往來戶,直接由電信公司進行過濾排除。 

    不過該項業務為收費服務,將加注在家用電話的月租費內。 

    如果騷擾來電未顯示號碼,機主本人可以向電信公司付費申請來電紀錄,價格為每天一百四十元,從中取得騷擾來電的號碼後,再向電信公司申請列為拒絕來電黑名單。 

    萬一騷擾電話來自公用電話,由於查無來源號碼,這項拒絕接聽黑名單的功能就無法發揮功能。 

    至於受到騷擾的是行動電話,目前各電信公司尚無提供拒接服務,不過,部分行動電話手機擁有拒接功能,民眾可在取得騷擾電話號碼後,透過手機拒接功能自行設定排除。
     
  • 來電怕怕!反制全靠蒐證   
    2005-12-30  01:46╱陳志賢╱台北報導       
     

     
    銓敘部長朱武獻之妻被控疑涉電話騷擾洋行女負責人,再次凸顯出國內電話騷擾問題嚴重性。有檢察官就說,國內電話騷擾事件,愈來愈多,但這種案件舉證責任是在告訴人身上,由於舉證不容易,案件成罪的比例較低。因此身受騷擾之苦的被害人,要控告騷擾者,恐怕要多花心思蒐集證據。
    檢察官指出,電話騷擾案件,觸犯的法條主要是刑法誹謗罪或恐嚇罪,但須視其騷擾內容而定。如果那種是夜半不出聲嚇人的騷擾電話,雖然可以查出發話者身分,但因沒有具體內容,目前並無明確的罪名,可以追究其刑責。

    檢察官說,國內目前電話騷擾案件雖多,但有不少因事後雙方私了、及告訴人舉證不足,成罪率並不高。

    檢察官強調,電話騷擾案件的舉證責任是在告訴人身上,如果舉證不足,告訴人反而可能會是敗訴之一方。目前較有力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述及錄音取證兩種。

    其中證人證述,屬於「供述證據」,證據能力較低,有時會不被法院採信;另錄音取證則是「非供述證據」,其證據能力及證明力,明顯高於證人證述,也是目前司法訴訟上較有效的證據。

    不過,私人錄音取證,是否就具有證據能力,學者及實務界仍有爭論。依據最高法院九十二年的一項判例,指出若非出於不法目的之錄音證據,具有證據能力;但部分學界卻有不同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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