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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面試 / 求職面試/這樣合理嗎??

請教一下,
我前天應徵某家幼兒美語補習班老師
對方希望我馬上就能上班,
不過前三天試用期,完全沒薪水,
到過年前,每天一千元!!!

一直要到初九,才算是正式上班,簽約制

請問這樣合理嗎???  謝謝!!!
  • 不合理  你有問他那勞健保呢  若你上班途中有事怎麼辦?(我不是要烏鴉喔)
  • 我覺的不合理拉
    但我沒做過相關工作  不大瞭解是否真是這樣
  • 一般來說.試用期是一定有的.
    不過試用期以勞基法來說當然薪水要造算.
    但是.台灣很多雇主都不來這套的.
    趟若水水試用期3天後就可以領薪水了.那還算不錯.
    不過一天1000元.這樣妳到底是算日薪還是月薪ㄚ?

    若你很喜歡這份工作.就去試看看.
    只是建議水水在跟雇主談論時.可以很明確的用書寫方式
    抄寫起來.以免以後雇主不當一回事.或忘了這麼一回事.

    去試看看吧!美語老師薪水大約都有3.4萬左右.
  • 她說勞健保要到初九上班後,
    正式簽約才會投保,
    看來這家補習班, 
    真的制度不好

        Coala  謝謝你的回應! 

  • 感謝大家的回應,

    薪水是算月薪制,
    不過由於馬上要過年了,
    然後她又希望我能來辦交接
    順便適應環境,

    所以說
    假如要上班
    從下星期1/16(一)~1/18(三)
    這三天是試用期  沒薪水
    之後從1/19~1/27, 
    這七天是每天一千元
    到了過年後初九上班
    就是月薪28000
    過了一年後再另行調整

    請問這樣合理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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